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稿|地盤全面禁煙 建造業管理模式轉型的關鍵一步

撰文:01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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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稿作者:徐小龍博士

勞福局與勞工處早前向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提交建築地盤全面禁煙的法例修訂建議,擬將建築地盤列為《吸煙(公眾衞生)條例》下的法定禁煙區,違例吸煙者可被定額罰款3,000元;同時修訂《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下的《建築地盤(安全)規例》,要求承建商採取所有合理步驟,確保無人於地盤吸食或攜帶燃着吸煙產品,違例承建商最高可被罰款40萬元。若涉及嚴重情節,例如在高度易燃物品附近吸煙而構成重大火警風險,當局更可考慮引用《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下一般責任條款檢控,東主最高可處罰款300萬元及監禁6個月,僱員最高可處罰款15萬元及監禁6個月。當局預計於2026年中提交修例建議予立法會審議。

這項修例方向明確,亦切中建造業安全管理的一個長期盲點。地盤吸煙過去常被視為習慣問題、紀律問題,甚至只是現場管理細節,但在涉及燒焊、切割、油漆、溶劑、木料及其他易燃物料的施工環境中,一支煙從來都不只是個人選擇,而是與火警風險、工地秩序及施工安全直接相關。當政府把禁煙要求擴展至建築地盤層面,實際上已釋出一個清晰訊號:建造業管理不能再停留於舊有做法,而必須朝更制度化、可執行、可問責的方向轉型。

從「一般管理」走向「防止違法」

今次修例最值得重視之處,不僅是加強罰則,而是重新界定承建商的責任。過往不少地盤處理吸煙問題,多依靠張貼告示、口頭勸喻及例行巡查,重點在維持秩序;但修例之後,承建商將面對更明確的法律責任。所謂「採取所有合理步驟」,不再只是做了多少表面工夫,而是能否建立一套有效防止違法發生的管理制度。

這意味着承建商的角色,正由傳統工程推進者和現場管理者,進一步轉變為法規執行與風險預防的第一責任人。日後外界關注的,不只是有沒有張貼禁煙標誌,而是禁煙範圍是否清晰、工友進場前有否提醒、巡查紀錄是否完整、違規後有否即時跟進,以及現場有否採取足以避免違法的安排。管理模式若仍停留於被動勸喻,將難以應對新法例要求。

維修工程執行難點更須正視

相比之下,新建樓宇地盤通常邊界較清晰、出入口較集中,承建商較容易透過入口管理、清晰標示及進場要求落實禁煙規定。真正較具挑戰的,反而是大廈大維修、翻新及改建工程。這類工程往往在有人居住或使用的大廈內進行,施工範圍與居民、住戶、訪客及市民活動空間重疊,現場情況也會隨工序推進而變動。

根據當局文件,進行裝修及維修工程的建築物亦會納入規管範圍;但實際哪些位置會被界定為建築地盤的一部分,仍須視乎日後法例條文與執行安排而定。也正因如此,未來最需要小心處理的,不是原則本身,而是如何避免在開放空間、共用地方與流動工區之間出現灰色地帶。若某些公眾地方在工程期間被納入施工範圍,屆時禁煙規定便可能適用於身處該範圍的人士;但若界線不清、告示不足、通知不明,便容易引起誤會甚至執法爭議。

管理轉型要靠具體制度落地

因此,地盤全面禁煙若要真正落實,關鍵在於把法律要求轉化為可操作的現場制度。對承建商而言,首先要做的是在工程開始前,與業主立案法團、物業管理公司及相關持份者建立清晰溝通,界定施工範圍、更新安排及通知機制。每當工區改動,應同步更新通告、平面圖及現場標示,讓工友、住戶及訪客清楚知道哪些位置屬施工禁煙範圍。

其次,現場標示不能只屬形式,必須做到清楚、直接、易於理解,尤其在大堂、升降機口、樓層走廊、平台入口等與公眾接觸較多的位置,更應有明確提示。對工友、分判商及臨時工,亦應在進場前作簡明說明,交代禁煙規定及違規後果,避免以往在樓梯間、平台或後巷吸煙的習慣延續至新規管環境。

再者,承建商亦應建立巡查與紀錄制度,把禁煙納入日常安全巡查範圍,對較高風險或較隱蔽的位置加強檢視,並妥善保留跟進紀錄,以證明已採取合理步驟履行責任。在合適程序下,入口亦可透過儲物櫃安排、進場提醒及檢查機制,加強管理效果。這些措施看似瑣碎,實際上正是管理模式由一般現場管理,升級至防止違法制度的具體體現。

修例迫使承建商屢責新模式

建築地盤全面禁煙,表面看是控煙措施,實質上卻是建造業管理文化的一次重要推進。它要求業界不能再把吸煙視作小節,而要從法律責任、風險預防和現場執行角度重新審視施工管理。今次修例真正的意義,不只是多了一項禁令,而是迫使承建商由傳統地盤管理,走向一套以清晰界線、主動預防、持續巡查和可證明履責為核心的新模式。

未來無論是新建樓宇地盤,還是大廈大維修工程,法例要有效落地,關鍵始終不在紙面條文有多嚴厲,而在現場管理是否做得到位。只有當政府、業界、物管與公眾都清楚理解禁煙範圍與責任分工,全面禁煙才不會流於形式,並真正成為推動建造業管理模式轉型的關鍵一步。

作者徐小龍博士(國際房地產及建築)是註冊專業測量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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