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非狗之三】漁護署拒披露幼狗來源、狗場名單 準狗主無保障

撰文:陳潤南 邱靖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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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杜絕「非法繁殖狗場」虐畜問題,政府去年立法規管,要求所有繁殖狗場及寵物店須領取牌照。漁護署規定持牌繁殖狗場須於廣告公開牌照號碼,所有供出售的狗隻亦必須植入晶片。狗場出售的幼犬植入晶片,理論上消費者買狗後可憑晶片資料核實狗隻來源,然而,《香港01》抽查發現有聲稱來自持牌狗場的狗隻,晶片原來無記錄來源地,甚至有狗隻未被植入晶片。另外,漁護署原來只公開小部份持牌狗場名單,消費者變相難以即時核實狗場牌照真偽。民主黨鄺俊宇亦指公開資訊的遺漏,或製造空間予不法商人繼續繁殖狗隻。漁護署回應,指為保障自身權益,買家應到訪狗場,並在場核實牌照,才考慮選購。

抽查結果發現,當中竟有兩隻狗隻,晶片機顯示為「No ID Found(未檢測到晶片)」,惟主人拒絕透露寵物店名稱。(余俊亮攝)

漁護署執行《公眾衞生(動物及禽鳥)(售賣及繁育)規例》逾一年,為核實市面出售的狗隻是否來自合法來源,記者向民間動物組織借用晶片檢測機,並於網絡及街頭接觸狗主,並為11隻狗檢測晶片,他們均於條例生效後從寵物店購入幼犬。

街頭測試:兩狗無晶片 兩狗晶片未載入出生資料

結果發現,當中竟有兩隻狗隻,未能被檢測出晶片,惟主人拒絕透露寵物店名稱,記者未能進一步追查。其餘九隻狗雖然被檢測到晶片號碼,但記者以市民身份向漁護署查找小狗出生日期及出生狗場時,當中兩隻狗在系統內未有載入出生資料,然而該兩隻狗的狗主稱,寵物店賣狗時聲稱狗隻來自本地持牌狗場。

漁護署職員指狗隻出生資料,一般會由認可獸醫為犬隻植入晶片時記錄及提交漁護署,但並非強制規定申報,因此紀錄或有不全。當記者進一步要求向署方索取狗場資料時,職員指資料或牽涉狗場持牌人個人資料,不容透露,惟市民如對狗隻來源有疑可向署方舉報。

漁護署職員指狗隻出生資料,一般會由認可獸醫為犬隻植入晶片時記錄及提交漁護署,但並非強制規定申報,因此紀錄或有不全。(羅君豪攝)

狗主批漁護署狗隻核實制度不理想

吳先生去年9月買入的迷你牧羊狗,晶片就未有載入出生資料,他批評漁護署查核狗隻來源的制度不理想。他認為漁護署日後應於網上公開可合法買賣幼犬的晶片號碼,令消費者在購入前確定狗隻來源,「聽店員講來源無意思,因為當下無法即時知道確實。無理由帶狗回家查不無來源,才回到寵物店爭論。」

毛孟靜指,不論甲、乙類狗場的資料都應予公開。(林若勤攝)

漁護署一度拒公布持牌狗場名單

另外,目前全港有31間持牌狗場,漁護署只公佈部份持牌狗場名單,市民須要親身致電漁護署,提供狗場地址才能核實狗場是否合法。記者早前向漁護署查詢整份名單,署方稱指由於名單涉及個人資料,因此拒絕要求。最終記者引用「公開資料守則」,與署方周旋超過兩星期後,才成功獲得乙類牌照名單(飼養五隻或以上母犬),惟甲類牌照(飼養四隻或以下母犬)就仍未公佈。

至於甲類牌照,漁護署指「家庭式繁育者」涉及持牌人姓名及地址,資料受《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保障。立法會議員毛孟靜指,不論甲、乙類狗場的資料都應予公開:「你不能用私隱作為不公開的理由,因為繁殖場是要賺錢的商業營運,不公開就是黑箱作業。」

漁護署:買家應在場核實牌照

而去年浸大新聞系刊物《新報人》亦揭發,有賣家利用失效牌照招徠顧客。因此在欠缺狗場名單的情況下,即使有狗場展示牌照號碼,市民亦難以即時了解狗場是否合法。

漁護署回覆指,根據「139B」牌照條例,寵物店及持牌狗場須在持牌處所清楚展示牌照。為保障自身權益,買家應到訪出售狗隻的處所,了解狗隻飼養環境,並在場核實其牌照,才考慮選購狗隻。由於部分持牌人未有同意讓署方於網頁刊登其牌照號碼及其他相關資料,所以未能公開資料。若公眾人士希望查證某人或某處所是否領有牌照,可直接向署方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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