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聯支部副主席林泉 官地大宅被充公 地政總署:拒遷出可檢控

撰文:慈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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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界僭建狀況近年愈見猖獗,政府2014年起加大打擊力度,但仍甚少採用充公這一嚴厲手段。《香港01》發現,地政總署6月21日以「違例搭建」為由,罕見充公大埔一約6000平方呎農地。翻查文件發現,該地屬民建聯大埔支部副主席、大埔前區議員林泉。
記者調查發現,林泉於2016年用100萬元買下涉事6000平方呎農地連花園洋房,逾3,000平方呎的洋房不僅屬農地僭建,亦霸佔官地。而政府6月充公該地段後,林泉夫婦仍居住其中。地政總署表示,佔用人可能會被檢控。
林泉過往不時有爭議言行,包括指六七暴動是公民抗命、派發習近平頭像年曆等。

林泉大宅由淡黃色圍牆圍住,牆內有一逾3,000平方呎的兩層洋房,洋房前大樹下還建起一鐵皮屋。(鄧穎韜攝)

充公地段位於大埔半山洲,緊鄰道教聖地鳳凰山蓬萊閬苑山門,向南50米則是大型村屋屋苑「山頂花園」。記者日前到訪涉事地段,見到該處由高過人的黃色圍牆圍住,大門緊鎖,只隱約見到一座黃色建築。

不過圍牆中另有天地,一座佔地超過2,500平方呎的二層洋房,上層是超過600平方呎的閣樓,合共面積超過3,000平方呎,有擺放着遮陽傘的超大天台,樓前花園種有大樹,樹下又建起一間逾百平方呎的鐵皮屋,洋房前鋪有通往鐵門的蜿蜒石路。

記者到訪時,該土地已被政府刊憲充公近一個月,不過原業主林泉夫婦仍居於其中。兩人彼時正要開車出門,面對記者提問,林泉表示「唔好意思」便關上車門,揚長而去。

林泉大宅設有倘大庭園,林木經恆常打理。(香港01記者攝)
涉事土地位於大埔半山洲,靠近大型村屋項目山頂花園。(鄧穎韜攝)

去年被釘契 今年被充公

2016年8月,林泉以100萬元購入該幅面積約6,000平方呎的農地,同年12月已收政府警告信,指該地段上有違契構建物,要求28日內拆除;2017年2月,政府正式釘契;2018年6月,地政總署發出重收文書,宣告已充公該幅土地。

地政總署回應《香港01》查詢時指,大埔地政處於2015年已發現該處有人不合法佔用政府土地,並違契興建一座兩層高、佔地共237平方米(約2,550平方呎)築有高牆的住宅,當中1,776平方呎位於上述地段的私人農地上,775平方呎位於毗鄰的政府土地上。

換言之,林泉於2016年8月將僭建房屋連農地一同購入,地政總署同年發出警告,而林泉一直未理會。地政總署指出,由於經多次警告業權人仍未糾正,且違規性質嚴重,政府於今年6月正式將該土地充公。

當被問及僭建房屋被充公事宜,林泉拒絕回應,並迅速上車離開。(鄧穎韜攝)

經營地產代理公司 發展村屋別墅、私人泳池

林泉是民建聯黨員,現任職民建聯大埔支部委員會副主席、大埔區撲滅罪行委員會委員,2008年至2015年期間,林泉任職大埔廣福及寶湖選區區議員,在2012至2015年間任區議會環境、房屋及工程委員會副主席,委員會職責包括就區內房屋規劃、土地用途、屋苑管理等提出建議。

林泉任區議員期間不乏出位言行,曾於2013年區議會的反佔中動議中表示,六七暴動才是真正的公民抗命,又於2014年底向街坊派發印習近平等七個國家領導人頭像的年曆,引發爭議。

林泉(左二)於2008至2005年間擔任大埔區議員,在區議會內曾任環境、房屋及工程委員會副主席。(民建聯大埔支部網站)

公職之外,林泉還身兼新界地產商會副主席、香港地產商會執委會副主席、香港地產代理商總會新界東主席等,經營多間地產代理公司,自己亦是持牌地產代理。涉事洋房花園門前的路邊,還掛有林泉經營的至富地產的廣告橫額。

至富地產官網簡介稱,該公司經營大埔區村屋買賣、土地買賣、丁屋發展等。記者到其商舖走訪,發現該公司大力宣傳「千呎花園」、「村屋別墅」、「私人泳池」等概念,當記者問及林泉僭建情況,商舖職員表示不知情。

林泉名下的地產代理公司主營大埔區村屋買賣、土地買賣、丁屋發展,商舖大力宣傳千呎花園、村屋別墅等概念。(鄧穎韜攝)

林泉身為地產代理 損聲譽或被釘牌

根據地產代理監管局《操守守則》,地產代理應避免做出可能令地產代理行業信譽或名聲受損的行為,不遵守者可能因此受到紀律處分,包括譴責有關持牌人,暫時吊銷或撤銷牌照等。

當記者問及作為持牌地產經紀是否知法犯法時,林泉不予回應,並着記者不要擋住車門,迅速開車離開。記者其後再度致電問及其何時遷出、是否計劃根據法例申請取回充公土地時,林泉表示「唔得閒」後掛斷電話。

地政總署:不及時遷出可能檢控

地政總署表示,政府根據《政府土地權(重收及轉歸補救)條例》重收有關地段後,該地段已成為政府土地。對於仍於上址居住的佔用人,地政處會根據《土地(雜項條文)條例》採取管制行動,包括在現場張貼法定通知,要求佔用人在限期前停止佔用土地,若不及時搬出可能會被檢控。根據法例,首度犯該罪最多可處罰款50萬元及監禁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