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囚十年.01觀點|誰為集體造神買單?誰為迷途世代負責?

撰文:01主筆室
出版:更新:

11月5日,高等法院宣告黃之鋒因「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判囚十年,旁聽席間傳來啜泣,而站在被告欄內的青年,眉頭深鎖,神情黯然。從15歲發起學運,到24歲身陷囹圄,上月才剛踏入而立之年,如今就要再加十年刑期。求情信裏,寫着對走錯方向的懊悔、對年邁雙親的虧欠、對無法投身社會的遺憾,以及渴望重回人生起點的無奈。字裏行間固然令人唏噓,但法律尺規從來不會也不該輕易偏斜。

十年盲動成幻象
群體造神終破滅

法庭判詞指出,《香港國安法》自2020年6月30日頒布實施之後,「香港眾志」成員黃之鋒和羅冠聰等人依然沒有終止所謂「國際戰線」的政治倡議,而是持續透過投書外國媒體、社交平台轉載、聯絡海外政界等方式,試圖遊說外國政權對中央及特區官員實施制裁或其他敵對措施。這種在國安法下仍然執意試探甚至跨越法治紅線的行為,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和特區利益,被法庭定性為「罪行重大」,必須面對相應懲處。

「對於本案,我不求開脫,我選擇承認控罪,承擔本案的法律責任、後果與代價。」——正如黃之鋒在求情信中所言,他當時的「法律判斷未及充份、清醒,未能在每一個行為的邊界上作出恰當取捨」,如今就必須接受罪責、坦然服刑。問題是,他是如何誤入歧途?又是如何掀起滔天巨浪?——這個社會也理應對此有着更多的思考——畢竟黃之鋒從來不是獨自一人站上舞台中央,而是被香港社會一部份投機主義的政治力量、一大批不負責任的民粹輿論、甚至一整個混沌時代的盲動情緒,共同捧上「神壇」的政治產物。

可以說,那是一個群體造神的過程,但到頭來,不過是一場集體迷思的幻滅。

匹夫之勇撞高牆
狂熱散場剩唏噓

2011年5月,15歲的黃之鋒創辦學生組織「學民思潮」,主張反對特區政府設立「德育及國民教育科」,並在翌年暑假發起一場席捲全港的「反國教運動」,瞬間引發大量中產家長的情感共鳴,一度號召12萬名市民包圍政府總部,最後成功迫使時任特首梁振英退讓,宣布擱置備受爭議的國民教育科指引,並改為辦學團體自行決定是否/如何開辦有關課程。2014年9月,人大「831決定」之下的政改方案陷入無休止的爭拗,「學民思潮」聯同「香港專上學生聯會」發起衝入政總東翼迴旋處(俗稱「公民廣場」)的「公民抗命」行動,17歲的黃之鋒因而遭到警方逮捕,戴耀廷旋即宣布啟動「佔領中環運動」,展開長達79天的包圍政總、警民對峙、街頭衝突,令香港出現「黃絲」與「藍絲」的政治撕裂。

相信當時誰都沒有想到——那種愈發激烈的抗爭路線,會為香港帶來多大折騰;那個咄咄逼人的稚氣少年,會有多少時日身陷囹圄。相反,在那群年輕人的帶動之下,支持者們愈發認定傳統泛民的「和理非」路線軟弱無力,因而轉投新興政治力量尋求更多改變。2016年9月,經過旺角騷亂之後的立法會換屆選舉躁動不已,19歲的黃之鋒創辦政治組織「香港眾志」,錯誤主張「民主自決」香港前途,卻迅速搶佔道德高地和輿論陣地,進一步開拓了支持者們的政治幻想,最後以高票把代黃參選的羅冠聰送入議事殿堂。儘管羅在「宣誓風波」中被法院裁定就職宣誓無效而喪失立法會議員議席,卻又獲得了更多市民同情。

2019年6月,修例風波一發不可收拾,比黃之鋒激進得多的極端抗爭迅速崛起並徹底失控,「五大訴求」、「攬炒」等口號如迷幻藥般讓群體亢奮不已,特區政府陷入空前管治危機。或是衝昏頭腦,或是誤判形勢,或是精於算計,或是急於求進,黃之鋒等人全面押注「國際戰線」,致力奔走於西方政壇,妄圖透過外部勢力迫使特區政府妥協,結果卻喚來了中央親自出手制定《香港國安法》、重塑各級選舉制度,徹底改變香港政治局面。2020年11月,24歲的黃之鋒因在反修例行動中被控非法集結罪成入獄,此後陸續因為未經批准集結、顛覆國家政權、藐視法庭、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罪名罪成而持續加刑,至今已經服刑接近六年,如今再被加刑十年,最快要到40歲才能離開鐵窗。

深層矛盾積怨暗
烏托邦裏誤青春

政治就是如此殘酷,講究的是實力博弈,而非浪漫主義的熱血口號,更非象牙塔內的意氣之爭。香港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轄下一個特別行政區,在憲制地位上從不具備獨立的主權身份,在地緣政治博弈的巨浪中更屬於弱小一方。「亞聖」孟子所云的「惟智者為能以小事大」,本應作為香港和中央互動的參照,必須秉持政治智慧和敬畏謙卑,方能在「一國兩制」之下主動尋求中央全面管治權和特區高度自治權的有機統一。令人扼腕的是,那一時期的不少香港人卻是不知天高地厚,自以為身處自由民主的陣營之中,能夠在大國交鋒的狹縫裏舞文弄墨、呼風喚雨,甚至妄圖以卵擊石、挾洋自重。這種孟子所斥責的「匹夫之勇」,不但沒有為香港帶來絲毫前途,反而將特區和他們自身推向了覆亡的邊緣。

黃之鋒那一代的年輕人首當其衝。問題是,當他們在政治迷宮中愈走愈偏時,這個社會上的成年人、從政者、知識分子、新聞媒體乃至鍵盤戰士,究竟給予了他們怎樣的指引和教導?回首那段過往,上至社會賢達下至普羅大眾,有多少人或是出於對現狀的不滿,或是為了自身的政治私利,甚至僅僅是為了在同溫層中獲取虛榮的認同,非但沒有力勸年輕人們懸崖勒馬,反而為他們的違法行徑披上英雄外衣?那些廉價的讚美、所謂「不割席」的默許,以及海外政客居心叵測的站台,無一不在推動那群涉世未深的年輕人們走向深淵。

政治神話最終在法治現實面前被擊得粉碎,外部勢力也在利益權衡之後迅速退場,當初那些合力造神、給過年輕人們虛妄底氣的旁觀者更是早已作鳥獸散,只留下一群迷途羔羊,或在陰冷的囚室裏,或在顛沛的流離中,用十年乃至更長的青春年華去咀嚼盲動的苦果。

司法糾偏立底線
改革治理救未來

他們固然需要付出沉痛的代價,但催生那場席捲全城風暴的土壤,卻是香港社會長年累積而未被正視的深層次結構性矛盾。黃之鋒出生於香港回歸前夕的1996年,他的成長軌跡與香港特區的發展歷程完全重疊。回歸之初,特區政府為求平穩過渡,消極處理融合議程,使得國民教育和國情認知幾乎處於邊緣化的狀態,導致年輕一代的國家觀念和身份認同形成了巨大的空白和疑慮。與此同時,經濟結構走向單一,金融與地產的高度繁榮掩蓋了實體經濟的疲弱,樓價瘋漲令人絕望,貧富懸殊不斷擴大,向上流動近乎停滯。年輕人們寒窗苦讀,換來的不過是入不敷支的薪資水平和望塵莫及的置業夢想。那種深植於經民底層的挫折和無力、甚至對於未來前途的困惑和焦慮,在社會內部積聚了極其龐大的負面能量。

面對那股日漸洶湧的民怨暗流,往屆特區政府始終高舉「大市場小政府」的管治教條,抱持官僚主義的消極思維,對深層次矛盾視若無睹、得過且過,未能及時推動治理改革和社會轉型以疏導民怨。分離主義思潮和極端政治勢力,則趁機將原本相當複雜的發展困局,高度簡化甚至歪曲成為單純的政制問題。他們向年輕人灌輸了一套虛假的因果邏輯,編造出只要打破憲制架構、落實全面普選、甚至借用外力推翻體制就能解決一切分配不公的烏托邦幻想。在缺乏成熟思辨和歷史視野的青春歲月裏,無數年輕人就這樣被套上了意識形態的枷鎖,誤以為可以透過抗爭拯救這座城市,殊不知自己卻早已淪為注定犧牲的棋子。

一個成熟的文明社會,必須對下一代負起責任。這種責任,既意味着要對已經犯下罪行的年輕人施以嚴正的法律糾偏,讓他們在承擔後果的過程中深刻體會法治的尊嚴與底線;更意味着要對千千萬萬尚未走入歧途、依然在生活邊緣掙扎求索的年輕人進行守護和引領。黃之鋒期許自己能像「三落三起」那樣在跌倒之處重新站起、行於正路。我們也期望他的沉澱自省出於真誠,更盼望他能在刑期中洗去盲目狂妄。對於身處高牆之外的年輕一代而言,我們更迫切的任務,是持續改革以徹底剷除滋生下一個迷途羔羊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