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示威衝突轉向中聯辦 實屬不智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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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陣周日(7月21日)再度發起遊行,合法示威過後,部分示威者前往中聯辦外聚集,有人用噴漆噴污門外的閉路電視,並向大樓及國徽擲雞蛋及潑漆。其後,警方開始驅散示威者,更在稍後時間,於信德中心外發射多枚催淚彈和疑似橡膠子彈,又一次釀成警民衝突。

塗污國徽,等同挑戰國家主權。(資料圖片)

警方在「不反對通知書」中限制周日的遊行路線,只由銅鑼灣維園至灣仔盧押道。然而,不少示威者並未理會,反而在遊行過後繼續前往金鐘方向,有人在政府總部外聚集,亦有人繼續前往位於西環的中聯辦外。或許示威者認為自己堅持真理,而這一個多月,市民也已習慣這種違反法律的示威。然而,什麼時候才是香港回歸法治的適當時候?看來香港市民應該開始思考這個難題。

這一次示威者集結在西環中聯辦外,其中有示威者用噴漆噴污門外的閉路電視,並向大樓及國徽擲雞蛋及潑漆。這種行為是違法的,因為根據《國旗及國徽條例》第7條,「任何人公開及故意以焚燒、毀損、塗劃、玷污、踐踏等方式侮辱國旗或國徽,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第5級罰款及監禁3年。」

其次,這種挑戰國家主權地位的政治行為,顯然對反修例的社會運動起不到任何積極作用。大家要知道,香港的成功是維繫在「一國兩制」的成功之上,任何挑戰國家主權的行為,包括提倡香港獨立、否定國家主權的象征,包括國旗、國歌、國徽,都否定了「一國兩制」的基礎。這不符合香港的利益,更不符合「一國兩制」給予香港的保護。

或許有些人認為,中聯辦未能做好中港橋樑,嚴重失職,但塗污國徽等行為絕對不能夠表達這種觀點,甚至會繼續損害中港之間的信任,繼續銷毀這條「橋樑」。其實,在激進示威人士中,就有著這種追求香港獨立,甚至是極端反中的危險人物存在,只是大家都擔憂政治不正確,不願意將討論帶到這個層面,而是被動地被牽連上這種無聊的違法行為。我們認為,這種違法行為並不需要,而且必須譴責,因為它的政治後果超越了市民對示威者曾經給予過的諒解,並非解決問題的手段,而是將問題無邊際擴大的不智行為。

修例之初,《香港01》就指出特區政府必須考慮香港人普遍對內地司法的不信任,必須通過細緻和詳盡的咨詢,不厭其煩地解釋這條法例的原意,不斷通過制度建設,消除大家對的擔憂和恐慌。這次修例建議是香港政府發起的,或許它認為自己是用心良苦,只是方法錯誤,但這更突顯了公務員和特首的離地和政治傲慢,必須徹底改變,並應該盡快設立獨立調查委員會,了解整件事件從一開始到現在所發生的原因,才能滿足市民的要求,化解市民心中的不忿。

對於示威者,或許他們應該思考如何延續自己的政治表達,如果用傲慢的態度回應市民一直給予的諒解,以為自己有了「尚方寶劍」,可以為所欲為,將衝突擴大化,可能就是失去市民支持的不歸路。

示威者應該冷靜下來,思考如何以合法的方式延續自己的政治表達。(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