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稿|收購宏志閣:以情出發、以理推進、以法堅守
來稿作者:高松傑
大埔宏福苑火災善後工作迎來關鍵進展。港府宣布,若宏志閣(H座)有75%或以上業主在6月30日前簽署「接受收購建議信件」,早前適用於A至G座的長遠居住安排方案,將同樣開放予宏志閣。這項安排充分回應居民強烈意願,貫徹「情理法」兼備、「以情為先」的方針,值得社會肯定和支持。
以情為先回應居民心聲
大火雖未直接損毁宏志閣,但居民同樣承受沉重打擊。據了解,港府「解說專隊」已接觸超過九成宏志閣業主,當中約77%初步表示希望參與收購,將業權售予政府,這是一個極高的共識比例。不少業主坦言,災後存有心理陰影,難以接受搬回原址居住;亦有人擔憂物業價值減損、維修管理費用高昂,以及大廈公契、地契修訂等無了期的法律程序。
港府理解居民的困境,沒有因樓宇「結構無恙」便冷漠處理,而是以同理心聆聽,用實際行動回應,正正是「以情為先」的最佳體現,是負責任、有承擔的管治表現。
情理兼顧平衡現實困難
宏志閣面對的並非一般大廈維修。現時仍有約三分之二外牆未鋪砌紙皮石,還須開闢緊急車輛通道,並重修消防系統、中央石油氣及水電設施,工程和法律程序極之複雜,年內完成所有程序機會極微。倘若只零星收回少數單位,政府無法掌握足夠話語權,宏志閣「獨立存在」所衍生的公用空間管理、大廈維修、公契糾紛等死結,依然無法解開。
今次方案以75%作門檻,既能確保居民有清晰授權基礎,亦讓公帑運用有理有據,在私有產權、居民福祉和社會意見之間取得合理平衡,做法合情亦合理。
依法協商尊重契約精神
宏志閣未被大火波及,與其他七座情況不同,直接強制收購缺乏法理基礎。港府在諮詢法律意見後,以「四分之三」門檻作協商基礎,遵循「你情我願」原則,充分尊重私有產權。
這種透過簽署「接受收購建議信件」和《買賣協議》凝聚共識的方式,既確保收購的民意授權,又保留彈性——若最終簽署買賣協議的業主不足75%,政府有權選擇不繼續收購。整個程序清晰透明,經得起法律和公義的檢驗,在尊重私有產權的大前提下找到出路,做法值得借鑑。
預留彈性提供多元出路
具體方案更具誠意。收購價與A至G座完全劃一,未補價單位每平方呎8,000元,已補價單位每平方呎10,500元,一視同仁;在6月30日前簽署確認意向的業主,可首批優先參與「特設銷售計劃」選樓,直接回應居民不想無了期等待的訴求。此外,現金補償、「樓換樓」、售後保留兩年綠表資格等多個選項,讓不同背景的業主都能按自身情況規劃未來。政府更預留彈性,即使個別業主因遺產處理等特殊原因趕不及期限,仍會視乎情況個別處理。這些細節於法理中見人情,充分體現政府人性化處理問題的誠意和擔當。
宏志閣的方案,是讓整個宏福苑走出災後困局的最後一塊拼圖。期望宏志閣業主積極考慮、把握機會,在期限前簽署信件,一同推進長遠安排,讓居民真正重獲安居,恢復社區和諧穩定。與此同時,社會上或有人借機炒作「原址重建」、要求召開業主大會等議題,意圖「以災亂港」。希望市民大眾務必保持理性,嚴加提防,堅定支持政府依法依理、有情有義的善後方針。一場大火考驗城市韌性,也考驗治理智慧。港府今次以「情」出發,以「理」推進,以「法」堅守,為困頓家庭帶來出路,值得掌聲。當各方同心協力,宏福苑終將跨過陰霾,邁向新生。
作者高松傑是「香港再出發」共同發起人,香港菁英會副主席,九龍城「家維關愛隊」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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