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悅前大股東葉俊亨夫婦入稟 稱主席陳健文違反協議

撰文:張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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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悅控股(0653)前大股東葉俊亨夫婦,及現任大股東兼主席陳健文之間的爭拗,仍未平息。葉俊亨及其妻子鍾佩雲於上周五(9日)入稟高院,循民事控告陳健文違反其向夫婦兩人收購卓悅股權時簽訂的協議,包括為卓悅物色生意機會﹑以8.8億元收購荃灣卓悅大廈等,要求法庭頒令宣告買賣股份協議無效,令陳健文向葉俊亨夫婦歸還相關卓悅股份﹑禁止陳健文罷免他倆出入執行董事職務,及作出賠償等。

據入稟狀葉俊亨夫婦於2019年與陳健文商討,將兩人持有的40%卓悅股權售予陳健文。雙方在去年1月簽訂協議,陳健文以1.58億元向兩人購入該批股份,在同年4月9日完成交易。

惟葉氏夫婦指出,據雙方買賣協議陳健文成為卓悅大股東後,會為公司尋找生意機會,並於交易完成2年內,以8.8億元收購位於荃灣窩仔街的卓悅大廈。陳健文要確保董事會控制權,以及葉氏夫婦繼續留任卓悅執行董事﹑及可以使用大廈會所及儲物室等。

兩人指出在年6月29遭到公司罷免執行董事職務,陳健文亦無盡力替卓悅尋找生意機會及購入卓悅大廈。入稟狀指出陳健文的作為對兩人造成損失,因此要求法庭頒令宣告有關買賣協議無效,交回卓悅股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