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偉銓|北都訂立專屬法例應保持彈性 加快審批程序減少工程影響
來稿作者:謝偉銓
發展局正為加快北部都會區發展訂立專屬法例進行公眾諮詢。筆者同意及支持政府提出的六個指明範疇,便捷發展及工程進度,同時就加快審批程序、加強部門協調,以及減少相關工程進行的阻礙及對市民的影響提出若干優化建議。
縮短規劃審批
加快發放補償
在規劃地政方面,筆者支持北都內的非保育地帶大幅縮短改變用途、放寬發展參數或要求提出規劃許可申請的審批時間,亦同意容許較長臨時用途至最多七年。相關政府部門應為城規會的把關工作提供適切協助,並為相關申請者積極提供意見和適切協助。
政府就須支付的補償額設立六個月的限期,且將不會在限期屆滿後繼續孳生利息。關於祖堂地,即使未獲祖堂的全體成員一致同意,仍可支付補償金額。一方面可加快發放補償金,同時亦更好集中資源在北都實質的發展,減低需要支付的利息。
建跨部門小組
簡化行政審批
為加快工程進度,屋宇署審批以「質素為本」而非情況是否特殊,引入優質技術、材料,同時確保建築物結構仍然安全及穩定的做法值得肯定。此外,在專屬法例中應包含全面推行建築信息模擬(BIM)圖則審批,以及加強空間數據協助推行,為北都規劃、發展和營運提供高效率的基礎設施數據。
政府應成立「跨部門項目審批協調小組」,以加快及簡化行政審批,並設立明確的時限及KPI,避免部門各自為政。筆者支持簡化申請建築噪音許可證程序及要求,有效期延至一年。就居民而言,簡化後噪音管制標準維持不變;就申請人而言,則可更靈活調配施工細節,例如採用的設備及施工時間。
優化基建流程
兼顧環境保育
為使北都的工程流暢進行,長遠可建設「共同公用設施管道」,用作放置各種公用設施。公用事業機構可通過共用出入通道直接前往管道內進行檢查、維修及保養工程,令相關工程無需開掘道路,從而大大減少對周邊地區的影響及對公眾和道路使用者的不便。同時,筆者亦建議現階段可先行檢視並簡化挖掘許可證申請的整體流程,探討適度放寬現行限制。此外,公用設施工程的諮詢過程,以「公告制」取代逐家逐戶徵詢,由政府以公告形式通知受影響的人士,減少不必要的延誤。設立一個專責機構,擔當仲裁者的角色,以及時處理缺乏充分理據或尚未解決的反對意見。
北都建設固然事關香港未來發展,但不應以犧牲環境保育作代價。政府在過程中持續強調環境保育的重要性,包括三寶樹濕地保育公園的維護和優化,維持嚴格審批。亦建議政府成立跨部門保育小組,定期檢視及收集專家、持份者意見。
發行北都債券
保持法例彈性
而因應北都建設周期長、資金需求大,政府可以研究發行「北都債券」或其他基建融資工具,吸引本地及國際長線資金參與香港未來發展。另一方面,北都如要成為具國際競爭力的產業及人才聚集地,除土地及基建外,亦需要完善的生活配套,提供適切誘因及便捷。政府應同步規劃醫療、教育、交通、文化、康樂及社區服務設施,並加強與深圳及大灣區其他城市的生活圈銜接。
總括而言,北部都會區建設將橫跨十至二十年,期間政府和社會需要因應經濟和社會變化、參與企業和其他用家的需要等,迅速引入或調整措施。政府在訂立北都專屬法例時,應保持彈性,以便未來將實踐經驗應用於其他香港區域。同時,專屬法例的細節應盡早向立法會披露,並持續收集公眾意見,以加快法案審批的時序,及提升跨部門的協作。
作者謝偉銓是測量師,香港專業及資深行政人員協會前會長,第七屆香港立法會建築,測量及都市規劃界功能界別議員。
文章僅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
01論壇歡迎投稿。請電郵至01view@hk01.com,附上作者真實姓名、自我簡介及聯絡方法。若不適用,恕不另行通知。香港01保留最終編輯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