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妙的揭發者|工程出事都說汲取教訓 四方利益鎖定從未瓦解
近年香港工程事故與爭議頻傳,從早期短樁醜聞、宏福苑、瑪麗醫院升降機事件,表面是個別承辦商疏忽或監管失職,骨子裏卻是工程界體系長期積累、從未真正根治的結構性弊病。每次出事,社會驚呼、委員會成立、小修小補,然後一切照舊。真正的核心,不在某一條鋼筋或某一份報告,而在於政府招標制度、專業自律失效,以及學術界、專業協會、業主(政府與地產商)與承辦商四方利益長期固化之下,誰都不願意動搖既有格局。每年逾千億元的政府工程與地產開發規模,使這套「高成本、低創新、程序優先」的結構具備強大自我維持能力,並將代價轉嫁至整個社會。
「汲取教訓」之後
為何工程越辦越貴?
香港建築工程界的問題從來不是單純技術問題。負責培養人才與研究的學術界、負責維持專業操守的專業協會、作為最大業主的政府與地產商,以及承辦商四者之間,早已形成相互依賴、彼此牽制的利益網絡。早期短樁事件已暴露監管與專業判斷的失效,其後每一次事故的反應模式幾乎如出一轍:成立檢討委員會、提出若干技術指引、追究少數前線人員,然後宣告「已汲取教訓」。核心問題始終未動,因為動了便會觸及龐大利益與既有分工。
學術界的利益繫於政府資源分配。院校被鼓勵大量收生與追逐西方學術國際排名,教職員考核高度依賴英文論文發表與指標表現。本地工程、建築與規劃的實務研究——高密度城市的成本控制、工法創新、複雜地權下的設計——因難以轉化為高影響力西方國際論文,專業實踐長期被邊緣化。學生畢業後進入政府或大型顧問公司,許多人做的是程序監督而非創新判斷。香港政府擁有全球國際城市最多的工程師與建築師編制,卻主要用於審批與監管流程。
全球最多工程師
忙於審批與監管?
專業協會理論上維護專業操守與公共利益,實際運作深受「在商言商」邏輯影響。專業服務本身是變成「生意」,人際網絡、長期合作與項目分配,往往比嚴格專業判斷更能決定生存。專業協會可在事故後發聲,卻難以推動會重新分配利益的改革,例如開放更多中小型事務所參與、重新界定大型與中小型的分工。業主一方,政府追求程序合規與「監管權力」的形式可交代性,結果是層層審批、顧問加碼、成本上升;地產商則把時間視為金錢,追求最快完成與回報。承辦商在高門檻的招標制度下,穩定取得大型合約與合理利潤。四方互相鎖定:大學提供「合資格」人才與技術背書卻不深入挑戰成本;協會維持資格框架同時保護會員網絡;政府與地產商以程序與速度換取可交代與回報;承辦商在有限競爭中獲利。招標制度、專業註冊、審批流程與大學資源分配,共同把這套循環制度化。
利益固化的最深層在於大學。香港大學政策長期側重西方排名與收生數量,貼地協助社會發展、培養能解決本地問題的人才、研究香港獨特議題,反而被視為次要。對照之下,內地大學在工程與建築領域並非單純學術機構,而是深度嵌入國家與地方政府項目的知識與人才供給體系。許多大學設有設計研究院、規劃院或工程研究中心,直接承接政府前期研究、可行性評估、技術標準制定,甚至參與具體項目設計與諮詢。從規劃、建築、結構到施工管理,院校與設計院、施工單位之間有較清晰的分工與協作,學術成果較易轉化為實際應用。人才培養亦較強調實務能力與項目經驗。
新加坡的經驗則提供另一種路徑。新加坡國立大學、南洋理工大學等院校在工程與建築領域,與政府機構、法定機構及業界保持緊密合作,研究課題多針對本地高密度城市、土地稀缺與可持續發展等具體挑戰。院校不僅培養畢業生,更透過聯合研究中心、實踐型課程與業界導師制度,讓學術直接服務公共工程與城市更新。政府亦主動把部分前期研究與技術評估交由大學或合作機構進行,形成「政策需求—學術研究—專業實踐」的閉環。相比之下,香港官員雖常參訪新加坡,卻少見把其整合模式帶回本地。香港的幾家建築工程學院偏向學術與提名模式,學生專業能力不均;新加坡則更強調院校必須對公共建設的質素與成本負起知識責任。
不設標底、程序優先
香港招標制度卡在哪裏?
香港政府工程招標制度以《政府採購規例》與世界貿易組織《政府採購協定》(WTO GPA)為基礎,由發展局統籌。核心原則是「最佳經濟效益」與「公開及公平競爭」。工務工程通常只開放予《認可公共工程承建商名冊》上的公司(分甲、乙、丙組,按合約規模),非名冊公司可與名冊公司聯營。普遍採用「雙信封、兩階段」評標:先評技術能力與過往表現(通常佔整體40%至50%),再評價格,綜合得分決定,並設不合理低標剔除機制。2024年起全面應用電子投標系統,2026年4月起公開招標強制使用。近年試點框架採購模式與承建商早期參與,並推動成本管控措施。
與內地相比,差異明顯。內地同時適用《招標投標法》與《政府採購法》,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門檻較低,公開招標為主,強調企業資質與信用體系。評標方法主要有綜合評估法與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常設公開的「招標控制價」(最高限價,超限即廢標),部分仍參考標底。計價長期以定額為基礎,工程量清單雖已推行,仍高度依賴統一消耗量指標。香港不設標底,價格由市場形成,工程量清單(BOQ)由承建商按自身定額自主報價,合約多傾向總價包乾。內地審批與施工節奏通常較快,設計院深度參與前期,標準與材料本地化程度高,整體工期與成本往往較低;香港程序較嚴謹,駐工地監督與第三方檢查要求高,標準長期參考英式/歐式,材料與審批成本較高。香港制度在透明度、國際合規與過往表現權重上較為完整,但程序成本與高門檻可能抑制競爭;內地在規模、速度、前期整合與成本控制上具優勢。
宏福苑事件之後
還要重蹈覆轍多久?
這套利益結構把行業內部的穩定轉化為社會的代價。公共安全與居住質素首當其衝:事故反覆出現,市民承受樓宇結構疑慮、設施故障與高昂維修費用。劏房問題長期未解,部分原因是政府在供應端缺乏主動整合閒置工廈與土地的能力,而把責任外判;高成本則使增加優質供應的門檻更高。財政負擔方面,簡單行人天橋或無障礙升降機動輒數千萬,超支由納稅人承擔,擠佔其他公共服務空間;私人市場則把建造成本轉嫁至樓價與租金。人才錯配使社會未能充分利用專業人才解決實際問題,年輕人面對「專業資格不等於實務能力」的困境。事故後「小修小補」的模式反覆出現,使公眾逐漸形成「體制保護既得利益而非市民」的認知,信任赤字累積。新界北區大量工程本可成為重新檢視成本、引入創新、開放中小型專業參與的窗口,若沿用舊模式,香港將再次錯過調整時機,在亞洲城市比較中進一步處於劣勢。
要撥亂反正,必須同步調整多方激勵。大學應放棄只追求排名與大量收生的產業化邏輯,參考內地院校的項目嵌入與新加坡的產學政協作,主動參與本地重大工程的前期研究、工法創新與人才培養。專業協會需重新定義操守與公共利益的優先次序。政府作為最大業主,應強化成本監督、開放競爭、內部工程管理能力建設,並在北部都會區等項目中認真試行框架合約、早期參與與本地化標準借鑒。立法會可要求更透明的成本數據與系統檢討。官員尤其是監督公共開支者,必須接受更深度的工程管理與公共行政培訓。
宏福苑已是最大警號。若最終只是少數人被追究、委員會寫完報告便了事,而沒有在體制上跟進,類似事件只會重演,工程只會越來越貴,荒謬只會越來越多。香港工程界的弊病,是利益固化的結果,也是長期缺乏本地視野與實質改革的結果。大學應率先推動改變,專業協會與政府招標及監督機制必須同步跟上。唯有如此,宏福苑才不會只是又一次「汲取教訓」的起點,而成為真正改革的轉折。否則,根治的機會將越來越遠。
作者胡恩威是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江蘇省政協委員,進念.二十面體聯合藝術總監暨行政總裁。
文章僅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
01專欄精選不同範疇專家,豐富公共輿論場域,鼓勵更多維度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