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稿|極端天氣頻生 加強勞工保障制度 提升企業ESG責任

撰文:01論壇
出版:更新:

來稿作者:戴智康、袁尚文博士

受全球氣候變化形響,香港近月面對越來越多極端天氣,颱風與暴雨警告接連發生,城市運作更一度停擺。交通癱瘓、學校停課、商店關門成為常態,但不少僱員仍需冒風雨返工,引發社會對勞工保障制度與企業責任的廣泛關注。

相關文章:颱風樺加沙|「超前部署」考驗香港「城市韌性」

根據勞工處《颱風及暴雨警告下工作守則》,當八號風球或黑色暴雨警告在工作開始前發出,僱主不應要求一般僱員回公司上班,除非事前有協議,要求「指定人員」在安全情況下繼續到達工作地點當值。然而,該守則並無法律效力,實際執行依賴企業自律。

有員工反映,即使天氣惡劣,仍被要求到崗位上班,否則「唔返就冇錢」,令不少基層打工仔陷入兩難,「手停口停」。前線工種如清潔工、保安、物流員工等在風雨中堅守崗位。有保安員坦言:「公司冇講可以唔返,我都唔敢唔返。」

上述情況反映制度保障不足,亦突顯社會階層不平等。

《僱員補償條例》雖保障員工在工作期間或上下班途中因工受傷,但《條例》設有「直接路線」及「四小時限制」等條款。若因水浸或交通擠塞繞道,或於午飯時段外出,則不屬保障範圍。勞工界人士批評《條例》過時,未能反映極端天氣下的實際情況,建議政府修訂法例,擴大保障範圍。有研究員指出,現行制度仍停留於舊有框架,員工避險反而失保障,建議引入「天氣假」制度,讓員工在惡劣天氣下可安心留家而不失薪酬。

部分企業已推行遠端工作(WFH)安排,但並非所有行業適用。WFH亦衍生出監督、設備支援與工傷認定等問題。若企業未訂立清晰指引,員工在家工作期間的權責界線模糊,易引發爭議。

在ESG(環境、社會與管治)框架日益受到重視的背景下,企業在極端天氣下的應對措施,早已成為評估其社會責任的重要指標。以2018年超強颱風「山竹」為例,其破壞力導致大量樹木倒塌、建築物受損、交通癱瘓,暴露城市基建在極端氣候下的脆弱性。

企業若未有完善的環境風險評估與應急機制,不僅影響員工安全,更可能造成營運中斷與財務損失。這突顯出ESG中「環境(E)」層面的重要性,企業應積極參與氣候韌性建設,包括提升辦公地點防災能力、制定應變計劃及減少碳足跡,以應對日益頻繁的氣候災害。

在「社會(S)」層面,企業應關注員工福祉與公平待遇,特別是在極端天氣下的工作安排。提供清晰指引、合理工資制度、心理支援與安全保障,有助減少員工壓力與不安。企業若能主動與員工溝通,建立互信機制,將有助提升員工忠誠度與企業形象。

至於「管治(G)」方面,企業應建立透明決策流程與風險管理制度,確保在極端天氣下能迅速應變。包括訂立WFH政策、工傷認定準則與通報機制,避免資訊不清引發爭議。董事會與管理層亦應定期檢視ESG表現,將員工安全與社會責任納入企業策略。中小企可透過政府支援與行業協作,定立約章,建立簡易而有效的管治架構,提升整體抗災能力。

至於其他層面,例如工資安排方面,部分公司按小時計算薪酬,甚至扣除未能上班時段,引起勞工團體批評。企業應按日計算工資,或對堅守崗位者提供加倍薪酬與補假,以體現人本管理與企業關懷。保險安排也成為焦點之一。除《僱員補償條例》外,企業可考慮為員工購買團體意外保險、醫療保險與心理健康保險,以涵蓋上下班途中的非「直接路線」意外及災後情緒困擾。此舉不僅保障員工,更有助提升企業形象與員工忠誠度。

有立法會議員建議修訂《僱員補償條例》草案,並促請政府研究立法保障WFH安排,確保員工在極端天氣下有選擇權與安全保障。社會方面,有團體呼籲加強勞工法教育,提升市民對自身權益的認識,並促進勞資協商,制定合理工作安排。

極端天氣不僅是環境挑戰,更是制度韌性與企業責任的試練。香港作為國際城市,應在保障員工安全、推動ESG責任、完善法例制度方面持續進步。企業若能在風雨中展現關懷與智慧,不僅能穩住業務,更能贏得員工信任與社會尊重。

作者戴智康是香港理工大學國際航運及物流管理理學碩士;作者袁尚文博士是香港理工大學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高級講師及組合課程統籌。

文章僅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

「01論壇」歡迎投稿,來函請電郵01view@hk01.com。來稿請附上作者真實姓名及聯絡方法。若不適用,恕不另行通知。香港01保留文章最終編輯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