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結香港基金|建立數字政府應打好文化數據基礎

撰文:01論壇
出版:更新:

行政長官上月發表施政報告,宣布加快數字政府建設,提升「治理能力」和 「治理效能」。近年政府大力支持文化創意產業,其實政府可考慮透過擴大數字服務收集更多文化數據,用於優化文化政策。

來稿作者:林玥彤、周國心

文化數據可分成三大類:(一)文化資產,如博物館藏品目錄、(二)文化參與及消費,如場地入場人次 和(三)文化產業,如產業營業額。首先,第一類數據鼓勵民眾認識文化藝術;第二和第三類數據則有助公私營機構在營運模式、產品和服務上按市場趨勢做出相應的調整。整合以上三類數據更能反映整個地區的文化生態,有助政府掌握資源統計及分配,監察施政效益,靈活修訂政策。因此,文化數據不論對普羅大眾、企業或政府都具有研究價值。

香港的文化數據覆蓋以上類別,分佈在創新科技及工業局統籌的公開資訊平台「資料一線通」、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的全港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及博物館藏品管理系統、創意香港的創意產業畢業生人數統計、統計處的文化及創意產業年度專題報告、藝術發展局的藝術界年度調查報告及私人公司的資料庫等。可是,由於政府部門和公私營機構各自以不同標準蒐集數據,文化數據難以互通互用。即便是「資料一線通」,當中的文化數據也量少而且較為零散,更與康樂及體育數據歸類於一起,難作有效的分析用途。

然而,政府可將平台上的康樂、體育及文化數據細分為三個類別,方便用家迅速找到各類別的數據。其實,台灣政府早於2012年推行「政府資料開放平臺」,更於2017年設立「文化資料開放服務網」。長遠來説,香港政府也可參考台灣政府的做法利用專網歸納文化數據。

文化數據需經過分析才能製造價值

開放數據僅是一個起點,後續的分析及應用才是重點。

香港的「資料一線通」及台灣的「文化資料開放服務網」同樣沿用CSV和XML等開放格式。開放格式允許使用者儲存開放資料(open data)後,自行分析、改變、展示和分享資料,但卻意味平台上的原始資料不易解讀。對不瞭解開放資料的市民,箇中内容難以理解,莫談運用。

台灣自1992年開始出版的「文化統計」年刊現在已經演變成一個系統化的一站式網絡,蒐集表演與視覺藝術、影視、音樂、出版業等各界別的詳細年報、研究報告和分析報告,便利大眾瀏覽及應用。至今,香港卻只有統計處籠統的「文化及創意產業」數據,其劃分類別及實際作用皆有限。

由此可見,台灣比香港更重視文化數據建設。台灣於2021年推出《服務型智慧政府2.0》,當中的「文化數據智能分析與決策輔助計畫」正是以提升循證施政及支援文創產業為目標。

台灣的文化統計網不僅針對當地的文化現象,還與不少的經濟體接軌,例如:統計網每兩個月發表境內外文化產業訊息及趨勢分析雙月報,涵蓋日本、韓國、中國大陸、英國、美國和法國的產業情勢動態。文創產業界得到全面性的文化數據後可自我檢討並提升國際競爭力。若然特區政府期望香港發展成「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在文化數據建設方面就須急起直追。

來源:台灣文化部文化統計網

數字服務具潛力開發文化數據

建立文化數據庫無疑是個龐大的工程,政府可先從數字服務著手,蒐集文化數據,聚沙成塔。

現時,康文署的五個官方流動應用程式「URBTIX城市售票網」、「我的圖書館」、「SmartPLAY康體通」、「智博行」和 香港太空館的「星夜行」都儲存了市民參與文化活動及相關消費的數據。開放這些實時的數據或許可提高「資料一線通」的更新頻率。政府亦可定時發布數據分析報告,便利各界參考。

康文署亦可考慮進一步開發一個統一的文化流動應用程式,蒐集各文化場地的節目表、預訂次數、觀眾人次和觀眾反饋等數據。不過,單是今年11月推出的「SmartPLAY康體通」,面世不久便發生資料外泄的問題。在追趕文化數據建設的同時,政府須先嚴格把關公共網絡系統的網路安全。

建設數字政府是不少地區的目標,透過數據驅動的政策制訂、評估及創新,因此文化數據亦是日後執行文化及創意產業政策的過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作者林玥彤、周國心分別是團結香港基金的研究員、助理研究員。文章僅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

「01觀點」歡迎投稿,來函請電郵至01view@hk01.com。來稿請附上作者真實姓名及聯絡方法。若不適用,恕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