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觀|別讓「無心之失」成為「侵權之實」:拆解日常生活版權陷阱
法觀專欄|王斌暉大律師
「版權」相信是大家在新聞或日常生活中不時會聽到的名詞。但大家對「版權」的認知有多少?以筆者的觀察,一般人可能對「版權」有概括的認識,但對其實際的保護範圍,或怎樣才構成侵犯版權,其實並不怎樣了解。筆者和朋友的閒談中,常常發現大家可能在不知不覺的情況下侵犯了別人的版權。這文章並不可能將「版權」完完全全地解釋給讀者知悉,但希望藉着一些日常生活的例子,使大家對這一知識產權有更深入的認知,學會更加尊重知識產權,亦避免在無意中侵犯了別人的「版權」。
究竟何謂「版權」?「版權」是知識產權的一種。簡而言之,「版權」保護的是原創的成果。在香港,有別於其他司法管轄區,「版權」並不需要註冊才得到保護。我們寫一篇文章、畫一幅畫、創作一部電影、製作一個視頻、編制一首樂曲,都可以創造及享有「版權」,但大前提是作品一定要是原創或相當原創。如果只是抄襲了別人的樂曲,然後作些皮毛上的改動,這並不使作品享有「版權」;反之,作品本身很可能已侵犯了原創者的「版權」。
科技演進下的侵權轉移
在1990年代,香港最常見的侵犯版權行為應該是販賣盜版光碟。筆者記得在那年代,香港有幾個商場以販賣盜版電影光碟,盜版電腦軟件及盜版電腦遊戲而聞名。隨着光碟被淘汰,這些盜版活動亦隨着科技的發展而轉移到互聯網上。現在已不需要購買實體光碟,而可以直接在互聯網上下載電影、軟件或遊戲。某程度上,這亦使知識產權擁有者更難保護其作品被盜用。
機頂盒的普及化正好證明了這一點。相信大家認識的朋友中有不少人使用機頂盒吧,機頂盒本身可以有合法的用途,但使用機頂盒的人,相信大部分也是因為其可以方便下載及觀賞豐富的內容而心動吧。也許有些內容是合法地下載,但筆者相信部分可能涉及侵權行為。筆者不時也會跟朋友討論,現在的串流平台服務價錢越來越相宜,大家應該學會更加尊重別人知識產權的創造成果,用合法的方式觀賞別人作品。
社媒商鋪常見授權危機
另外較常見到可能觸犯版權的行為,就是從互聯網上下載圖片。互聯網上有一些網站提供免費的圖片供應,如果圖片版權擁有者容許網民下載及使用該些圖片,當然沒有侵權的問題。但很多時候,圖片的版權擁有人根本沒有這樣授權。例如我們在別人的Facebook或Instagram見到美麗的維港夜景圖,如果在沒有授權的情況下擅自下載,其複製行為已經可能構成侵犯了別人的版權。如果將其複製品應用在商業活動中,例如將其圖片印製成紀念品封面銷售,這更可能導致相當的賠償後果。
此外,大家在日常生活中亦會有機會在公眾場地或店舖聽到播放歌曲吧(例如在髮型屋、時裝店或者餐廳)。但其實這些店舖播放歌曲是需要繳交版權費用的。香港亦有協會專門提供處理這些歌曲在公眾場合播放的授權。如果大家有需要在公眾場合或店舖公開播放歌曲作商業用途,就必須申請許可,否則可被視作侵權行為。
還有一種可能牽涉侵權的例子,就是網上遊戲攻略。當今電子遊戲可以說是年輕人,甚至成年人的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消閒娛樂。玩遊戲的時候,相信大家也會偶然參看網上的遊戲攻略或介紹。筆者也有和朋友玩在線遊戲,在不同的網站參看遊戲攻略,但發現其實有些所謂的遊戲攻略作者,只是抄襲其他遊戲攻略的內容,然後作一些皮毛上的改動,就當作是自己的意見。這些抄襲行為,如果沒有得到原作者的同意,亦構成了侵犯版權。
抄襲或巧合有所界線
在我們的生活中,其實每天都會接觸到不同的版權作品。大部分的原創作品都會受到知識產權的保護。但值得注意的是「版權」只是針對抄襲性的行為。換言之,如果沒有抄襲,就沒有侵犯版權。所以在一些版權訴訟中,被告一方很常見的辯護理由就是聲稱其作品是在沒有抄襲的情況下創製而成。如果辯方能提供證據證明涉案作品真的是在沒有抄襲的情況下創造而成,即使其內容和原告一方的作品相同或十分相似,這亦不構成侵犯版權。筆者記得多年前著名樂手Ed Sheeran就牽涉一宗版權訴訟案件。案件中,原告聲稱其歌曲《Thinking Out Loud》抄襲了其旋律,Ed Sheeran提供了證據解釋其歌曲是如何在沒有抄襲的情況下獨立創作而成,結果美國法庭判決他勝訴。
知識產權也許總是予人比較抽象的感覺,而知識產權其實是創意發展的重要基石,沒有知識產權的保護,很難會有人願意作創意上的發展。將心比己,大家用時間心血寫了一本書、設計了一款遊戲、製作了一個雕像、拍攝了動人的照片,也不想別人隨意盜用謀取利益。筆者常常期盼,希望有一天大家對知識產權可以就像對其他實體產權的一樣尊重,我們不會盜取別人的物品,我們也就不應該盜用別人的知識產權。尊重知識產權,大家才會見到有更多的創意發展。
作者王斌暉大律師是香港大律師公會執委會委員,精於處理知識產權相關訴訟。
「法觀」是由多位分別擅長刑事、民事、商業等專業領域的執業大律師、以個人身份輪流撰寫的法律專欄。他們透過分享法律觀點及實務經驗,深入淺出剖析時事與法理,啟發讀者以法律視覺解構生活大小事,以推廣法治精神。
文章僅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
01專欄精選不同範疇專家,豐富公共輿論場域,鼓勵更多維度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