LME爭議再發酵 Elliott指控違競爭法 港交所︰申索毫無法律依據

撰文:黃文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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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交所 (0388) 再陷倫敦金屬交易所(LME)鎳交易爭議。港交所公布,對沖基金Elliott就2022年取消鎳交易事件,於9月3日向英國競爭上訴審裁處提出新申索,指控港交所及LME違反英國《1998年競爭法》禁止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規定。港交所強調該申索毫無法律依據,將積極抗辯。

Elliott 指稱港交所及 LME 違反英國《1998 年競爭法》第二章下有關禁止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規定,包括未有實施適當的安排及系統,以防止在市場出現嚴重受壓期間出現無序交易,以及監察和管理於 LME 鎳期貨合約市場交易的波動; 未有識別及管理利益衝突,以及未有按照具透明度、客觀、非歧視及相稱的實質準則框架下運作其安排及系統。倘審裁處裁定 Elliott 勝訴,賠償金額將由審裁處評定。

港交所指,若最終獲審裁處許可,可能就該許可提出進一步抗辯。(港交所官網)

不過,港交所指,目前尚未獲送達有關法律程序文件,而Elliott必須先取得審裁處許可方可送達。若最終獲審裁處許可,可能就該許可提出進一步抗辯。

據悉,這場官司源於LME於2022年3月鎳期貨合約疑似「挾淡倉」暴升時,罕有叫停並取消部分鎳期貨交易,引發多家基金公司不滿。Elliott此前提出的2022年司法覆核申索,已先後遭英國高等法院、上訴法院及最高法院悉數駁回,相關的原司法覆核程序已完全終結。

港交所認為,新申索完全缺乏法律依據,將根據上市規則公布有關申索的重大發展。又指公告所載任何內容均不構成、亦不應被詮釋為香港交易所接受審裁處的司法管轄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