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19家銀行可開展跨境理財通業務

撰文:許世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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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局今日(18日)公布,19家可開展跨境理財通業務的香港銀行名單,當中包括19家可開展「南向通」業務的香港銀行,以及16家可開展北向通業務的香港銀行。

19家可開展南向通業務香港銀行包括:上海浦東發展銀行;大新銀行;中信銀行;工商銀行;建設銀行;民生銀行;農業銀行;中銀(香港);交通銀行(香港);招商永隆銀行;東亞銀行;花旗銀行;南洋商業;恒生;星展(香港);滙豐;渣打;華僑永亨及興業銀行。

16家可開展北向通業務的香港銀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中信銀行;工商銀行;建設銀行;民生銀行;農業銀行;中銀(香港);交通銀行(香港);招商永隆銀行;花旗銀行;南洋商業;恒生;滙豐;渣打;華僑永亨及興業銀行。

當局指,相關銀行及其內地伙伴銀行經內地相關監管機構納入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範圍後(由內地相關監管機構於今日另行公布),最早可以於明日(19日)一同開始提供跨境理財通服務。

金管局總裁余偉文表示,非常高興見到多間香港銀行已完成相關準備工作,可以開始推出跨境理財通服務。考慮到這將是很多零售投資者進行的首次跨境投資,會密切留意跨境理財通的運作情況,並與業界共同加強投資者教育及投資者保障工作;也會與業界保持聯繫,適時共同探索跨境理財通的優化措施,以期為香港的銀行及財富管理行業帶來更多增長機遇。

據金管局在9月10日發布的「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實施細則」,有意開展跨境理財通業務的香港銀行需在相關業務啟動前按《實施細則》的要求建立系統、內部管控措施以及完成相關系統測試,並向金管局提交自我評估。

金管局會繼續處理餘下香港銀行提交的自我評估,並適時於金管局的跨境理財通網頁更新可開展跨境理財通業務的香港銀行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