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稿|國安法、23條立法後首份營商報告:印證由治及興新階段

撰文:01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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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稿作者:蔡獻亮

特區政府近日發布《香港國安法》、《基本法》第23條立法以來首份營商報告,字裏行間印證了數年來香港走出陰霾的不易之路。回顧上一份營商報告發布之時,接近半數內容都聚焦在2019年社會事件以及美國遏華戰略的影響,如今報告內容已轉向聚焦經濟復甦與發展機遇。事實證明,「國安法」實施以來,為營商環境奠定了堅實基礎,給香港的 「安全」和「穩定」提供了充分的制度保障。這份報告不僅見證了香港「由亂轉治」的艱辛歷程,更標誌着香港已邁入「由治及興」的新階段。

在2019年的社會事件及三年疫情打擊下,香港的投資、旅遊吸引力下降,部份功能逐步轉移至其他國家及地區。在此經濟下行的關鍵時期,「國安法」無疑是一枝「強心針」,不僅及時遏制了社會亂象,更重要的是彰顯了中央政府對維護香港繁榮穩定的堅定決心。

筆者認為,「國安法」的實施更能吸引國際資金及提供了更安全穩定的投資環境,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大優勢:

第一、在法治確定性顯著提升的同時,堅持司法獨立及維護司法權威。「國安法」填補了香港在維護國家安全法制的空白。更難能可貴之處是中央政府緊守香港「一國兩制」地位的情況下,成功平衡了保障基本權利與維護國家安全的關係。在「國安法」仍未面世時,有不少意見認為要對立法前的案件有「溯及力」,並且適當考慮將案件交由內地國家安全部門參與辦理、或移交內地審理等。但最終立法充分尊重及堅持了香港特區的「司法獨立」及「司法權威」,維護了本地法院的審訊權利。

這種制度確保了香港司法機構保持其獨立性,給予空間給法官根據法律和事實公正裁判案件,以免受到行政、立法或其他外部干預。這種平衡不僅贏得了公眾信任,也增強了國際投資者信心。透過維護司法獨立,持續營造公平、透明、可預測的法律環境,讓企業和投資者有信心依法律經營和解決爭議。

第二、中央政府以「國安法」為制度保障,堅定維護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自「國安法」實施以來,穩定了政治和社會環境,為長期繁榮穩定奠定了基礎。在國際地緣政治急速轉變下,中央政府透過一系列實質舉措,如擴大香港離岸人民幣業務、深化粵港澳大灣區金融合作等,在「國安法」建構的安全環境下持續強化香港的金融功能。這些戰略部署既體現了中央對「一國兩制」的堅定維護,也為國際資本提供了既有國家強大後盾的安全支撐,又保持與國際接軌的市場活力的資金避風港。這種獨特定位使其成為全球資本尋求穩定與發展的理想樞紐。國際投資者在香港營運既能獲得中國龐大市場的機遇,又能享有高度國際化的營商環境保障。

第三、「國安法」有助恢復社會秩序與穩定,有效保障了商業及政治等活動的正常進行。2019年社會事件無疑影響了企業和小商戶運作,對商戶造成巨大損失。如今在「國安法」建構的法律架構下,香港可以杜絕暴力事件,為商業活動創造了安全環境,使投資者信心持續回升。

與此同時,「國安法」的實施不但沒有壓縮自由空間,反而透過明確法律邊界使《基本法》賦予的各項權利得到更好保障。香港居民享有的《基本法》賦予的自由和權利得以明確和保障,有利於保障香港居民的福祉及權利。這種既有效防範國家安全風險,又充分保障合法自由,為香港長遠繁榮穩定奠定了堅實基礎。

最後,在「國安法」所營造的穩定營商環境下,香港要實現真正的「由治及興」,仍需在以下關鍵領域持續發力,這些既是市民關注的焦點,也是特區發展不可迴避的核心課題:

一、「國安法」下的營商環境吸納了龐大的資金池,如資產管理規模突破31萬億港元、資金淨流入激增3.4倍。但並未能將此轉化成推動經濟轉型的實際動能。特區應當如何運用優勢,將其轉化成實際的經濟效益,實現真正的「由治及興」。

二、承上,社會穩定為經濟發展創造條件,經濟發展成果應當惠及廣大市民。特區政府又如何着力解決深層民生問題,讓市民切實感受到「由治及興」帶來的獲得感。

簡而言之,「國安法」為香港提供了優質的營商環境,成功吸引國際資金匯聚;但要如何運用該資金,將其轉化為實際成果,是特區政府當前必須破解的核心課題。

作者蔡獻亮是北京港澳學人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員。文章僅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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