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停牌後復牌 理據不公開 業界公眾難監督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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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銀行家在注射肉毒桿菌後死亡,涉事的整形外科專科醫生李宏邦正接受調查。此事衍生兩項討論,其一是老年醫生能否繼續施行手術,其二是醫生復牌機制有否漏洞。李宏邦曾經因為急救及用藥管理未達標準,在2009年被判專業失德停牌五個月,及後獲復牌。醫委會公開醫生紀律研訊的判決,但沒有公開復牌理據,有前醫委會成員質疑醫委會當日決定。就此,醫委會須仔細交代李宏邦復牌理據,更須考慮公開醫生獲批准和駁回復牌的記錄,藉此挽回公眾對醫生的信任。

86歲整形名醫李宏邦一度向警方稱事主因哮喘求醫,涉嫌違反《危險藥物條例》及誤導警務人員被拘捕。(梁銘康攝)

醫生要復牌 須證明能否依從守則行醫

女銀行家死亡原因尚待有關當局研究,外界不應過早下定論。雖然如此, 坊間質疑復牌過程是否嚴謹,不無原因。李宏邦2009年曾被醫委會裁定專業失德,被判停牌五個月。時任醫委會主席麥列菲菲批評,李宏邦進行抽脂手術前缺乏準備,診所沒有足夠急救設備,行為低於專業水平。

醫生被判專業失德而被停牌後,不能自動復牌。他們必須在停牌期滿後,分別重新申請成為註冊普通科及專科醫生,有需要時展開復牌聆訊,當中最少要有13名醫委會委員出席。若申請者獲過半數支持則可獲復牌。醫委會有絕對權力批准、有條件批准或駁回復牌申請。

醫委會回覆「01觀點」查詢,申請人有責任提供足夠證據讓醫委會信納申請人是適當人選。有醫生補充,這包括申請者是否有悔意,有沒有進修以彌補自己的不足等。事實上,醫委會曾經指令醫生永久除牌,又曾經駁回復牌申請。然而,今次病人打針後死亡,不論外界,還是前醫委會成員,都質疑復牌機制。

而醫委會初步偵訊委員會主席張德康指出,任何醫生在停牌期結束後,不代表可以即時復牌,需先向醫委會提出申請。 (資料圖片)

僅公開研訊判決 復牌紀錄欠奉 業界公眾難監督

醫委會發言人承認,現階段暫未有計劃於網頁上刊載復牌申請及結果,業界和公眾難以得悉理據是否充分。現時,醫委會把接受紀律研訊的醫生、研訊日期、案情、裁決及結果上載,跟復牌相關的資料卻欠奉。前醫委會成員謝鴻興日前在電台表達不滿,建議傳媒探討為何醫委會當年會批准李宏邦復牌。

有人會認為,披露更多資料會令公眾更添戒心,拒絕光顧有醫療失誤後獲復牌的醫生。其實,現時病人可輕易在互聯網搜尋醫生往績,並憑此決定是否選擇復牌醫生。有更充足的復牌申請及理據資料,反而有助外界跟進。萬一有「前科」的醫生再捲入醫療事故,醫生同業和公眾可有多一條線索,了解事故究竟與當年醫生補救措施不足有關,還是事有湊巧。

俗語說,人誰無過,知錯能改善莫大焉。如果醫生承認犯錯、接受懲罰、補償過失,社會應給他們機會改過。然而,行醫牽涉病人生死,醫生有責任維持嚴謹的執業水平,嚴防出現不能挽回的過錯;對申請復牌的醫生,要求則應更高。因此,醫委會在審核復牌醫生資格時,萬萬不能粗疏,行禮如儀。反之,醫委會應該檢討程序,包括披露復牌申請時間、次數及理據,以至監察醫生復牌後表現一段時間,方可挽回公眾對醫療專業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