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返政治機制 保障區選順利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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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議會選舉提名期於周五(4日)展開,意味本屆區選正式掀幕。但隨修例風波爆發,社會漸對固有的制度失去信心,遂有市民嘗試以制度以外的手法尋求「公義」,這似乎為區選舉行帶來不少變數。政府必須盡力讓區選能如常舉行,不可讓制度一而再三地走向崩壞,並且政府須全力確保選舉過程、機制公平公正,方能拯救市民對選舉、制度、甚至整個政府的信心,提供有利條件平息當前亂局。

延遲區選 等同摧毀制度

今屆區議會選舉將於11月24日舉行,而自修例風波後,現時地方選區正式登記為選民的人數達413萬,而新登記選民更有近40萬人,實為回歸後歷年新高,可料是屆選舉將會相當激烈。更重要的是,建制政黨過去對政府粗暴修例立場搖擺,不少市民對建制議員信心盡失,建制派紛紛表示選情嚴峻;相反,藉此「優勢」,泛民主派積極備戰,除了一般泛民政黨派員出戰,更有不少政治素人落區參選,渴望為社區帶來全新、改革的氣象。

但自示威衝突不斷升級,早前有建制人士擔心有人會為選舉製造暴亂、破壞,例如包圍票站,導致市民難以、甚至不敢履行投票義務,認為有需要推遲今屆區選。民主派則質疑,建制派實為「驚輸」,才建議押後選舉。根據《區議會條例》第38條,如特首認為選舉相當可能受「騷亂、公開暴力或任何危害公眾健康或安全的事故妨礙、干擾、破壞或嚴重影響」,實有權指示押後選舉。再者,政府已決定動用《緊急法》實施《反蒙面法》,有關政府會利用此尚方寶劍來叫停區選的說法更是甚囂塵上。

但無論如何,政府若決定延遲區選,對制度甚至政局均無益。首先,不少市民仍相信區選制度,寄望能藉選出心儀的代議士,為社區、甚至整個城市帶來改變,而這點已由選民新增數目得以證實。政府若隨意推遲區選,勢消磨選舉制度僅餘無幾的公信力。再者,目前政治氣氛緊張,政府若在建制派選情「告急」時延遲選舉,社會難免質疑偏幫建制派,故推遲區選實屬不智。如果政府仍未能察看市民不滿,粗暴延遲區選,顯然沒從修例一役汲取教訓,怎能教社會相信林鄭月娥能有效平息風波?

胡志偉表示,希望政府不要搞小動作,如參選人資格被取消,只會令衝突升温。(劉錦華攝)

區選順利與否 取決於選民信心

誠然,建制派的憂慮並非全無道理。在民怒不斷升溫時,示威者的行動本就難以預測、控制,更不要忘記修例示威並無「大台」存在,根本無任何具公信力的權威可抑制市民示威,故示威者會否作出擾亂區選的行為,仍是未知之數。考慮到示威者對制度的信任,在修例風波後有如斷崖式般下跌,市民若認為再無需要參與「不義」的選舉,區選當日出現衝突並不意外。

但究其根本,政府應該一方面加派人手,保障票站正常運作,另一方面亦應維繫市民對選舉制度的信任。毫無疑問,選舉主任會否、或如何取消參選資格(俗稱DQ)將成關鍵,如有參選人的資格被無理剝奪、取消,亦會影響市民信心。就此,政府應謹慎行事,一切必須依法依理,不能無理取消參選資格。假如政府能向市民保證選舉能有效達致公平公正,確保市民能實踐其基本政治權利,便有助重拾市民對政治機制的信任,並讓區議會選舉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