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錦記傳奇】年賣過億支蒸魚豉油 百年醬油王國堅拒上市

撰文:馬健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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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企業家的目標就是要將企業「做大做強」,然後上市。一來可以「cap水」,二來可以提升企業知名度,三來可以增強企業管治;好處多多,何樂而不為?
不過,這只是教科書的說法,未必「放諸四海皆準」。以有逾百年歷史的醬油王國李錦記為例,生意始於1888年,一直未言上市,惟業務依舊蒸蒸日上。
作為家族企業,李錦記沒有將擁有權及管理權分家,卻能在延續家族生意與維持專業經營之間「左右逢源」,依賴的原來是鮮有外人道的家族委員會及一套極富「傳統」色彩的家族憲法。

李錦記創立於1888年,以蠔油起家,目前擁有逾200種產品。﹙李錦記醬油微博﹚

說李錦記是醬油王國,所言不虛。其創辦人李錦裳在1888年因為一次煮蠔湯,忘了「睇火」,誤打誤撞發明了蠔油,至今不但養活了李氏家族五代人,還傳承了128年歷史!目前,總部設於香港的李錦記擁有逾200種產品,分銷網絡遍佈全球超過100個國家和地區,並在美國、馬來西亞、以及中國廣東新會和黃埔等地設立生產基地,位於中國廣東江門七堡鎮的新會廠房規劃用地更達到2,000畝。

集團第四代掌舵人李惠中於2014年透露,現時醬油銷量已超越「鎮山之寶」蠔油,最暢銷的蒸魚豉油年銷逾億支!論規模,李錦記足夠上市有餘,但為何一直堅持由家族經營,私人擁有?

百年老店李錦記的經典時刻:

斥資百億元買物業

最簡單的解釋莫過於,李錦記不愁金錢。中大商學院助理院長李兆波指,李錦記在醬油行業已經非常強大,相信已有強大資金支持集團發展,而且醬油市場規模有限,集團已無需上市集資才可進行下一步投資。而且集團未有上市,可以避免營運數據、內部資料及核心價值要對外公佈,以保護集團的營運。

事實上,醬油業務以來,在一些收購中,已看到李錦記從不缺錢。好像2010年7月,李錦記集團旗下李錦記健康產品集團便以43.5億元向麥格理購入維德廣場,其後改名為「無限極廣場」。另外,於2015年12月,李錦記健康產品集團相關公司又與萬科置業香港合資,斥資57億元向瑞安(0272)買入上海企業天地3號樓物業,其中李錦記佔股90%。單是這兩單「刁」,已花了近100億元,李錦記集團的財力可見一斑。

李錦記於2010年7月以43.475億元購入維德廣場,其後改名為「無限極廣場」。(無限極網站圖片)

經歷兩次分家危機

不過,更可能的解釋是,集團曾出現兩次「分家」危機,深明團結的重要性,以免被外人有機可乘。六、七十年代,香港經歷六七暴動及石油危機,李錦記當時由創辦人李錦裳的三房後人共同經營。但三房人對於香港前景及家族事業的看法不同,李錦裳長子和次子提出分家移民,但三子李兆南則支持兒子李文達收購另外兩房的股權,但在過程中因股權的估值等問題,而鬧出很多「不愉快」事件 。

1986年,李錦記再爆出「分家」危機,當時已成為第三代掌舵人的李文達有意在大埔興建新廠房,但弟弟李文樂反對擴建新廠,並而要求分家。最終兄弟唯有拆夥,李文達舉債買下弟弟的股權。資料顯示,李文達曾向傳媒透露難忘分家之痛,「1988年搬入新廠,仲欠人幾千萬建築費」。

李錦記醬料集團主席李惠中﹙左﹚曾稱,「上市等同賣盤」。﹙李錦記網頁圖片﹚

兩次分家危機,都為李錦記第四代傳人、現任醬料集團主席李惠中帶來警惕,擔心公司上市後,分家危機會再次 出現,亦擔心上市後公司會變質、或者只追求股東回報,所以沒有這方面的打算。他曾表示「上市等同賣盤」,雖然有點誇張,但不無道理。

事實上,不少華資行在家族出現「不和」時,或控股權不穩時,容易被人狙擊。經典例子多不勝數,老牌華資地產公司華人置業,本由馮平山、李冠春兩大家族創辦及控制,但上世紀80年代,兩家後人不和,展開一場激烈的爭奪戰,過程中引入有「公司醫生」韋理和「股壇狙擊手」劉鑾雄先後介入,最終「鷸蚌相爭,漁人得利」,大劉成功控制華人置業。另一例子是,百年老店東亞銀行﹙0023﹚,由於李國寶及其家族成員只持有一成四東亞銀行股權,外界不時擔心會因而惹來外資狙擊。

李錦記第三代掌舵人李文達(右)曾經歷兩次「分家」危機。(李錦記網站圖片)

家族委員會     3個月開會一次

不過,蛇無頭不行,上市公司有董事委員會,又有管理層,把擁有權及管理權分開,方便專業化打理。那麼李錦記的醬油王國又如何管治?答案在於家族委員會。

李氏家族重視家族傳承,於2002年成立家族委員會,由李氏第三代李文達夫婦及第四代五兄妹共7人組成。據世界銀行集團旗下國際金融公司發表的《 家族企業治理手冊》及綜合媒體報道,家族委員會為李氏家族的最高權力機構及溝通平台,且限定有血緣關係成員之間才能轉讓股權,但不限男女。而家族委員定期每3個月開會一次,每次為期4天。

而李氏家族也訂立類似「憲法」規管成員,要75%成員投票通過才能增加及修訂 ,一般的事項則需逾5成票數通過。有趣的是,如果贊成與反對的票數相同,則以擲骰子的方式來決定,眾人不得異議。

李錦記重視「思利及人」家族委員會成員須遵守「我們大於我,坦誠表達,建設性反饋,暢所欲言,積極爭論,對事不對人」。(李錦記中國微博)

規定成員「不准晚婚、不准離婚、不准有婚外情」

《 家族企業治理手冊》又指出,李錦記的家族委員會不僅對公司進行決策,就連家族成員的個人行為都有規管。李氏家族設有一個家族議會,該議會屬於家族委員會,是全體家族成員的溝通平台,會不定期舉行會議,討論需要所有成員共同參與的家族內部事務,如每年一次的家族旅遊。

另外,該委員會設有一個叫「超級媽媽小組」作顧問組織,由媽媽交流後代培養的經驗。「憲法」更列明不可接受的行為,包括負面情緒,一言堂,「我就是這樣」,言行不一致,人身攻擊。最為特別的是,北京清華大學網頁顯示,李惠民2012年在該校演講時透露,在「李錦記」內部,甚至還有一個「三不准」規則:不准晚結婚、不准離婚、不准有婚外情。據悉,如果犯下後兩條者將自動退出董事會。同時,若第五代家庭成員想加入,必須在外工作3至5年,才可得到進入家族企業工作的入場券,如工作表現不佳,同樣會被解僱。

最後,對於任何公司的家族委員會,都會遵守一個憲章,而李錦記就遵守︰「我們大於我,坦誠表達,建設性反饋,暢所欲言,積極爭論,對事不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