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賣員工傷補償先起步 完善平台經濟勞工保障

撰文:01主筆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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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風落雨,通常較多人留在家中,叫外賣解決兩餐。對於外賣員而言,雖然訂單較多,但在惡劣天氣下工作,意外尤其容易發生。他們作為平台工作者,即使發生交通意外,總是因為「非僱員」而得不到法定工傷補償,只能依賴平台自願購買、保額較低的團體意外保險。《2025年施政報告》宣布將以立法方式完善數碼平台工作者的工傷補償機制,勞工處周五(7月10日)公布具體新法例框架,相信能夠為廣大外賣員提供保障。

根據政府的調查,平台⼯作者最常擔任的崗位為「單⾞⼿」(29%),其次為以步⾏⽅式進⾏送遞的⼯作員(即「步兵」)(27%)和「電單⾞⼿」(23%)。平均⽽⾔,約一半的食物及貨物送遞員每⼩時會接到兩⾄三張訂單。不論是單車手、步兵或是電單車手,在車多路窄、分秒必爭的工作環境,意外難免發生。以業界實際個案為例,有外賣員因嚴重工傷需休養兩年,但部分平台保險的病假補償上限卻以星期計算,每周賠償金額不足千元,與法定工傷高達兩年的80%薪津保障相差懸殊。近年時有外賣員提出工傷索償,但多數後來會撤銷申索,顯然跟複雜的訴訟程序、高昂的訟費風險有關。即使堅持索賠,最終法庭亦未必承認外賣員與平台的僱傭關係。

勞工處向立法會交代完善平台工作者的工傷補償機制,繞過了目前「自僱還是受僱」的法律定義問題,直接為平台送遞員設立了一套法定的工傷補償制度。法律保障不限於送貨途中,而是自外賣員「接單並開始前往提取任務」起計,直至「送達指定地點並返回交通工具」為止。若外賣員在八號風球、黑雨或「極端情況」下終止工作,在其後的四小時內返回居所途中遭遇意外,同樣納入工傷補償。當局亦要求平台提供包括暫時喪失工作能力補償(工傷病假錢)、永久傷殘補償、醫療費及死亡補償。在死亡與重傷個案中,更引入與傳統僱員相同的最低補償底線(分別約51萬及58萬元)。

過去平台只要回覆一句「不承認僱傭關係」,勞工處便無法介入,法援署亦通常拒批法援。新法例實施後,政府將公布平台公司名單,強制平台必須向勞工處通知業務、投購法定工傷保險、呈報工傷,並定期提供清晰的收入明細。這讓勞工處掌握了執法的能力,外賣行業在勞工保障上不至於「無王管」。

過往在立法會的討論中,有議員擔憂一刀切將外賣員定性為傳統僱員會大幅拉高營運成本,導致行業倒閉。新法例規定,若外賣員同時開啟多個平台掛單時受傷,涉事平台須共同分攤賠償責任。考慮到散工性質,機制不設傳統每月最低收入下限的限制,避免補償金額高於實際收入。彈性設計既確保了工作者不會獲得不合理的超額賠償,又顧及了平台公司的財政承擔能力。

新法例將在街頭「等單」、在餐廳「等餐」期間的保障,歸為「由個別平台公司自行決定是否納入」, 外賣員或會認為依舊沒有得到保障。而且當局以平台工作者流動性大、缺乏數據基礎為由,明確不擬訂立職業病條文,意味外賣員因長期駕駛、搬運等導致的腰椎勞損等,將不受保障。這些是否個別例子,固然值得當局留意,但新法例的保障範圍涵蓋了大部分需要,相信這一點是各方可以同意的。

面對新興經濟及工作模式,這次立法展示了與時俱進的決心。零工經濟的本質是科技演算法與資本的結合,形式瞬息萬變。毋庸諱言,單憑一條工傷補償法例,並不能徹底解決外賣員議價能力弱、收入遭單方面剝削等結構問題。政府、平台與民間團體藉着三方小組,可以持續監督法例落實的成效,包括留意平台會否扣減外賣員的單價,或者將成本轉嫁給消費者。工傷保障作為起步,將來可以延伸到公平薪酬、演算法透明度等複雜問題。科技帶來便利的同時,勞工的權益不用成為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