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車CAM】乘客私隱應受保障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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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網上流傳一段「車cam」片段,拍到一對男女在的士後座親熱,影片轉眼在網上爆紅,事後甚至有網民將片中人士起底。涉事人士的個人資料遭到曝光,市民在的士車廂內的私隱問題亦備受關注。到底市民在車廂內的個人資料能否得到保護?

截至7月8日,第三波疫情中有4名確診患者是的士司機。(資料圖片/盧翊銘攝)

的士屬「半私人地方」

的士「車cam」遭流出,類似事件已非首次。去年4月,藝人許志安、黃心穎在的士車廂內的鏡頭片段同樣被放在網上瘋傳,迴響甚至比今次事件有過之而無不及。惟當時個人資料私隱公署已經指出,的士屬於半私人空間,如果攝錄的影像可能會用作辨識個別人士,的士司機或的士公司便被視為「資料使用者」,須遵守《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所規定的六項資料保障原則。

由於的士屬半私人空間,有別於其他公共交通工具,於的士車廂內安裝攝影和錄音裝置以收集乘客影像及/或聲音,若所攝錄的影像可能會用作辨識個別人士,的士司機/的士公司作為資料使用者,必須遵守《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私隱條例》)規定及其六項資料保障原則,包括:確保所收集的個人資料必須與收集個人資料的目的(如作為車廂保安)是有實際需要而不超乎適度,以及須以切實可行的方式告知乘客已啟動閉路電視的攝錄功能等。

個人資料私隱公署指出,的士屬於半私人空間,如果攝錄的影像可能會用作辨識個別人士,的士司機或的士公司便被視為「資料使用者」,須遵守《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所規定的六項資料保障原則。(資料圖片)

車內攝錄須訂指引

片段女事主已就事件向警方報案,希望警方能阻止片段在網上流傳,其後亦表示會自行循民事途徑跟進事件並要求警方備案。在的士錄影原意應為保護司機,也為保護乘客,避免車廂內出現糾紛,或出現搶劫、盜竊等罪案。然而從流出片段所見,兩位事主看來未能知悉的士內正在錄影,而最後片段被人當作娛樂話題,連事主亦遭起底,相信已超出片段的保安用途。

現時在的士安裝閉路電視毋須向運輸署申請,而現時署方對鏡頭安裝以及資料處理亦無相關標準。自去年「安心事件」引起軒然大波,運輸署已表示注意到市民對在的士車廂內安裝閉路電視系統存有疑慮,亦向傳媒表示正草擬有關指引供業畀參考。然而「安心事件」落幕一年,社會再現同類個案,署方對車廂內的監控鏡頭卻仍未有清楚指引。

私隱問題一直是港人關注焦點,如何保障港人私隱不受侵犯,政府亦應承擔一定責任讓市民安心。例如運輸署應要求已安裝鏡頭的士,在車內張貼告示告知乘客正在錄影。而因的士錄影既攝及「半私人地方」,乘客本不預期遭人拍攝,而錄影後片段何去何從,運輸署亦應為業界管理錄像制定程序,避免同類閉路電視畫面再遭外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