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行稱對恒大貸款均為地產項目 貸款額佔總值比例低

撰文:張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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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行(1988)指出對恒大(3333)的授信業務均為房地產項目貸款,未涉及新能源汽車﹑金融投資等其他非房地產領域。

民行副董事長﹑行長鄭萬春指出,該行對恒大的授信業務均為房地產項目貸款,未涉及新能源汽車﹑金融投資等非房領域,又指出房地產項目貸款主要聚焦住宅業態。同時該行對恒大的住宅項目貸款主要分布在經濟較發達的一﹑二線城市,擔保以土地﹑在建工程為主,追加項目股權質押人﹑連帶責任擔保。

民行又指出該行並無恒大發行的企業債券投資業務和信託﹑基金﹑財富等代銷類業務,以及「內保外貸」業務。

鄭萬春亦表示該行對恒大貸款風險暴露金額在總體貸款中比例較小,對該行風險管理和經營不會產生重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