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稿|國際糾紛的中國方案待升級——香港可以做什麽?

撰文:01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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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稿作者:王妮娜博士

2026年地緣政治衝突升級,全球貿易環境風雲莫測。中國作為世界進出口大國,可以預見今年捲入國際糾紛的中國企業將明顯上升。與此同時,隨着全球供應鏈重構和數字貿易興起,新型國際貿易糾紛層出不窮。作為國際金融、貿易中心的香港,有望成為中國内地與國際司法制度的超級聯繫人和增值人,發揮其良好的國際司法公信力,以優質高效的國際調解服務貢獻「中國香港方案」。

新型貿易糾紛挑戰傳統司法

根據《中國日報》報道,中國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張軍日前表示,2025年全國法院新收一審涉外商事海事案件達6.7萬餘件,同比增長44%。從案件類型看,涉外民商事案件受案範圍正在從傳統的國際貨物買賣、投資、運輸、對外工程承包等領域向跨境電商、電子單證、跨境破產、離岸金融等新領域加速拓展。同時,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糾紛、服務貿易糾紛,以及與之相關的跨境支付、運輸、保險糾紛持續增多。在獨立保函、信用證等跨境金融工具的使用中,由於涉及複雜的國際慣例和法律適用問題,相關爭議尤為突出。

去年香港已成立國際調解院,但在調解國際糾紛中因兩地司法體系不同,亟待國際調解制度加速創新讓構想落地。未來香港可扮演內地與全球規則對接的「轉化器」與「孵化器」,通過加强兩地司法交流,將個案經驗沉澱為具有影響力的規則。比如建立新型案例常態化交流機制——香港國際調解院可定期梳理涉及電子單證、跨境支付等新業態的典型案例,與內地法院、高校及行業協會分享;推動香港調解標準的互認與轉化,對於在新領域形成的、契合商業邏輯的調解方案,香港可積極推動其獲內地司法機關認可。此外香港可聯同內地的自貿區(如前海、橫琴)及互聯網法院,針對前瞻性議題開展聯合研究,共同輸出既能被國際社會接受、又能維護國家利益的全球化方案。

香港有望整合資源服務內地

針對供應鏈和金融糾紛的複雜化,香港有望通過機制對接和資源整合,將自身的專業服務延伸至內地,與內地機構形成高效協同的處理網路。香港可牽頭建立涵蓋兩地的專家庫,吸納熟悉國際金融實務的法律和行業專家,通過遠端調解或聯合調解,讓內地企業即使不出關,也能獲得香港專家的專業支持,同時幫助內地調解員快速提升處理此類複雜案件的能力。

香港掌握的商業審判邏輯以及法院判決公信力可圈可點,這將為它發揮超級增值人的角色提供堅實基礎。但與此同時,不能忽視落地過程有一個最大的難點就是,香港沿用的是普通法體系,和中國內地法律體系不同。比如民商事領域,就調查取證的相關規定,內地與香港在證據形式、調解程式合法性審查標準、主體資格認定等方面不同。而貿易和金融糾紛往往涉及到跨境主體,取證方面難度大。總體上不同法律體系間的協調挑戰極大。

因而當下急需探索國際調解制度創新。這涉及到國家司法體系職能部門之間的協調和職能劃分,可以參考國家在經貿領域的實踐進行:即找一個獨特的實驗區進行實踐,先啓動前期試點,在試驗過程一邊發現問題一邊梳理歸類,使香港的國際調解方案適用於中國內地司法體系。

作者王妮娜博士(傳播學),任職於香港城市大學高級副校長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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