削警經費訴求響遍全國 美國警政改革大辯論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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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因非裔男子弗洛伊德(George Floyd)在警方執法時死亡一事,在全國爆發的新一浪平權運動鬧得沸沸揚揚。最吸引國內外傳媒關注的口號當要數「削警經費」(defund the police),漸漸成為運動中的主流共識。外界及不少保守派對此極為抗拒,認為一旦警隊經費縮減甚至被裁撤,必然會助長罪案滋生,社區治安定必轉差,居民安全亦會因此受威脅。對此連同情運動的民主黨及其總統候選人拜登亦先後表態,反對示威者「削警經費」的訴求,令整場警政改革的討論,加添了正反雙方大辯論的火花。

民主黨從運動之初已表示同情示威者的訴求,主張要推行大幅度的警政改革,更於周一(8日)向國會提交《警務公義法案》(Justice in Policing Act)。法案內容包括禁止警員用鎖喉或壓頸等方式制服疑犯,擴大司法部調查和檢控警員涉及不當行為的權力,更改警員所享有的「有限豁免權」(qualified immunity),放寬市民控告警方侵害公民權利的門檻等。法案更包括成立一個警方違規行為登記處,將警員違規的行為紀錄並滙集到一個資料庫,以便外界追究及查閱,避免被革職的警員到其他警局繼續工作。

《警務公義法案》的原則建基於警政本身並無問題,只要改善透明度及問責,建立資料庫及加強訓練,便可解決警隊濫暴及針對少數族裔的問題。「削警經費」運動則將整個警政辯論提升至更高層次。示威者質疑用警隊來處理所有政治民生問題所衍生的治安問題非長治久安之法。布魯克林學院社會學教授維塔萊(Alex S. Vitale)2017年的《警務的終結》(The End of Policing)一書中,便提出政府在過去40年將所有社會問題都轉嫁到警察上,放棄自身改善種族及經濟不平等的責任,並由警隊去處理社會這些後遺症。

在2020年6月7日的这个星期日中,肯尼迪·米切姆(Kennedy Mitchum)与其他示威者在密苏里州弗洛里桑特的弗洛里桑特警察局前的林德伯格大道上。

尼克遜以降的趨勢

事實上美國警權不斷擴大,亦跟種族平權及左翼街頭運動不無關係。1964年美國總統詹森簽署《民權法案》,正式結束種族隔離等歧視政策。然而為保持白人的絕對領導地位,以及擺平國內因反戰及平權運動的社會騷亂,詹森的繼任人尼克遜在1971年正式提出「反毒品戰爭」(war on drugs),使藏有小量大麻及海洛英刑事化並將犯罪者重判,塑造大麻與嬉皮士、海洛英與黑人相關的印象,以反毒品為名對社會不穩份子作破門入屋搜查及拘捕,掃盪其集會,並將他們盡數投進監牢。

尼克遜的「反毒品戰爭」得到列根和克林頓等其後歷任總統蕭規曹隨,漸漸內化成為新自由主義體制下,「監獄工業複合體」(prison-industrial complex)的龐大利益集團。自80年代起,美國囚犯人數逐年攀升,直至2016年全國共有220萬人在囚,平均每10萬名美國人便有655人入獄,為全球囚犯人口及人均監禁率最高的國家。美國的監獄在列根治下開始私營化,監獄坐擁大批廉價勞工為這些私人企業賺取龐大利益,形成尾大不掉的利益集團。在此資本主義利益為先的巨輪下,警隊更成為此體制下不可或缺的齒輪。

1977年至2017年期間,美國總人口增長了50%,然而各地警隊經費卻驚人的急升173%。有「罪惡城」之稱的芝加哥人口雖逐年遞減,但民主黨市長伊曼紐爾(Rahm Emanue,2011至2019年在任)治下,警隊經費大增27%,當地罪案率卻升至歷史新高,警隊的效率卻未因此提升,謀殺案的破案率更低於20%。紐約市的警隊經費在2008年至2020年期間亦大幅增加46%,彭博(2002至2013年在任)擔任市長時更引入「截停及搜查」(stop-and-frisk)惹起極大爭議,被指針對少數族裔青年,最終遭入稟法院裁定違憲,然而此政策卻未有為紐約治安帶來任何顯著改善。

2020年6月7日,周日,在波士顿,人们举着标牌从警察身边走过,抗议警察的暴行。5月25日,非裔美国人乔治·弗洛伊德(George Floyd)因一名明尼阿波利斯警察用膝盖压脖子而死亡。(美联社照片/史蒂文Senne)

問題導向 對症下藥

警隊經費愈多、裝備愈精良、權力愈大同時,政府對社區設施、教育、醫療、住屋等公共開支卻逐年遞減,當中在社區所造成的露宿者、濫藥者、精神病患者、邊緣青年等問題可想而知。而政府將這些社會弱勢群體所製造的治安問題,以警隊用執法角度處理,無視背後的政治社會問題,種族及經濟不平等,最終製造了「犯法就是犯法」的「犯法—執法」二元怪圈。罪案不僅愈打愈盛,人民也並未有因此而感到更安全。反而一個又一個的少數族裔男子命喪警察手上,又或者因犯了輕罪而被投進監獄毀掉前途。

「削警經費」運動正針對此問題,提出「社會問題,社會解決」,將削減警隊經費得來的公帑投放在社會服務上。以社工、教育者、醫護代替警察,梳理並解決埋藏社區的深層次矛盾,而非每事要動刀動槍,以強硬手段解決社會問題,此對犯事者或執法者皆不公平。不少人對「削警經費」口號不以為然,原因為其未有理解削警經費後,將資源投放在社會服務的意念,但亦有人視之為危害既得利益權力架構的威脅。事實上,這正是對社會問題的表象與根本原因之認識論偏差,若以為單靠警察就可解決社會及經濟問題,充其量只能治標而不可能治本,甚至有時候鎮壓也無濟於事。

本來支持示威者的拜登及民主黨人,在明尼阿波利斯市議會贊成解散警隊,並在民間組織治安隊取代後,紛紛反對示威者「削警經費」的訴求,箇中原因不言自明。其爭取中間溫和立場,亦恰好符合主流社會反對警暴,認同警隊需要改革,同時亦感覺「削警經費」過於激進。不過,弗洛伊德之死引發新一浪平權運動,無論是帶來民主黨人的表層改革方案、示威者的深層改革主張,抑或揭示美國資本主義體制下「監獄工業複合體」利益結構下種族及階級不平等的根本矛盾,足該令美國社會各階層真正反思及自省,並在悲劇過後尋求修正及復和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