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德體育園公私合營 體育盛事化何去何從?

撰文:評論編輯室
出版:更新:

政府批出300億元「啟德體育園」項目合約予新世界及新創建旗下Kai Tai Sports Park Ltd(KTSPL)營運。有人擔心主辦商將考慮商業利益,而要求體育活動讓路予其他類型的活動。事實上,政府預計,承辦商在啟德體育園可獲可獲5至8億元利潤,如此說來,為什麼政府要肥水流別人田,將體育園批予私營機構經營?當然,如今合約已然批出,可謂「米已成炊」,但政府仍須加強監察,確保項目合乎公眾利益。政府應確保標書的規限條款得以落實,保障本地體育發展。長遠而言,本地體育盛事欠缺明確定位,政府應加強配套,並善用場館促進本地運動普及化、精英化,讓運動團體亦能善用場地。

康文署最新提交至灣仔區議會的文件指出,啟德體育園的主場館和香港大球場在規模及功能上有所重疊,現時在香港大球場舉行的大型體育活動,日後將會移師啟德體育園區舉行,康文署擬重建香港大球場的發展範圍,增設符合國際標準的田徑比賽設施,用作公眾運動場,座位數目需要由原來的4萬個,大減至8,000至9,000個。如此說來,啟德體育園的主場館或將成為香港唯一的大型戶外體育場館。香港大球場本屬公營體育設施,由康文署管理,多年來管理質素縱然為人詬病,但至少未有太脫離公眾利益。如今啟德體育園交由企業營運,令人憂慮會否窒礙體育發展。

KTSPL在標書承諾於園內5萬座位的主場館、室內體育館、公眾運動場和其他地方,每年各舉辦不少於40日、76日及69日的體育活動。而所謂的「體育活動」,包括有組織、吸引大量觀眾或參與者的體育比賽或活動,其他如個人訂場打球、學校陸運會、興趣班等均不可計入承諾的「體育活動日」。公眾運動場只能作體育用途、室內體育館的非體育用途時間不得超過其開放時間的三分之一。

康文署向灣仔區議會提交文件,建議重建香港大球場,削減八成座位。(康文署網站圖片)

公私合營項目欠監察

香港體育政策「普及化、精英化、盛事化」方針於2002年由時任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提出,沿用逾16年,去年財政司司長陳茂波表示,大型體育比賽除可凝聚人心,甚至為社會帶來可觀的經濟效益。啟德體育園作為將來的主要體育設施,除了要符合「盛事化」的經濟目標,還需要達致「普及化、精英化」。

目前新建主場館一年內只需最少開放11%的日子舉辦體育活動,在場館營運的角度,營運商或會優先批出租用場地予能吸引旅客人流的國際賽事,而規定限期以外亦可能傾向出租予演唱會等帶動經濟收益的單位,令人憂慮本地運動員及團體能實際使用到大型場館的次數並不多。

在公私營合作的機制下,商業決定往往脫離政府計劃的公共目的。啟德體育園若監管不足,體育團體或需要付出更高昂的場租,甚至難以租用場地。縱觀多年來的公私營合作發展計劃,政府一直監管不力,最為人詬病的,莫過於馬灣發展項目,新鴻基當時與政府達成協議,在發展地產項目的同時,會興建馬灣公園、太陽館等公共設施,只是項目絕大多數延期落成,部分至今更仍是一片廢墟。政府監管能力之拙劣,令人懷疑合約最終只會荒腔走板。

體育盛事化還須加強配套

啟德體育園項目合約既已「含恨批出」,政府須使合約條款得到落實,如公開體育項目使用日數、活動單位、拒批準則等,以讓公眾也可加以監察,確保項目有助推廣體育。

過去曾有立法會議員提出,本地體育活動不多,擔心其開發後的使用率。事實上新建的主場館可供舉辦各項大型體育賽事如國際足球及欖球賽,政府宜進一步推廣體育發展,主辦及邀請機構舉辦更多本地賽事,應同時回應本地團體對大型體育場館的需求,增加本地市民的參與,使場地用得其所。

目前體育盛事還需政府在發展定位、推廣及教育等方面加強配套。三化政策推行多年,本港體育發展仍然緩慢,相信社會亦期望政府近年投入體育的資源能用得其所,全面改善體育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