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用燃油市場的怪現象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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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委員會周四(21日)發表《2020年車用燃油價格監察分析》,發現過去七年本港油公司牌價「加多減少」,並期望當局能賦權競爭事務委員會,調查燃油市場的定價安排。近月國際油價急跌,但本港油公司的牌價卻不跌反升,實在難言合理,故港府實有責任加強市場監察和規管,還消費者一個公道。

在新冠肺炎和沙特、俄羅斯的產能戰夾擊下,紐約期油4月曾跌至每桶負40美元的歷史低位,但在投資者賠本賣油時,本港的車用燃油零售價卻未見回落。據消委會的報告,布蘭特原油價格走勢在2013年頭見頂後,雖然間中略見回彈,但總體上近七年依然呈下跌趨勢。

加多減少現象

可是,本港的車用燃油價格卻未見跟隨國際油價的走勢。報告指出在2013年至2020年首季,每公升布蘭特原油的價格和進口價,縱然累積變動分別下降$4.3及$3.68,但同期本港油公司的牌價累積變動,不僅沒有未見回落,更反增$0.1。更甚是,若以這七年間的牌價與進口價的增減作比較,每公升牌價在減價時「減少」$0.68,而在加價時「加多」$3.09,故本港車用燃油零售價高踞世界前列,不無道理。

不過消委會稱這跡象為「加多減少」,而非「加快減慢」,前者是指價格變動的幅度,後者則是價格變動的反應。由於布蘭特原油價格變動,與本港油企隨後的平均牌價變動,兩者之間存在顯著關係,即兩者的時間差距大致相同,故消委會認為「加快減慢」的跡象表面上不存在。但與此同時,在過去七年五間油公司的價格調整行為卻異常相似,即通常會在數天內調整價格,與同行看齊。例如,本年首季有三家油企將牌價從$17.59減至$17.34後,另外兩家油企雖然沒有立即跟隨,但亦在兩天內減至相同水平。

訂立協議的證據

本港車用燃油有此現象,其實與行業結構和競爭有莫大關係。綜觀全球,由於燃油供應的投入成本不菲,燃油市場通常都只集中在數家企業,甚或國有企業,這變相使他者進入市場和擴充業務的門檻甚高。在這些天然屏障保護下,久而久之便會成為由數家企業把握的寡頭壟斷。但如同消委會所言,即使燃油零售商的牌價相同,變動步伐亦見一致,但這種定價行為不一定構成「合謀定價」,當局最終還端視競爭對手之間訂立協議的證據,才能舉證反競爭行為。

為釋除公眾多年來對行業定價的質疑,當局有必要提高油企定價的透明度,並還原競委會應有的功能。在提升市場競爭度上,競委會早在2017年已提出不少可行方案,包括重新引入更廉宜95辛烷值汽油、拓展更多油站用地、降低進入市場及擴充業務的門檻、檢討油站用地的招標制度等,以增強市場的競爭度。可是,要了解車用燃油市場有否出現反競爭行為,港府終須讓競委會充權,以便監管市場競爭行為,查燃油市場定價安排,還回真相,這才可讓消費者有個合理之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