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設施設計如何影響日常生活? 還無家者一個家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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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椅加欄、單人座椅、石春路、灑水系統……你有想過這些在公共設施上刻意的小改動有何用意嗎?這些收窄無家者生存空間的城市設計,反映政府如何看待他們,並為我們的城市建立了一套怎樣價值。

「不友好建築」限制空間實踐 社區設施欠人文關懷

「不友好建築」(hostile architecture)是規範人們使用公共空間的一些城市設計,包括在公共設施及建築上的改動以阻止公眾進行某類活動,例如在建築入口附近安裝了金屬釘防止擧爬或在櫥窗安裝螺栓防止坐臥等。在香港,「不友好建築」隨處可見,路邊加設的石春路,椅子上密密麻麻的把手、有坡度的長凳、天橋底的圍欄等,另外,康文署於過去十年陸續將多個足球場看台於晚上 11 時後上鎖並加裝扶手等。政府在這些公共設施上的設計「別出心裁」,原一之一是為了防止無家者寄宿於街道上,杜絕露宿者,令使用者只能乖乖坐着,不能躺睡。

但本身「過度使用」或「不當使用」公共空間的定義應由誰去介定?是設置這些公共設施的政府、商場管理者,還是使用者本身?政府由上而下主導的設計,阻礙了他們使用這些公共空間,限制了露宿者在城巿的空間實踐,在政府的權力之下,露宿者無處容身。政府犧牲無家者的生存空間,以換取管理上的便利,不但未有致力為無家者提供合適的居所,反而只為驅趕無家者而改造城市,從城市每個角落計算如何將他們趕盡殺絕。這實在令人質疑,政府不但無意解決社會問題,反而帶頭歧視和趕絕社會上的弱勢社群。

再者,社區設施應有凝聚社區的功能, 但其設計讓使用者不能安坐並妨礙走動,不只無家者,一般居民也受影響。最明顯的例子可見於西環山市街的「孤獨的龍椅」,單座位椅令居民無法聚集、閒談,人與人之間的交流備受阻隔。

民間樂助無家者改善生活 外國政府態度大不同

英國慈善團體「行動飢餓」(Action Hunger )的創辦人哈立德(Huzaifah Khaled)推出一款專為無家者設計的自動販賣機,並在去年12月正式啟用,無家者可 24 小時以販賣機取得水果、三文治、毛巾和牙膏牙刷等生活所需,販賣機的食物則由致力減少剩食的組織收集提供。這類助無家者改善生活的公共設施已在外國陸續出現,民間樂於運用創意人性化地改善無家者生活質素,香港政府在相關方面的支援仍不夠主動,只願在迫使無家者迅速地消失於城市上耗費心思,無心解決他們實際面對的問題。

長遠而言,能否動用資源幫助無家可歸的人,取決於政府的態度。較為積極的例子可見於紐約市政府制定了的無家者政策,當地特別成立專責部門「無家者處」(Department of Homeless),並由「關懷遊民及移動介入街頭行動小組」 (Homeless Outreach & Mobile Engagement Street Action Teams)協助 5 萬名紐約的無家者。另外,政府亦每年進行無家者研究,並制定相關房屋政策,規定重建商於重建區需要預留特定比例興建廉租住屋,向無家者提供付附帶輔導及醫療服務的無家者宿舍,宿期可長達五至七年。

當然,其政策仍有不少可改進的地方,亦未必能全盤套用至香港的情況,但至少紐約市政府在對待無家者的態度上,與香港政府有明顯分別,近年不少團體及立法會議會促請政府制定「無家者友善政策」,現時社署資助三間非政府機構各自營辦一隊露宿者綜合服務隊,但無家者數目仍連年增加,麥難民數字至2018年仍在五年間升近五倍,2015年一名露宿婦人在24小時營業的麥當勞餐廳內伏屍餐桌的事件更是城市悲劇,政府應正視本港無家者政策的不足。

共享社會發展成果 還無家者一個家

大規模改造及重新設計公共設施亦需一定成本,政府的資源是否運用得當?將無家者趕到臨時宿舍,或讓他們投入地產市場,付上無法負擔的租金租住籠屋或床位,困在充滿木蝨與鼠患的木板床,過着與露宿差不多或更差的生活,難道就解決了無家者面對的問題嗎?還是只是將無家者從街道轉移到其他看不見的角落?當社會基層無法共享社會發展的成果,政府應發揮資源重新分配的功能。
每個人都可能遇上人生的低谷,一個能鼓勵無家者重新起步的環境十分重要,讓他們知道社會中有屬於他們的位置。一個家不單是遮風擋雨的瓦頂,更重要的是在瓦頂下的人,希望政府能以人為本,還無家者一個身心安居之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