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獸與牠們的產地】賽倫復興會建基歷史 美國300年前獵巫成風

撰文:佘漢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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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倫復興會希望借助媒體的影響力,宣揚反巫術訊息。(網上圖片)
接連出現的神秘事件,挑起「莫魔」社會的不安。(網上圖片)
Mary Lou領導的新賽倫復興會以趕絕女巫為己任,組織旗幟上有折斷魔杖的圖案。(Pottermore圖片)

《哈利波特》世界的「種族戰爭」

正在上映的《怪獸與牠們的產地》(Fantastic Beasts and Where to Find Them)除了帶給觀眾可愛的怪獸們,亦深入探討了巫師世界的種族問題:人類vs巫師。

不懂魔法的普通人在英國被稱為「麻瓜」(Muggle),而美國則叫「莫魔」(Nomaj)。戲中「莫魔」一方有人對巫師心懷怨恨,成立新賽倫復興會(New Salem Philanthropic Society)企圖展開新一輪的獵巫運動,令巫師社會人心惶惶,被迫左閃右避地生活。這種血統上的對立,不但造成《怪獸》中的悲劇,助長黑暗生物闇黑怨靈的滋生,亦間接導致日後「佛地魔」的崛起。因為魔王主張的理念就是對人類進行種族清洗,為純血巫師報復。

賽倫復興會或許是一個羅琳虛構的宗教組織,但現實中的賽倫(Salem)絕對不是巫師想要踏足的地方。

出於對非魔法人類的恐懼,《怪獸與牠們的產地》裏的美國巫師需嚴格執行保密法例,以免受到迫害。(Pottermore圖片)

16世紀歐洲吹起獵巫風

早在資料不齊的中世紀,歐洲大陸就有零星的巫術審判案例,由羅馬教廷推動的宗教裁判所發起。及後宗教裁判所成員出版了一本名為《女巫之槌》(The Hammer of Witches)的獵巫手冊,獲教會認可為權威。當中沒有寫到如何明確辨識女巫,反而大幅記載怎樣透過酷刑取得疑犯的自白。

1560年到1630年是女巫審判的高峰期,在歐洲各地都出現大型獵巫行動,動輒過千人被處決。被指控的多為女性,尤其以寡婦、貧民和年老者為主。地方法庭主要以三種方法進行所謂「審判」:一﹒將被告放入水中,如果沉下去就是無辜浮上來就是女巫。二﹒透過磅重決定被告靈魂是否已賣給魔鬼,因為他們相信女巫應該很輕甚至沒有重量。三﹒尋找被告身上任何「魔鬼的印記」,例如傷疤、胎痣。(《怪獸》中的賽倫復興會也有提及這個方法)遭定罪的「女巫」會被綁在木樁上活活燒死。

Bridget Bishop是賽倫審判案第一名被處死的人。(網上圖片)

美國的賽倫巫術審判

隨着18世紀主張理性的啟蒙運動(Enlightenment)興起,歐洲的獵巫活動慢慢平靜下來。然而在大西洋的另一面,這股宗教狂熱卻剛剛開始燃燒。1689年,當時美國還未獨立,英國與法國卻在北美的土地上展開領地爭奪戰,使得大批難民逃難到位於麻省(Massachusetts)的賽倫村落,令當地原本就貧瘠的資源更見短絀。大多為清教徒的村民將艱難的生活歸咎於魔鬼,並對新任的受命牧師Reverend Samuel Parris表示不滿。

到了1692年1月,村民終於找到爆發點。Reverend Samuel Parris的9歲女兒Elizabeth、11歲的侄女Abigail以及另一名小女孩Ann Putnam出現癲癇病徵,包括胡亂大叫、做出詭異的肢體動作、發出不屬於她們的聲音。村落的醫生認為是超自然力量作祟,法庭開始追查「兇手」。在大人們的壓迫下,小女孩供出三名女疑犯:來自加勒比的女傭Tituba、乞丐Sarah Good還有貧窮的老婦Sarah Osborne。三人被嚴刑迫供,最後只有Tituba認罪:「魔鬼要求我臣服,我簽了締結書,外頭還有許多女巫等着摧毀你們這班清教徒。」

於是恐懼與怒火在村內漫延,有關女巫的指控一個接一個,連教會的忠實成員都無法倖免,被打上使用巫術的罪名。由不擅詞令的4歲小女孩Dorothy Good到長舌婦Bridget Bishop,通通被拖上刑臺處死。這股熱潮持續到1693年,期間共有200名男女被控使用巫術,當中20人被處刑。

1702年上級法院宣判賽倫的巫術審判違法,涉案的法官紛紛出來道歉。9年後殖民政府通過法案為被控者正名,同時向家屬作出金錢賠償。直到1957年,麻省政府才真正以官方形式就1692年發生的巫術審判致歉。來到21世紀,賽倫事件依然經常被流行文化作品引用,提醒我們人性的殘酷以及迷信的可怕。

歷史最終還死者們公道,政府承認賽倫的女巫審判是一個錯誤。(網上圖片)
17世紀美國行使巫術一經定罪會被判絞刑,上圖為美劇《Salem》對當時情況的重演。(網上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