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文瀚|前NBA球員揚言參選女子賽 「包容」到這一步公平何在?
如果一名身高超過6呎10吋、曾經在NBA打球的男子,突然宣布自己要參加美國國家女子籃球協會(WNBA)選秀,你會覺得這是笑話、抗議,還是一場社會實驗?最近,兩名前NBA球員坎特(Enes Kanter Freedom)與懷特(Royce White)先後表示,有意參加明年WNBA選秀。坎特更穿上WNBA衣服拍片,表示既然現今社會強調自我身份認同與包容,只要一個人宣稱自己是女性,便應該有資格參與女子聯賽。懷特則更加直接,表示為了職業籃球的需要,自己隨時可以自我認同為跨性別女性。
身份認同不能凌駕客觀事實
他們顯然不是突然發現自己對女子籃球充滿熱情。
真正有趣的地方,是兩人似乎刻意把近年西方社會對「多元、平等與包容」(DEI)的某些主張推到最極端,然後問大家一個很簡單的問題:如果身份認同可以凌駕一切客觀標準,那麼制度原本用來界定公平的界線,究竟還剩下甚麼?
這個問題之所以值得討論,並不是因為兩名退役球員真的想轉戰WNBA,而是因為他們碰巧把一個原本抽象的社會爭議,變成了一個人人都看得懂的籃球問題。
當然,多元、平等與包容從來不是壞事。相反,這些理念曾經推動社會作出非常重要的進步。女性爭取投票權、少數族裔爭取平等教育和就業機會、不同社會階層的人爭取向上流動,這些努力的共同目標,就是拆除那些不應存在的人為障礙。
當「平等」成為另一種歧視
問題從來不是「要不要平等」,而是我們究竟如何理解平等。
真正的平等,應該是讓每個人都有公平入場的機會,而不是保證每個人最後得到完全相同的結果。前者講求機會,後者則很容易滑向身份配額。
這個分別其實非常重要。
如果一個人因為能力不足而沒有被錄取,我們可以討論評核制度是否公平;但如果一個人因為性別、種族或其他身份而被優先或排除,制度便已經開始由「看你能做甚麼」,轉變為「看你屬於哪一類人」。
久而久之,社會便會出現一個很尷尬的問題:我們究竟是在消除歧視,還是在製造另一種歧視?
體育尤其能把這個矛盾放大。
女子體育需要公平競賽
女子體育之所以存在,並不是因為女性需要被「照顧」,而是因為男女在身體結構、肌肉量、骨骼和生理條件上存在客觀差異。正因如此,女子組別才能為女性運動員提供一個相對公平的競賽環境。
如果為了追求絕對的包容,而假定所有客觀差異都可以透過身份認同消除,那麼最後可能被犧牲的,恰恰是最需要公平競爭機會的人。
這也是兩名前 NBA 球員這次舉動最諷刺的地方。他們未必真的想打 WNBA,更像是故意把一套制度邏輯推到極致,看看當它碰上最基本的常識時,究竟會發生甚麼。
某程度上,這是一種非常有效的反向提問。
專業能力不能給身份讓位
我們近年在企業、學術界甚至公共政策中,都愈來愈習慣用身份來描述一個人。招聘要看代表性,升學要看多元,管理層要講比例,公共討論則愈來愈容易先問「你是哪一類人」,才去聽「你說了甚麼」。
可是,一個健康的社會不應該只有身份,也應該有能力;不應該只有權利,也應該有責任;不應該只有包容,也應該有標準。
尤其在專業領域,能力不能永遠讓位給身份。
一間醫院需要最好的醫生,一支球隊需要最好的球員,一所大學需要真正有能力的學者,一家公司需要能夠創造價值的人才。公平的制度應該確保任何人都有機會成為那個「最好的人」,而不是預先決定某個身份必須佔多少席位。
這並不代表我們要回到一個冷冰冰、只講競爭的社會。相反,真正成熟的社會應該同時容得下同理心與競爭,容得下差異,也容得下標準。
反歧視不等於無視差異
我們可以尊重一個人的身份認同,但尊重身份,不代表所有制度都必須按照主觀身份重新設計。
我們也可以反對歧視,但反對歧視,不代表客觀差異從此不存在。
更重要的是,我們不能把「包容」變成一張免死金牌,任何質疑都被視為不夠進步,任何不同意見都被貼上標籤。當一個社會連提出問題都變得困難,所謂多元其實已經失去了最重要的部分。
多元真正珍貴之處,不是所有人都必須得出相同答案,而是不同的人可以提出不同答案,然後接受同一套公平而客觀的檢驗。
所以,前 NBA 球員揚言參選 WNBA,表面上是一場鬧劇,背後卻是一個值得認真面對的問題。
讓每個人都有公平競爭機會
我們究竟想建立一個甚麼樣的社會?
一個真正公平的社會,應該把門打開,讓更多人有機會進場;但進場之後,仍然應該尊重能力、努力、專業和貢獻。
平等不是取消所有界線,包容也不是放棄所有標準。
有時候,真正需要捍衛的進步,不是更多的身份標籤,而是最簡單的一句話:讓每個人都有公平競爭的機會,然後讓實力說話。
這或許不夠政治正確,卻可能是我們在身份政治愈來愈複雜的年代,最需要保留的一點常識。
作者葉文瀚博士是聖方濟各大學創業培育中心副總監,亞洲行銷科技協會主席。
文章僅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
01專欄精選不同範疇專家,豐富公共輿論場域,鼓勵更多維度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