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委會參戰未補價單位出租計劃 無助解決基層房屋問題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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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林鄭月娥首份《施政報告》建議房協讓其轄下的資助房屋業主將未補價的單位以低於市值租金租給有需要的家庭,增加過渡性房屋供應。去年房協推出「未補價資助出售房屋—出租計劃」,惟至今年七月仍未有成功配對個案。本周一(7月29日),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通過以試行形式,將房委會轄下34萬個單位合資格業主加入房協的出租計劃,由以往業主只可以分租改為可以整個單位出租,或最多租給兩個家庭。
不過,至今政府始終未為出租單位的租金設限,故可料其租金水平或與市價相若,基層家庭始終無法負擔;而且只靠非政府機構協調,成效成疑。況且,容許未補價資助房屋出租,有違資助房屋的原意。與其勉強提供更多的過渡性房屋,政府理應集中精力覓地建屋,盡快帶領市民走出住屋困境。

房協計劃至今未有成功個案

房協去年9月推行「未補價資助出售房屋出租計劃」,然而,計劃反應不佳,報道指至今年七月初業主申請只有13宗,租客申請有53宗,當局共發出6張合資格出租證明書及22張租住證明書,但仍未有成功配對個案。

在原先的先導計劃中,未補地價資助房屋的業主,只可把個別睡房出租,而在房委會最新的計劃下,業主則可以出租整個單位;不過為避免業主過度分間單位,業主最多只可以出租予不多於兩個租戶,並須由指定的非政府機構負責轉租。資助房屋小組委會主席黃遠輝表示,以往不少人不希望與其他人同住,故成效有限,而他認為新計劃下將有更多業主願意參與出租。

政府指現時房協約有14,500名資助出售單位業主符合擁有業權逾十年的資格,房委會則約有340,000個業主,潛在單位供應看似不少,但新計劃是否能解決目前基層市民的住屋困境,倒是成疑。

租金與私人市場無異 無助基層解困

黃遠輝指委員曾提出限制租金低於市面租金,惟他希望優化計劃在沒有租務管制下,先讓業主租戶自行商議,在一段時間再作檢視。但誠如小組委員尹兆堅所批評,方案並沒有考慮到合資格租戶承租能力。

事實上,計劃既然是為協助輪候公屋的家庭,房委會理應考慮其現實需要,偏偏房委會就忽視了。首先,居屋出租定價並無限制,預料大部份有意放租的業主,將參考私樓租盤定價,實對收入有限的公屋輪候家庭無益。反過來說,願意低價放租,或者交由非政府機構協助配對的業主,大抵只是少數。而且,牽涉非政府機構的開支,由業主、租客、房委會、還是機構自己承擔,似乎未仔細交代。

房委會擬推出分租計劃,可將整個單位未補地價出租。(資料圖片/鄭劍峰攝)

助長另類劏房 失資助房屋原意

其次,若然租客只能付出少量金錢承租,在商言商,業主可能只分租房間,如同製造另類劏房。第三,房委會無限制單位入住家庭人數,業主出租房間後,單位有機會導致擠迫戶,變相鼓勵基層家庭租住不適切居所。

但更重要的是,計劃本身有違資助房屋的原意。居屋及租置計劃是獲政府資助項目,單位以低於市價並扣除地價出售,所涉的公帑資助乃用在為合資格人士提供自住居所,而非為業主增加個人利益。然而,業主可未補價就將單位出租,變相借政府補助衍生個人租金收入,絕對違反資助房屋計劃的原意。政府應釐清資助房屋的目標,其本質是安居而非致富。

增加過渡性房屋根本未能有助解決基層住屋問題,治本之道仍是盡快增加公屋供應,「01觀點」早已指出,去年土地供應專責小組的報告過於保守,政府應展示決心,全面收回粉嶺高球場、運用《收回土地條例》收購閒置農地、調整公私營房屋土地面積比例等,盡快採用有效措施增加土地供應,惠及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