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權益】地盤工人常被拖薪,辛勞工作還要辛勞追薪

撰文:何潔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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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為「有汗出有糧出」是常理,但地盤的分判制度,卻在告訴你,被拖薪是常態。
單說2016及2018年「禮頓建築」的其中3個建築工地(龍鼓灘發電廠、荃灣及油麻地高鐵地盤),估計禮頓拖欠的薪金已近2000萬。這筆數,尚未計算沒示威因而未曝光的工人、未被揭發的數目,甚至早前中科指被禮頓拖糧7000萬一事。

源於分判制度

分判制度是,想像你面前有一個層層疊,縱橫交錯,層層相間。最高是「大判」,斬開工程往下交接,給予「二判」、「三判」。層層疊未有外露的部分,就如不透明的封閉運作;搖搖欲墜的空心狀態,就如承判商經常性的冧檔走數。

「新聞看到的拖糧,絕對是冰山一角,很多人怕丟飯碗,沒出來。判來判去之後,工人無法得知哪裏出現問題,亦不知向誰追討。承辦商運作不透明,經常報大數、簽假文件。不論工人被拖糧幾多錢,勞工法例規定「大判」(總建築商)只需付予首兩個月的未付工資。加上工程出現問題,二三判會被扣錢,結果收不足錢的,往往是底層工人。因此理應由總承辦商支付薪金,透明化所有數字,同時監管承判商質素。」工黨副主席麥德正說。

幾千萬與35萬之比

承辦商可以公然拖薪幾千萬,但法例上對欠薪方的罰款僅是35萬。據《僱傭條例》,僱主須於工資期屆滿後7天內支付工資。任何僱主,如故意及無合理理由而違反上述規定,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35萬元及監禁3年。

工人不時抹一額汗,不知何時會被拖薪。在這亮麗城市,為自己追討應有的成果都如此艱難,活在不能予以信任的制度下,最基本的勞工權益不必然會自動走來,有汗出就有糧出?當然也是假的。

- 照片為2016年5月高鐵工人被拖薪50多日,因而罷工抗議。(蔡正邦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