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山竹】山竹襲港冒險救人 消防員起薪點比警員低近三千?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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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竹襲港下全港多區出現大樹倒塌及水浸,道路封閉,消防員頻頻出動提供救援服務,處理塌樹意外、升降機事故、清理路障、抽走停車場積水及傷者救護等,在狂風暴雨中冒着生命危險緊守崗位,保護市民安全。消防員工作的環境及性質較一般工作高危,但其薪酬卻一直不及警隊。

消防員穿上螢光色雨衣抱著小朋友涉水走過水浸的街道。(羅國輝攝)

消防員一直爭取制訂獨立職系架構及薪級表。去年政府換屆前,當時的公務員事務局長張雲正稱政府會處理消防員待遇問題,包括研究設獨立薪級表、為負責危險任務及需特別技能的消防員提供更多津貼等。但至現時,政府仍未有落實計劃的詳情及時間表。消防員須面對危險工作,而其整體工作表現優良,政府宜積極考慮增加消防員的薪酬及津貼。

消防員的職責範圍甚廣,除了陸上及海上的滅火工作,還包括救援服務、防火、緊急救護服務及特別服務,如樓宇水浸、易燃液體/氣體洩漏、交通意外、被困升降機、高處墮下、墮海等,工作量不容輕視。消防處數據顯示,2017年火警召喚總數逾三萬三千宗,特別服務召喚逾三萬六千宗,先遣急救員處理緊急救護召喚的次數超過四萬宗,其餘服務則超過28萬宗。在惡劣天氣下仍以服務大眾為先,無論是火災、水災、風災等,均須消防到場援助,理應獲得合理的工資水平。

消防表現連年達標,為市民提供高質素的緊急救援服務。港大民研調查顯示,消防員多年來一直是市民最滿意的紀律部隊。此外,消防處承諾在六分鐘內抵達樓宇密集地區處理火警召喚,並在9至23分鐘內抵達樓宇分散及偏遠地區處理同類召喚。2017年的報告顯示,消防人員於以上兩項的表現達標,在召達時間內獲到場處理的比率,分別較所定的目標(92.5%)及(94.5%)分別高出1.6%及2.2%,整體而言消防隊在94.3%的樓宇火警召喚總數中於規定召達時間內抵達現場。同時所有迫切火警危險投訴均能獲各區消防隊在24小時內處理,消防隊亦應邀舉辦火警演習、消防安全講座、座談會、展覽、會議和進行與消防行動有關的巡查 。消防員是少有能夠達標的政府部門,相信市民亦有目共睹,加薪實屬對其專業精神的肯定。

再者,警務人員的起薪點比消防人員高,社會上不少意見認為消防員的薪酬應與警員的薪酬水平一致。現時警員的最低起薪點為$24110,比消防多$2825。警務人員既早已設獨立的薪級表,故能取得較高薪金,但是兩者同屬紀律部隊,同樣面對高危的工作環境,早有意見指,他們薪金的差距不應如此之大。

不少消防員於火場補給和解決兩餐溫飽。(資料圖片)

當然,過去消防員的流失率雖未算嚴重,17-18年度在六千多名消防職系人員中,除了二百多人退休外,有約50人因其他原因離職,但消防處打算在下年度增加383個非首長級職位,預計編制人數將增加約一千人,若消防員的薪酬水平比其他紀律部隊低,或難以吸引合適的人才加入消防行列,尤其消防員須輪班當值及在部門安排的體能測驗中取得合格的成績,入職有一定要求,提高薪酬對招攬消防人員或有幫助。

消防員冒上生命危險拯救市民值得社會的尊重,其工作固然不能只以金錢來衡量,但政府應保障消防員獲得合理的薪酬水平,作為對其專業的肯定及鼓勵,讓他們的家人亦能安心,並提升消防員士氣,為長遠消防及救護服務奠定基礎。在這場暴風雨下,許多不同行業的員工都緊守崗位,如飲食服務從業員、記者、保安員等,僱主應考慮提高津貼及保障僱員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