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超雄方案半日撤回 幫助家屬的球在林鄭手上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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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01》早前引述,台灣殺人案的死者家屬曾向政府提四個建議,引渡疑犯陳同佳;立法會議員張超雄周四(7月18日)亦一度提出單次引渡方案,惟後來撤回。不論任何人提出或撤回任何建議,最終能否還家屬一個公道,始終在特首林鄭月娥一念之間。

《逃犯條例》修訂事件演變成管治危機,是政府須解決之事;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如何處理,同樣是政府須解決之事。立法會議員楊岳橋、尹兆堅等提出不同方案,都是為了解決問題;議員張超雄周四提出的單次引渡方案,亦不例外。

民情強烈 不利修例

說是「周四提出」,但其實亦不準確。張超雄兩周前已交文件到律政司,提出修訂《逃犯條例》的字句,令其適用範疇由目前剔除香港以外的中國地方,改為剔除內地和澳門,換言之台灣亦可適用。其修例建議獲律政司批出證明,可以呈上立法會主席,張超雄於是在周四對外公布。

消息傳出後,社會民情出現反彈。一方面,部分人對張超雄方案未深入了解,以至以為可能與政府的修例方案相若,未能充分保障疑犯人權;另一方面,也因為不少市民正在將矛頭指向政府,不希望此時節外生枝。張超雄在半日內撤回方案,反映出民間的不信任氣氛強烈,此情況實為可惜。但亦正如張超雄在電台訪問中所言,「想幫潘生潘太沒理由錯」。

張超雄撤回方案後,政府若認為可取,可以主動向立法會提出類似修例。反而是其建議打開與台灣引渡之門,獨將內地和澳門排除在外,政府或可能礙於政治觀感而未必同意。但即使如此,林鄭缺乏的也不是解決方案。由二月提出修例起,大律師公會、議員楊岳橋、田北辰等先後提出諸多方案,惟政府一一否定。《香港01》日前報道,死者家屬6月底曾去信特首,提出單次個案處理、單次移交疑犯、域外法權及勸說疑犯自首四個方案,希望林鄭月娥考慮。為何她遲遲未有行動,為社會所不解。

先息民怨 再研方案

如果林鄭擔心此際以其他方法解決台灣殺人案,等如反證當初的堅持實屬不必,這實是置個人面子高於市民和公義所需;但若她的憂慮是社會氣氛,擔心即使有良好的修例方案,市民也不會公允地看待的話,那就是林鄭是否有勇有謀的問題。

誠然,從張超雄撤回方案一例可見,目前的社會情緒不適合貿然行事。但林鄭若有心拆解風波,可以先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平息民怨及換取市民信任,後諮詢大律師公會等重要持分者的意見,提出溫和的方案解決陳同佳案;《逃犯條例》整體如何完善,留待將來從長計議。這種溫和策略,其實早為社會各界所倡議。是否願意撥亂反正,球在林鄭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