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共享計劃乏人問津 發展局應直面問題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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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多年住屋問題困擾本港市民,而政府為此在去年5月推出「土地共享先導計劃」至今已逾半年,周三(6日)發展局局長黃偉綸回覆議員提問時指,土地共享辦事處未收到任何正式申請,只表示有大約10個處於前期交流涉及具備初步發展計劃的項目,地點以新界為主,個別項目涉及數千單位。發展商對政府計劃反應冷淡,表明公私營合作的「土地共享」模式並非解決房屋問題的治本之道。

從發展商對這種公私營合作模式的反應看來,計劃本身顯然無法對其產生足夠的吸引力。但即使政府成功透過計劃招徠私人機構來「共享」發展,一則缺乏主導權,難以整體規劃,二來也難免惹來官商勾結的嫌疑,最終既無法滿足商界,又無法滿足市民。

去年10月特首林鄭月娥就計劃回答傳媒提問時,已表示發展商擔心補地價的爭拗時間冗長,並對現時的補地價仲裁機制欠缺信心,截至當時更只有一宗小型項目能順利完成仲裁。加上發展商參與計劃後公私營樓面面積將以「七三比」分配,興建社區配套等基建後提升的地積比亦很有限,自然難以吸引發展商的興趣。

特首林鄭月娥在2018年的施政報告中,提及推出土地共享先導計劃,以公私營合作模式發展農地。(資料圖片)

官商勾結的質疑猶在

況且「土地共享先導計劃」吸引發展商參與公私營合作不果之餘,反而也勾起了不少港人對官商勾結的回憶,質疑它的背後存在利益輸送之嫌。曾負責「馬灣發展計劃」的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便被指在處理該計劃期間收取新鴻基地產高層款項,並向對方洩露政府的資料及策略。現任財政政司司長陳茂波在2013年出任發展局局長期間推出「新界東北發展計劃」,其家族卻被指在當區囤積農地1.8萬呎,坐收逾千萬元賠償,事件涉及嚴重利益衝突,但無阻其升官之路。

無論如何,今次計劃在發展商之間反應冷淡,正好令社會與政府反思覓地建屋的原本目的。發展商的收益既取之社會,它們固然有其社會責任,但在商言商,發展商購地建屋本為牟利,政府不能指望發展商能夠幫助解決社會問題。建屋是為解決困擾本港市民多年的居住問題,政府不應讓再借「共享土地」之名旁敲側擊,反而應該聚焦問題核心,正面面對社會既得利益階層,別再諱憚使用收地、遷置一類強硬措施推動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