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韻僖|法治之路,適者為先

撰文:彭韻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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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韻僖專欄

日前與舊友閒話當年求學歲月,不禁憶起1988年在澳洲悉尼大學法律系修讀法理學(Jurisprudence)的時光。轉眼30多年過去,我由當年一名本科生,回港執業成為律師,其後有幸出任香港律師會會長,亦曾擔任LAWASIA會長。作為亞太區最具代表性的法律組織之一,LAWASIA成員均為區內頂尖法律機構,讓我有機會從更廣闊的視角觀察不同法系的發展。近年參與兩會事務,親身見證國家法治建設的歷程,再回望恩師Professor Alice Erh-Soon Tay當年的教誨,更深深體會教育啟蒙之重要,亦更明白法治從非單一路徑,中西法律各有體系,各有智慧。

理性包容,法無高下

1980年代的悉尼大學,Professor Tay是校園內極具代表性的學者。作為一位華裔女性,在當時由西方主導的頂尖學術界登上法理學講座教授之位,本已極為不易;她更時常身着典雅旗袍講學,在西方學府中自成一格,以東方學者的風骨與學識,贏得所有人敬重。

她講課從不偏頗,客觀剖析中西法律的淵源與特質:西方法律傳統深厚,普通法以程序公義、個人權利保障為核心,制度嚴謹並通行國際;而中國傳統法律文化,則以社會整體和諧、大眾安寧為重心,講求禮法互濟、情理法兼顧,法律與道德倫常相輔相成,體現出法律與社會倫理的有機融合。

Professor Tay當年最啟發我的,是她強調教育不在灌輸,而在啟發思考。不同法律體系皆源於不同歷史文化與社會現實,西方普通法有其不可替代的價值,東方法律傳統亦有自身的智慧,兩者並無高下之分,只是價值取向與社會目標各有側重。這顆思想的種子,在我心內埋藏30多年,讓我在日後法律生涯中,始終以理性包容的態度看待不同法系,不盲目崇拜,亦不輕易否定。

各有所長,互相借鑒

這份包容與思辨,隨着我的職業經歷不斷沉澱。從香港律師會到LAWASIA,從區域法律合作到參與國家兩會事務,我愈發體會到,法治的成熟不在於照搬某一模式,而在於能否紮根於自身的社會土壤。回望今日中國的法治發展,正正印證恩師當年的遠見。

中國式法治,並非排斥現代法治的普遍價值,而是在吸收借鑒國際經驗的同時,立足自身文化與國情,將法律規範與社會治理相結合,兼顧公平正義、社會穩定與人民利益。西方法律重視個體權利的制度設計值得尊重,而中國以整體長遠利益為導向的治理模式,亦有其深刻的現實意義。兩者各有所長,亦可互相借鑒。

尊重差異,適者為先

30多年法路歷程,最難得是當年一堂課啟蒙終身。Professor Tay留給我的不只是法理知識,更是一份獨立思考的能力與尊重多元的胸襟。教育之偉大,在於種下一顆種子,讓人在歲月流轉中慢慢領悟更深層次的道理。

香港堅守普通法優勢,與國家法治發展互相補位、共同前進。回望來路,我更篤信:適合自身的道路,才是最好的道路;尊重差異、兼容並蓄,才是法治真正的精神所在。

作者彭韻僖是全國政協委員,香港律師會前會長。

文章僅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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