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稿|保障權利,不損價值:理性看待同性伴侶登記條例草案

撰文:01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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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稿作者:邱銘諾

《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條例草案》所引發的爭議並不意外。有人憂慮會動搖婚姻制度、導致價值崩壞;而然從法理與各地經驗細加辨析,便會明白承認與保障同性伴關係,既不會威脅傳統家庭,更是體現社會公義的重要一步。

不少反對聲音源於保守價值觀和對性少眾的偏見。在法案委員會收到的反對意見書中,主要理由是與傳統價值觀不符及有違個人宗教信仰。香港作為世俗社會,宗教自由保障每位市民的信仰權利,但這並不意味公共政策要遵循任何特定教義。實際上,在承認同性婚姻的地區,宗教自由依然獲得保障。以加拿大為例,《民事婚姻法》明文規定宗教團體有權拒絕主持與信仰相抵觸的婚禮,足證平權與宗教自由並非矛盾,而是可以並行。

制度隨時代演進,是現代會的常態。歷史上,婚姻制度曾禁止跨種族婚姻,限制婦女的產權與離婚權,這些如今均被視為違反人權。香港於1971年廢除中國傳統的一夫一妻多妾制度,本身就是改革傳統、邁向平等的里程碑。若以維護「中國傳統價值」為由拒絕改革,那是否也要重拾「男尊女卑」的舊習?真正的傳統精神,在於能隨時代演繹仁愛與公義,而非墨守成規。正如學者鄺雋文所言:「『繼承傳統』更重要的是重新思索傳統的意義,並使之能在新環境得以實現。」

國際經驗亦顯示,婚姻平權對社會並無不良影響。2024年由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與蘭德公司聯合發表的研究指出,美國承認同性婚姻對當地異性婚姻率、離婚率與同居模式並無造成任何負面影響。

而在經濟層面,婚姻平權更可創造實質效益。例如美國同性婚姻合法化以來,同性婚禮為州與地方經濟帶來約59億美元收入。另一項研究則預計,泰國推行同性婚姻後的兩年內,旅遊收益將增加20億美元。作為國際金融中心與旅遊城市,香港亦可藉此吸引多元人才與消費。

根據港大、中大及美國北卡羅萊納大學於2023年發布的調查,有六成市民支持同性婚姻,反映社會已有一定程度的共識。

更關鍵的是,草案是政府履行岑子杰案裁決的回應方案,其範圍極為有限,主要涵蓋醫療決策和身後事處理兩大範疇,與推動同性婚姻是兩回事。

草案快將恢復二讀,屆時議員應以理性和實事求是的態度審議。須留意,提交予法案委員會的逾萬份意見書,並非隨機抽樣,不能視為具代表性的民意。在公開可查閱的反對意見中,約半數來自九種標準化表格及範本,反映的主要是特定團體的動員,而非廣泛公眾意見。

草案雖非完美,卻是香港邁向更公平社會的一步。任何迴避承認同性伴侶關係的方案,不僅與裁決背道而馳,更隱含矮化與排斥。讓法律照亮每一段真摯的關係,不會削弱傳統價值,反而彰顯社會的仁心、公平與公義。

作者邱銘諾是婚姻平權協會共同發起人。文章僅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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