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尚方寶劍突劈上市公司 出售業務緣何變紅牌離場?|刁佬

撰文:刁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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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星期香港資本市場出現震驚所有殼主的新聞,交易所首次使用上市規則第14.06B 反收購行動於創建集團﹙1609﹚身上,直言公司不再適合上市,股份亦將被暫停交易。受消息拖累,創建集團上周一單日暴瀉近九成,周五收報0.94元,與年內高位9.45元相比,市值蒸發93億元,恍如隔世!

刁佬翻查資料,創建現有股東張金兵於2017年12月通過全面收購,成為控股股東,現持有公司64.8%股權,過去三年張先生均為大股東,從2017年的全面收購之後上市公司的股權結構及管理層沒有重大變化。

上市公司原來的核心業務是混凝土澆注及其他配套服務,張先生入主之後為上市公司新增了不少新業務,比如(1)銷售新能源汽車,(2)提供物流相關服務,(3)汽車租賃,(4)融資租賃及(5)匯款及外匯服務。根據2020年公司年報顯示新業務為上市公司提供超過3.9億的收益,佔總體收入超過75%。從報表的數字分析,新業務為公司提供新的營運方向,過去三年一直沒有問題。為何在今年年初出售混凝土澆注及其相關業務馬上受到交易所狙擊?

創建集團的核心業務是混凝土澆注及其他配套服務,張金兵入主之後為上市公司新增了不少新業務,比如銷售新能源汽車、提供物流相關服務及汽車租賃等。(資料圖片)

疑利用複雜漫長交易 將新業務上市

刁佬不知道張先生是否計算好,在上市公司三年(36個月)完結之後馬上出售原有業務,如果只看這一點完全符合14.06B的要求。只可惜交易所對上市公司過去三年收購的新業務,以及今年年初出售的交易視為一個整體交易,並且認為上市公司通過這一個複雜漫長的交易,將未能達到盈利標準的新業務上市。

新業務注入上市公司其實大部分均為初期階段,在盈利貢獻上未能達到上市要求實屬正常。按刁佬過去的經驗而言,如果項目可以達到上市要求又點會出售予上市公司,不如自己行多一步上市,這點其實是一個自我矛盾的問題。

老實講在香港上提出的新上市盈利要求,相信只有更少項目能夠達標。由此可見,新殼主與原股東在未來一段時間都要小心處理新舊業務交接的安排,否則真金白銀買回來的上市地位很容易付諸流水。

港交所(0388)旗下聯交所5月20日公布,將主板上市申請人前3年累計盈利規定,由5,000萬元調高60%至8,000萬元,自2022年1月1日生效,而且會按情況就個別申請人不用符合盈利分布授予寬限,靈活處理。(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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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原有業務 本已獲股東開綠燈

在這個案例之中十分有趣的是創建集團出售原有業務是一項關連交易,這代表該項交易是通過聯交所審批,亦向股東發出通函,在得到小股東批准方可成交。相信交易所在審批交易的時候,亦沒有通知上市公司,假如出售成功會受到除牌退市的可能,否則上市公司斷不會衝紅燈。

這條例在2019年10月更新,市場中一直未見第一滴血,市場見到交易所揮出這尚方寶劍感到愕然,刁佬亦聽到不少市場八卦,據說張先生一直在股票市場十分活躍,上市公司自其入主後雖然均沒有盈利,但股票升幅十分驚人。刁佬難以估計這個案的決定是對人,還是對事。不過案例一出,相信提醒各位殼主謹慎行事。香港始終是中國人的社會,悶聲發大財,槍打出頭鳥,一直在資本市場中提醒着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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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遊走在中環黑白之間,自覺是個穿著西裝的古惑仔,在波詭雲譎的金融市場中,鑽研刀不血刃的秘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