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聽證會結案 大家仍在等一個交代
「每項批評都是經扎扎實實的證據,他們無得抵賴。」——7月17日,大埔宏福苑大火獨立委員會聽證會最後一天,代表委員會的資深大律師杜淦堃以此總結陳詞。30天的聆訊,超過80位證人作供,加上大量工程文件、通訊紀錄及科學模擬實驗,只為找出那場焚燒了43個小時、奪去168人性命的五級大火責任誰屬,告慰死者在天之靈。
此前一天(7月16日),代表政府的資深大律師孫靖乾的結案陳詞,同樣令人印象深刻。他列舉了六個促成大火的因素,包括工人吸煙、非阻燃棚網、發泡膠封窗、其他不阻燃物料、後樓梯生口、火警鐘失效;並把私營承建商和個別專業人士在施工期間的「欺詐與共謀」定為大火的「第一責任方」,又強調政府的監督工作只是「第二層角色」,且重申當局基於「合理信任」而設計的監管制度在多數情況下都是「行之有效」。
孫大律師的邏輯分明,在法律技術層面也許無懈可擊。然而,他身處的不是普通聽證會,而是關乎那場奪去168人性命、牽動全港人心、涉及諸多系統性疏漏的宏福苑大火。在數千名痛失親友、喪失家園的居民面前,那種將「直接責任」和「監管責任」進行切割的論調,不免顯得過於冷酷,甚至予人卸責之感,未必能夠有效幫助政府辯護。
火災發生至今已經過去八個月,全港市民所心心念念的交代,絕不只是充滿法律術語的報告,更加不是各個部門劃清權責邊界的陳述,而是一次對於官僚文化的深刻反思、一場敢於直面不足的體制改革。無論建築工人吸煙帶來多大隱患、無論承建商人偷工減料有多卑劣,房屋局ICU、屋宇署、消防處、勞工處等監管部門始終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那套依靠工程行業自律自管的監管模式,確實曾令我們引以為傲,但近年建造業界多發事故,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監管系統已在不知不覺當中形成了某種「疏懶慣性」、而專業人士也在當局無意的「放任」之下陷入了「失德失職」——宏福苑的悲劇,正是孫靖乾代表政府所言那種「合理信任」的全面崩塌——顧問公司涉嫌篡改承建商定罪紀錄;註冊檢驗人員竟然可以同一時間兼顧全港50多個項目,卻只是負責簽名了事;註冊的消防裝置承辦商甚至能在一次都沒有落場查驗的情況下,就代簽了93張消防栓停用通知書。
總承建商「宏業」更是作惡多端——為了節省成本,採購大批量非阻燃棚網,一次次蓄意瞞騙政府;為了方便工人出入,竟在防煙逃生樓梯開設生口,公然破壞防護結構......然而,這些明顯違反工程安全和消防安全的行為,在相關監管部門的日常巡查中,卻因為一種「依書直說」的官僚心態而被悉數放過。一個最最致命的例子是,房屋局轄下獨立審查組(ICU)落場巡查,承建商只需在測試區預先更換合格棚網便可輕鬆過關;ICU轄下小型工程組審閱完工照片,明顯看到防煙樓梯生口大門赫然打開,卻因為那些高級專業人員只需核對「有否提交照片」而無需審視「照片反映什麼問題」,埋下非常嚴重的火警隱患。
「只要做足程序,結果與我無關」——這種匪夷所思的心態,在諸多施政失誤事件當中並不罕見。對於那些官僚來說,只要填妥了表格、批閱了文件、走完了程序,那麼就算最終結果並不公義、甚至涉及人命,自己也無需承擔任何責任。只是,對於普羅大眾而言,我們之所以信賴體制、供養公僕,正正就是為了尋求切切實實的生命安全保障和社會公平正義。但當「程序」變成了官僚免責的「藉口」,恰恰反映公僕面對民間疾苦時的麻木,那麼體制恐將遭受信任危機甚或巨大挑戰。
體制的監管漏洞清楚可見,至少應循三個方向改進。首先,修訂《建築物條例》,將大型外牆翻新提升至專門規管、將違規行為刑事化並大幅提高罰則,並且建立專業人員定期續期審查及嚴重失職永久除牌機制。其次,釐清市區重建局的積極角色,由專責子公司主動進行資格預審、獨立估算及名單把關。最後,房屋局ICU、屋宇署、消防處與勞工處等部門必須建立恆常聯合突擊巡查機制,落實跨部門兜底責任,徹底杜絕推諉塞責。
制度補牢固然重要,良政善治也少不了與民共情。特首李家超清楚看到從「施工」到「監管」的責任鏈條,也深知維修建築工程業界存在諸多陋習,因而成立「獨立委員會」查找真相,並且承諾追責到底、徹底改革。廉政公署也和警方緊密攜手合作,對涉案的承建商家和腐敗的專業人士提出包括誤殺、串謀詐騙在內的25項控罪。這些舉措都在一定程度上安撫了市民的不安。但與此同時,一些人員的行徑,恐怕正在消解這份難能可貴的信任。
在過往的行政文化中,「絕不認錯」或許會被視為政治堅強的表現,擔心一旦「道歉」就會削弱管治威信,甚至會在訴訟當中成為不利政府的證供。可是,環顧當今世界的治理經驗,真正的威信從來不是建立在官僚的傲慢之上,而是建立在對權力的謙卑和對生命的敬畏之中。勇於擔當、直面過失、誠懇致歉、痛改前非,正是重建公眾信任的唯一解藥。
宏福苑聽證會的30天聆訊,既揭示了體制的缺失和行業的混亂,也讓我們更看見了的人性光輝。那是殉職消防隊目何偉豪在濃煙密佈的火場中,為了拯救坐輪椅的長者而將自身安全置之度外的崇高使命感;也是葉先生、吳女士等等居民在經歷喪親之痛後,願意直諫公僕別再說「不關我的事」;更是無數香港市民在這場集體創傷下,仍然對這座城市的公義有所堅持、對行政長官的承諾有所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