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志遠| 特區首份五年規劃——必須破舊立新 實現四大突破

撰文:狄志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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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志遠專欄

隨着中央正式確立「十五五」規劃綱領,特區政府的施政模式亦迎來了歷史性的轉捩點——正編制首個涵蓋經濟、社會及民生發展的「五年發展規劃」。這不僅是對國家整體發展大局的積極配合,更是特區政府由過往「積極不干預」、「見招拆招」的傳統思維,正式邁向「主動引領」、「全局規劃」的關鍵一步。然而,要制定並落實一份高質量的五年規劃,特區政府在管治思維、執行力與領導力上,都必須展現出前所未有的願景與魄力。

勿再以「程序已走完」作為政績

回顧過去,特區政府並未養成制定具體執行細項的中長期發展規劃的習慣。誠然,部分政策局曾推出特定領域的發展藍圖,例如勞工及福利局的《安老服務計劃方案》及民政及青年事務局的《青年發展藍圖》。但客觀而言,這些文件往往流於綱領性的願景描述,缺乏具體的執行時間表、精準的資源與人力配套估算,亦沒有設立清晰可量度的成效指標(KPI)。

更深層次的問題在於,這些藍圖多屬「各自為政」。例如青年發展不僅涉及民青局,更牽涉房屋、教育及勞工等範疇;安老政策亦需要土地規劃與醫療系統的配合。缺乏頂層設計的結果,便是部門之間協調不足,政策推展時常遭遇阻滯。再加上香港傳統的公共財政管理習慣,各項新措施往往受制於當年的財政狀況而作「逐年考慮」,這種缺乏跨年度資源承擔的模式,令施政難以展現全局觀與持續性,往往只能治標而難以治本。

如今,特區政府要配合國家「十五五」規劃,制定具備整體性的五年發展規劃,並由政府主導執行以達成各項目標。這無疑對各級官員提出了極大挑戰:他們不僅需要向中央交出亮麗的成績單,更要向全港市民及立法會切實問責。這意味着官員不能再以「程序已走完」作為政績,而是必須以「實際成效」來服眾。

五年規劃需從四個方面尋求突破

面對這項艱鉅任務,社會各界一直期盼政府能展現中長期的施政目光。只要能制定出一套符合民情、切合社會實際需要的發展規劃,必將能有效破解深層次矛盾,大幅提升市民的獲得感與幸福感。在制定及執行首份五年規劃的過程中,特區政府必須在以下四個方面尋求根本性的突破:

第一,規劃必須精準對接民情,廣泛凝聚社會共識。

發展的最終目標是推動社會進步、讓市民安居樂業。因此,在規劃過程中,絕不能單憑少數官員的「主觀意願」閉門造車,必須建立「自下而上」的民意收集機制。政府應深入基層,透過地區治理網絡、智庫及公眾諮詢,廣泛聽取各方民意,包容不同聲音。只有準確把脈社會痛點,從中尋求社會的最大公約數,才能減少政策落地時的阻力,這是確保五年規劃獲得廣泛支持的最重要元素。

第二,確立「進取型」的發展基調,勇於打破利益藩籬。

五年規劃不能只是現有政策的簡單延伸或小修小補,而必須是一個具備高度進取心的發展藍圖。「發展」的核心在於求進步、促增值與大改善。面對周邊地區的激烈競爭以及全球經濟結構的轉變,香港的五年規劃必須展現出破釜沉舟的決心。無論是在推動產業多元化、引進創新科技,還是解決房屋土地、人口老齡化等老大難問題上,都必須設定具突破性的目標,帶領香港走出舒適圈。

第三,強化官員承擔,嚴格落實成效指標與問責機制。

五年規劃的各項內容必須由政府問責團隊及高級公務員親自掛帥帶領。與過往不同,官員不能再以「盡力而為」或「外圍環境因素」作為未達標的擋箭牌。規劃必須附帶清晰的成效指標(KPI),並建立定期的進度檢視機制。這意味着管治團隊需要承擔比以往更大的政治與行政責任,真正做到「以結果為目標」,確保各項規劃如期、保質地完成。

第四,展現高層卓越領導力,推動跨界別「全社會動員」。

一份宏大的五年規劃,絕不可能單靠政府一己之力完成,其成功有賴於政府高層卓越的統籌與協調能力。對內,這要求打破政府內部的「部門壁壘」,實現跨局、跨部門的無縫協作與資源共享;對外,更要求政府具備強大的社會號召力,能夠動員商界投資、發揮專業人士的專長,並凝聚廣大市民的力量。透過公私營合作(PPP)等多元模式,將政府的推動力與市場的活力結合,全社會同心協力,共同邁向各項目標。

總括而言,首份五年發展規劃是香港由治及興、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的關鍵藍圖。特區政府若能把握此歷史契機,在民意基礎、進取目標、官員問責及社會動員上實現「四大突破」,定能為香港開創出一個繁榮、穩定且充滿無限機遇的新篇章。

作者狄志遠新思維主席,香港家庭教育學院總監。

文章僅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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