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稿|理性看待宏福苑大火聽證會 冀政府以真相重塑安全底線
來稿作者:高松傑
2025年11月26日,大埔宏福苑發生五級大火,168條寶貴生命就此逝去,這場悲劇始終牽動着全港市民的心。為徹查火災成因、釐清監管責任、堵塞制度漏洞,政府委任的獨立委員會自2026年3月19日起舉行公開聽證會。在3月24日召開的第三場聽證會上,代表特區政府的資深大律師孫靖乾發表開場陳詞,圍繞調查精神與方向、消防及警務處應變行動、維修工程框架、大火成因、即時措施與未來改革五大範疇,全面闡明立場。作為普通市民,我們既期待盡早得知真相,更需保持理性客觀,避免在證據未完全呈現前妄下結論。
筆者呼籲大家,現階段宏福苑大火聽證會曝光的細節僅屬陳述,絕非定論,籲社會勿過早「判案」。而委員會主席陸啟康法官也特別鄭重提醒,現階段聽證會的發言僅為現階段證據陳述,絕非委員會就事件得出的最終結論,他呼籲社會各界保持客觀理性,切勿依據初步陳詞過早「判案」,委員會將始終以公開、公平、不偏不倚的態度推進調查,全力還原事件真相。這一提醒,是對逝者的尊重,也是對所有涉事者的公道,更應成為全港市民看待此次聽證會的基本準則。
調查立明:直面監管不足,堅持一查到底
特區政府在聽證會中明確表態,行政長官多次強調,宏福苑大火事件必須調查到底,不論涉及何人,都要一查到底、追責到底,同時認真推動改革,最終實現真相水落石出、公義得以伸張,讓逝者安息、生者安心。這一立場,契合了全港市民對真相的期盼,也體現了政府直面問題的誠意。
筆者見港府亦坦承,從未迴避三大核心事實:一是現行樓宇維修與安全監管制度存在明顯不足;二是政府在監督環節責無旁貸;三是將推動系統性改革,從根源防範同類悲劇重演。同時,港府強調參與調查的態度始終是真誠、積極、全力配合,這一態度獲得社會普遍認可。
作為市民,筆者非常理解受災家庭、傳媒與社會大眾對調查進度的迫切期待,畢竟168條生命的逝去,需要一個明確的答案。但我認為,調查最重要的核心在於「公平」二字,既要對受害者公平,也要對所有涉事者公平。所以委員會主席陸啟康法官才反覆提醒,目前研訊仍處於開場陳詞階段,尚未進入涉事人士作供、質證回應的核心環節,此時談責任歸屬,顯然為時過早。
然而,筆者也留意到自聽證會啟動以來,部分人士對開場陳詞進行了過度解讀,甚至對相關公務員作出具名的責任暗示與推論,不僅讓公眾產生錯誤印象,更導致部分被點名的人員及其家人遭遇「起底」滋擾,社會逐漸出現「未審先判」的氛圍。對此,港府及時針對部分「疑似指控」作出澄清,筆者認為這正是為了糾正錯誤輿論,維護調查的公平性,也讓社會大眾能在準確資訊的基礎上關注後續進展。
澄清事實:還原監管細節,反駁片面指控
在第三場聽證會上,港府代表律師針對委員會代表大律師早前提出的多項重大事實偏差與針對個人的嚴重指控,逐一作出詳細澄清,希望讓公眾準確理解事件背景,避免在似是而非的議題上陷入無謂糾纏。
有聲音指責房屋局獨立審查組(ICU)人員收到投訴後,透過WhatsApp預約註冊檢驗人員(RI)商討檢測時間,是「打龍通」、「通風報信」。港府明確澄清,該指控毫無客觀依據,嚴重偏離事實。事實上,ICU預約RI到場,核心是為了協助現場採樣測試,屋宇署在同類檢測工作中,也會因採樣需求與RI/註冊承建商(RC)進行預約,這是行業常規操作。同時,RI代表在場可即時解答採樣過程中的疑問,幫助ICU判斷投訴是否成立、是否需要進一步跟進。而此次ICU與RI的溝通,與現場視察時間僅相差一天,已是盡量壓縮時間間隔的安排,根本不存在串通造假的空間與動機。
針對「ICU人員在2024年11月18日現場視察時,只選取方便觸及的位置抽取棚網樣本,給予承建商干預測試的機會」的指控,港府從客觀邏輯予以駁斥。當天,ICU人員上午通知、下午即到場,時間極為緊迫,RI/RC根本沒有足夠時間進行所謂的「做手腳」;此外,宏福苑棚網覆蓋範圍極大,即便ICU採樣點位於底層或頂樓,承建商也無法預測採樣具體位置,更不可能在短時間內大規模購置並更換合規棚網。種種客觀條件,都足以證明該指控缺乏現實依據。
有論者質疑,ICU人員在回應1823投訴(涉及發泡膠板遮蓋窗戶)時,未經測試核實阻燃性能,便聲稱「得知承建商嘗試使用阻燃發泡膠」,是馬虎處理投訴。港府澄清,ICU早在2024年10月28日就已針對該投訴進行現場視察,當時明確指出發泡膠板存在火險隱患,並要求承建商改用阻燃材料、分樓層逐段施工。當時發泡膠板尚未大面積貼上窗戶,ICU人員無法預見後續承建商會廣泛、長時間使用該材料,因此未採取進一步措施。而11月12日的電郵回應,正是基於10月28日的實地視察結果,並非未經核實的草率處理。
港府還在聽證會中詳細解釋,宏福苑的維修工程,是在強制驗樓後,納入《建築物條例》第41條的「小型工程監管制度」(MWSC)範疇,由ICU負責監督。「小型工程」的界定標準是工程性質,而非規模或涉及的大廈數量。因此,即便宏福苑維修涉及多幢大樓,仍屬於小型工程範疇。該制度的設計初衷,是針對相對低風險的工程,以業界自律為主,減少政府部門的事前審批與實地檢測頻率。在當時的制度框架下,ICU、消防處、勞工處等部門均按職能分工開展監督工作,施工期間的巡查主要以回應居民投訴為主,並非未履行職責。政府強調,部門分工本身不是問題,關鍵在於如何優化協同,讓監管更全面、更到位。
改革為要:即時措施與長遠規劃並行
宏福苑大火的發生,暴露了現行樓宇維修、工程監管、消防安全等環節的系統性漏洞。特區政府承認自身責任,並已迅速推出一系列即時整改措施,同時規劃中長期制度改革,力求徹底堵塞漏洞,守護市民的生命財產安全。
即時措施:快速響應,全面補漏
消防處自2025年12月起設立專責快速應變小隊,以全天候候命模式運作,隨時出動處理樓宇火警,檢查消防裝置運作情況,並對違規行為即時執法;同時調配資源成立專責隊伍,重點巡查正在進行大型維修工程的樓宇。2026年1月起,消防處進一步強化消防裝置管理,要求承辦商關閉消防裝置時,必須識別、評估並呈報對其他裝置的連鎖影響,同時向業主、佔用人及物管公司披露相關信息;並新增紅綠封條制度,標示消防總電源供電狀態,確保相關人員隨時掌握設施情況。
屋宇署展開特別行動,巡查約400幢正在進行大型維修的私人樓宇,收集棚網樣本送認可實驗室化驗,並向註冊建築專業人士、承建商發出通告,要求提交棚網阻燃標準的證書與測試報告。發展局於2025年12月3日指令所有大型維修樓宇的棚網在3個工作日內下架,隨後公佈《註冊承建商作業備考》85,設立棚網阻燃多重關卡:上架前必須取得政府指定認可實驗所的測試報告,報告需經加密及數碼簽署,同時建立實地抽查機制,從源頭把好安全關。勞工處同步開展全港性專項執法,巡查大型棚架維修工程地盤的防火設施與火災應變安排,確保工地安全。
長遠改革:系統重塑,源頭治理
港府明確表示,宏福苑大火是深刻的教訓,現行監管制度必須進行系統性改革。未來,特區政府將以獨立委員會的最終結論為依據,從三方面推動改革:一是優化小型工程監管制度,補齊巡查、檢測、材料認證等環節的短板;二是強化部門協作,打破分工壁壘,提升風險預判與聯合處置能力;三是完善阻燃材料標準、樓宇消防安全、投訴快速處理等機制,以制度剛性守住公共安全底線,徹底杜絕同類悲劇重演。
香港市民對宏福苑大火的慘痛教訓銘刻在心,對168名逝者充滿惋惜,對受災家庭深感同情,對真相與公義充滿期盼。但筆者認為,我們更應清醒認識到,獨立調查的價值在於「公平、公開、客觀」,唯有嚴格遵循程序,全面審視所有證據,才能得出客觀、公正的結論,才能真正告慰逝者、安撫生者。筆者亦希望再一次呼籲市民,繼續保持理性與克制,尊重獨立調查委員會的工作,不被片面資訊引導,不對任何人進行「未審先判」,不參與任何針對個人的網絡暴力與「起底」行為。同時,也期待相關部門繼續公開透明地推進調查與整改工作,及時向社會公佈進展,回應公眾的知情權與監督權。
筆者認為,宏福苑的傷痛,需要用真相與改革來撫平;香港的安全,需要全社會共同守護。相信在獨立、公正的調查推動下,在系統化的改革落地後,香港一定能築起更堅固的樓宇安全防線,讓每一位市民都能安心居住、生活。
作者高松傑是「香港再出發」共同發起人,香港菁英會副主席,九龍城「家維關愛隊」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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