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美雄|黎智英案罪成彰法治 外部勢力干預當休矣
隨着法庭宣判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多罪成立,這場持續156日的審訊劃上句號。該案是《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首宗涉及勾結外國勢力的案件。審訊過程中,有西方勢力,包括個別政客和媒體,持續用多種方式干預案件,並對審訊及《香港國安法》提出廣泛批評,明顯存在雙重標準甚至不實指控。黎智英本已因多項罪行服刑,不存在超期羈押或未審先判的情況。必須再次明確:香港特區的司法獨立與專業精神不容置疑,維護國家安全的決心堅定如磐,外部勢力任何形式的干預都不會得逞。
在過去多場審訊中,控方所列的證據充分證明黎智英在多起政治事件中扮演了關鍵角色。他被控曾發佈煽動刊物,並涉及向外國勢力請求制裁中國或香港特區。自案件開審以來,特區政府已多次嚴正聲明未干預審訊,也未妨礙司法獨立。此外,黎智英的所謂「國際律師團隊」更甚具欺騙性,涉嫌虛假陳述和違反職業準則。這些在西方卻並未得到如實報道,反而是政客和媒體一同批評特區政府及司法制度,企圖干預審訊,進一步反映外部勢力與黎智英等亂港頭目的緊密關係。
值得注意的是,西方尤其是美國,自身擁有多種國家安全機制。根據美國憲法第三條,叛國是「發動反對美國的戰爭,或擁護美國的敵人,並給予他們任何形式的援助」。美國國家安全法、煽動叛亂法、國土安全法等法律林立,但卻不尊重其他國家或地區的國家安全和司法獨立。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CECC)發表了一份失實報告,對香港特區的執法及司法機關進行抹黑,並呼籲追究有關官員責任,企圖利用政治力量干預本港司法。此等行徑清楚反映了美國所謂「自由、民主、人權」的雙重標準,實際上,美方是想利用此案搞政治操弄,破壞香港的繁榮穩定,以遏制中國的發展。
過往多年黎智英曾出錢出力,遊說外部勢力「制裁」中國和香港特區,可謂外部勢力反中亂港的最高指揮及代理人。假如中央真是插手案件以換取中美關係改善,那麼等同讓外部勢力認為可利用某些條件交換來操弄特區法治。事實上,西方勢力對於黎智英的袒護,反而讓香港及國際社會看清他作為外國勢力「棋子」的本質。有識之士應認清以美國為首的西方陣營的雙標和偽善,強烈譴責其干預特區司法的行為。
今次判決足以證明,《香港國安法》針對的是有組織的分裂國家、顛覆中央政府、外國干預及恐怖主義行為,普通市民不會也無法觸犯。正如最新一篇「港澳平」文章指出,黎智英作為反中亂港的首惡分子,其罪行不僅侵害了香港的繁榮穩定,更對國家安全造成了根本威脅。法治是香港的基石,國家安全是特區穩定繁榮的重要保障,任何妨礙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企圖都註定徒勞。相信在這次判決後,正義必將得到伸張,香港在法治護航下會有更光明的未來。
作者張美雄是西貢區議員,大灣區青年企業家協會副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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