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稿】Hip Hop迷談「中國有嘻哈」:四大原因令人很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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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Alex P

近期内地有個新的「真人騷」,引用類似「中國好聲音」(聽說名已改,是嗎?),進行他們聲稱「嘻哈」的比賽。以下是作為長期hip hop迷(亦用了很多年時間研究hip hop文化)的評價。

首先,以下評語並不存在絕對的褒或貶,亦不是刻意批評全部來自内地的真人騷,畢竟,真人騷這種娛樂,不論來自任何國家,都只是「娛樂」而已,但針對這個名為「中國有嘻哈」的節目,本人認為很反感,原因如下:

  1) 饒舌不等於嘻哈

首先,雖然大家慣性把嘻哈視為一種音樂類別,但其實,嘻哈(hip hop)是一種次文化的統稱,當中包括graffiti(塗鴉),breakdance(街舞),DJ(打碟)及rap(饒舌),亦可繼續延伸到其它跟嘻哈有關的次文化,例如streetwear(街頭服飾),barbershop(理髮),tattoo(紋身)等。就此節目,與其說中國有嘻哈,極其量它只在證明中國有饒舌;

  2) 未有就評定饒舌作出實際的標準

針對任何次文化的討論都應該保持以下原則:當任何文化(或次文化)去到其它地方,都會因應地方的環境而改變,饒舌去到英國,演變成所謂的grime music,所以,相關討論並非研究中國的嘻哈(或饒舌)是否「正宗」,背景不同,創造出來的文化產物自然不同。不過,再變亦不應偏離本身的框架,饒舌本身的框架,來自内容(文字),節奏(flow)及表達(delivery),就算英國的grime music,改變的只是創作的來源,並非饒舌本身的框架,例如說,Skepta(英國grime音樂人)的音樂,音樂部份跟美式饒舌不同,但依然是注重内容,節奏及表達,只是這些包圍着不同的創作而已。對於這個「中國有嘻哈」的節目,其中一個問題,是沒有(或未有)就饒舌的框架作出實際的評語。節目如「中國好聲音」,評判依然會就音準,咬字等歌唱標準去評定參賽者的資格,然而暫時看到這節目的唯一標準,是評判的喜好,而評判,是這節目的其中一個問題;

  3) 賽事制度不統一

賽制亦是另一問題,因為賽制不統一,並不是說評判標準不一,而是賽事制度不一。其實這樣的比賽,要求每名參賽者即場表演一個verse(普遍16節)可以,要求雙方在有限規則內對戰(battle)亦可,甚至要求所有參賽者在同一beat上創作都可,但在沒有實際統一規則的情況之下,很難去評核,到底參賽者有否饒舌創作的能力。而且,像剛提及的饒舌技術框架(内容,節奏及表達),其實都對等重要,亦即是,例如說近年很流行的trap sound(例子:中國的Higher Brother,韓國的Keith Ape或美國的Future,A$AP Ferg等),内容未必很好,但節奏和表達的比重卻較高,所以說,需要定出一個統一的標準,才可確實的評論「饒舌」這藝術;

節目中的4位明星製作人成為大家焦點所在。

  4) 部分評判在饒舌範疇未夠資格

如果用「中國好聲音」或「奇葩說」(另一個愛奇藝製作的節目)作為指標的話,他們的其中一個「優點」,是他們的評判在節目比賽的領域都有「公信力」,撇除個人立場,應該沒有會說庾澄慶,那英,張惠妹等人不會唱歌,蔡康永等人不會文字吧,評判對該比賽領域的公信力,是一個重點,因為雖然現代觀眾或多或少都理解「真人騷」的「真實性」,但是,有公信力的評判會為節目的結果帶來說服力,否則,整個「比賽」的用意又何在?

這節目有三個單位的評判:吳亦凡,潘瑋柏和MC Hotdog/張震嶽。對於MC Hotdog,我是接受的,最少,他的作品都是饒舌範疇的音樂,但是,其它三位,我想問,他們有甚麼資格去評核饒舌音樂呢?張震嶽是一名搖滾樂手,他最接近饒舌的作品,就是跟MC Hotdog的「我愛台妹」,他對於饒舌,甚至嘻哈的了解,主要都維持在聽眾身份(及街頭服飾品牌主理人)吧?

刻意去研究過潘瑋柏的作品列表,看到他在自己音樂的饒舌部分有填詞,雖然,歌詞内容普遍是那些情呀愛呀她呀這種,不過最少,對於饒舌創作,感覺他是有概念的,但我的問題同上:他的大部分作品只是把少量的饒舌放進他的情歌或舞曲中,到底他能否按照剛討論的饒舌框架下創作呢?

最新網絡潮語非佢莫屬,你有Freestyle嗎? (影片截圖)

最後說吳亦凡,對於不太了解韓星的我,還真的要去Google一下才知道他原來是前韓國組合的成員,現在主要是演員及模特兒(Wikipedia說的),他的態度令我覺得很有問題,因為他對部分參賽者的要求是「你會freestyle嗎?」(Freestyle饒舌,其實即是即時創作一段饒舌),作為饒舌死忠粉絲,我明白freestyle在評核這門藝術的重要性,但是,對於freestyle饒舌的要求,請問他能做到嗎?而且,50 Cent都說過,很多人會freestyle,但不會創作歌曲,所以,饒舌是否只談freestyle,還是該評核整體(節奏,内容和表達)的平衡呢?另外,他作為「饒舌」評判的這件事,雖然Wikipedia說他是那韓團的Rapper,但是,他的三首個人作品中,只有一首是饒舌主導的,其它的都是Zayn Malik式R'n'B,而且,饒舌主導的作品,亦沒列明創作人(當然,他應該是創作人之一),所以,他到底有否資格去為這類的節目當評判呢?節目的文案有談及之後會出現的客席評判包括蛋堡(台灣饒舌者),陳奐仁(著名創作人,曾為陳冠希製作他兩張饒舌主導的大碟)等音樂人,參賽者中的「神秘參賽者」Hip Hop Man(不想劇透,但任何hip hop迷都會知道他是誰)都比吳生在這藝術領域中有當評判的資格吧。

參賽者中的「神秘參賽者」Hip Hop Man都比吳亦凡在Hip Hop中有當評判的資格吧。(影片截圖)

我重申,你可以不滿「中國好聲音」或「中國好歌曲」的賽制,但他們評判在該領域是有資歷的,華語饒舌有資歷的,其實亦大有人在(撇除政治因素),LMF/24 HERB任何成員,Mastamic都比這名吳生有資歷吧?

最後,我想重申,嘻哈並不限於饒舌,雖然現時嘻哈文化已非主流,但作為嘻哈愛好者的我相信,雖然非主流,但亦因為這樣,我們更可以,甚至應該有要求。已經不是每天都會在大眾傳媒中見到我們喜愛甚至尊重的文化產物,我們,應該要求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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