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稿|公帑為民毫釐必爭——從公共開支爭議談治理「中段環節」優化
來稿作者:畢嗚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把造福人民作為根本價值取向,堅持在發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穩步推動共同富裕。
一、引言:當「節流的痛感」遇上「花錢的爭議」
2025 至 2026 年度,是香港特區政府推行重大財政改革之關鍵年——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在《2025-26 年度財政預算案》中宣布「資源效率優化計劃」,至 2027/28 年度經常開支將較 2023/24 年度累減 273 億元、削幅 7%,公務員編制兩年內削減約一萬職位、大學撥款引入年度 2% 節省目標、社福機構撥款亦在三年內累削 7%。
這份「毫釐必爭」的勇氣,配合 2026/27 年度預算案宣告「提早三年扭虧為盈」之成績,充分顯示行政長官李家超先生及財金團隊「頂層設計」之果斷及戰略眼光,亦切合中共二十屆四中全會所提倡的「民生為大、投資於物和投資於人緊密結合」之國家戰略主軸。
然而,當特區政府在頂層銳意改革、節流不息之同時,個別中段執行環節卻屢現「慷他人之慨」之現象。最近一年,由「政府桶裝水合約風波」、「青年宿舍 PH2 貴價設備」,到中醫藥發展基金個別項目超額資助,連串爭議經審計署、傳媒及立法會公開後,市民難免將「省下來的 2 元乘車優惠」與「多付出去的數以百萬計公帑」並列對比,產生「頂層在節流、中層在漏氣」之強烈觀感(見圖一)。
此種觀感,若不及時對症下藥,將從根本上侵蝕特區管治威信、抵銷頂層改革紅利、亦會直接削弱「人民幸福感、獲得感、安全感」這個國家「十五五」規劃最核心的民生指標。
本文嘗試從公共經濟學之資源配置角度,就近年幾宗具代表性之公共開支爭議作客觀回顧,並就如何強化「首長問責制」、堵塞中段環節之「漏點」提出政策建議,盼為特區政府於「十五五」開局之年,更精準地將每一分公帑投放於市民最在乎的民生關鍵處貢獻一愚之見。
二、節流的另一面:市民正在感受的「民生收緊」
要理解市民近期情緒之來由,必須先客觀檢視市民「直接付出代價」的政策清單。以下並非批評——這些措施對於恢復財政平衡、長遠承擔均有其必要性——但其「痛感」確實落在最廣大的基層、長者及病患群體身上:
第一,公立急症室收費由 $180 大幅調升至 $400(2026 年 1 月 1 日生效),加幅達 122%。雖政府同時引入「全年 1 萬元封頂機制」及對危殆/危急病人(第一、二類)免費,但對佔急症室個案絕大多數的第三至五類「次緊急、非緊急」病人而言,每次求診多付 220 元,無疑是「真銀真兩」。
第二,長者「兩元乘車優惠」於 2026 年 4 月 3 日調整為「兩蚊兩折」——車費 10 元以上者改按成人票價兩折計算。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表示首年可節省 5.5 億元,五年累計節省約 62 億元。對於依賴跨區出行求醫、探親之長者,每月可能因此多付數十至數百元。
第三,社福機構撥款 3 年累削 7%,雖然社署為中小型社福機構墊支 4%,但服務前線之非政府機構承擔之壓力,最終仍會傳導至受助市民。
第四,公務員編制 2026/27 及 2027/28 年度每年減 2%,至 2027 年 4 月共削減約 1 萬個職位;資助大學撥款未來 3 年共 681 億,每年 2% 節省目標。
第五,宏福苑五級火災賠償方案——根據 2026 年 2 月公布之長遠安置方案,未補價單位收購呎價為 8,000 元,已補價單位為 10,500 元。雖較測量師學會原先估算之 6,000 元為高,但對於一場奪去 168 條人命、79 人受傷、令 1,736 戶家園盡毀之災難,賠償方案在民間仍引起「是否足以重置家園」之議論。
這些措施合計起來,並非「萬惡」——而是政府在 6,474 億財政儲備(2025 年 3 月底)下重新校準「量入為出」之必要努力。問題不在「節流」本身,而在於:當這些「節流之痛」被市民承擔之際,另一些「不該花的錢」、「花得不明不白的錢」,卻仍在中段執行環節持續發生,造成強烈的相對剝奪感。
三、爭議事例三宗:「中段漏氣」之共通病灶
案例一:政府桶裝水合約 1.66 億——「節流方案」反成「冒牌風波」
2025 年 6 月,政府物流服務署批出三年期、總值 1.66 億港元(年均 5,535 萬元)之桶裝飲用水供應合約,並對外宣布「較上一份合約年節省 1,600 萬元」。物流署原意——以競爭性招標換取更低成本——本是節流的正面動作。
然而僅兩個月後(2025 年 8 月),事件急轉直下:負責港島及部分離島區之供應商「鑫鼎鑫商貿有限公司」被揭發冒用「樂百氏」品牌名義投標,實際飲用水由東莞市觀音山飲用水有限公司生產,過往曾被內地官媒點名批評質量問題。行政長官李家超先生立即下令徹查,財經事務及庫務局成立「檢討特區政府採購機制專責小組」,全面審視政府採購機制。
2026 年 1 月 20 日,特區政府公布處理結果:撤回向已退休前物流服務署署長陳嘉信頒授銀紫荊星章之決定,三名參與該合約審核的物流署人員因表現未達其職級應有水平,將停止年度加薪。
此事件值得讚揚之處有三:其一,李家超先生第一時間下令徹查、即時報警、停止合約,展現「零容忍」之決心;其二,紀律處分由前署長到現職人員逐級問責,是首長問責制落實於採購環節之難得先例;其三,財庫局成立採購機制檢討小組,從制度層面而非個案層面解決問題。
但事件亦折射出中段執行環節的三重隱憂:過度迷信「最低價中標」——物流署招標機制以「符合指定技術規格中最低價」為唯一中標準則,未充分顧及供應商過往質量紀錄、製造商授權真實性等非價格因素;盡職審查不足——審核人員未實質核查「鑫鼎鑫」是否獲樂百氏正式授權;「節流光環」蒙蔽風險評估——因為「比上一份合約年省 1,600 萬」之故事好聽,中段環節傾向相信投標方而非質疑。
案例二:青年宿舍 PH2 設備採購——市價 4 倍至 17 倍之「貴價症候群」
2026 年 4 月底,審計署發表第 86 號報告書,揭發香港青年協會(青協)營運之大埔青年宿舍 PH2 採購家具及設備費用顯著偏高(見圖二):浴室暖風機(Panasonic FV-23BW 系列)——連安裝及運費平均每部 9,400 元,購入 78 部共 73 萬元;同期市場零售價連安裝僅約 1,900–2,300 元,貴市價約 4 倍;廁紙架 76 個——每個 3,390 元,共 25.8 萬元,最終因設計問題無法使用,需以其他產品替代;梘液器架 46 個——每個 2,390 元,共 11 萬元,因安全風險不能使用;扶手/毛巾杆 152 條——每條 1,890 元,共 28.7 萬元,最終只安裝其中一條,另一條備用。
青協對此解釋為 2019 年「黑暴」動亂、疫情、21 天供應限期、安裝工人特別資歷等令成本上升;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回應「已向機構追討已購未用設備成本,並會加強日後所有青年宿舍項目的採購管控」。
讀者可能會問:青年宿舍是政府委託非政府機構(NGO)營運之資助項目,「貴價採購」算不算「公帑問題」?答案是肯定的——青年宿舍由政府全資興建、土地由政府提供、營運津貼亦來自公帑,所有設備支出最終皆由納稅人承擔。
問題在於:政府委託 NGO 營運時,相應採購監管機制是否到位? NGO 採購時,是否須引入比價、公開招標、利益申報等同等於政府內部之標準? 9,400 元一部浴室寶背後,每個審批簽署環節的負責人是誰?
案例三:中醫藥發展基金 B1-1 個別論壇項目——同類項目資助金額之三至四倍
中醫藥發展基金(CMDF)由特區政府於 2019 年成立、首期注資 5 億元、現由香港生產力促進局擔任管理處。2026/27 年度財政預算案再注資 5 億元。基金諮詢委員會由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教授委任,現任主席為劉詩韻女士 MH JP,任期 2025/3 至 2027/2。
基金 B1-1「中醫藥行業培訓資助計劃」之單一項目資助上限為 275 萬港元。根據基金官方「獲批項目」公開紀錄,B1-1 計劃歷年共 24 個項目,其中論壇/研討會類項目共 8 個,由不同學會、大學、業界團體等承辦,金額由數十萬至數百萬不等。
當中於 2025 年獲批之「中醫導引與健身氣功臨床應用交流論壇(論壇海報標題為「中醫導引、健身氣功及醫學氣功應用與研究論壇 2026」)」項目(編號 24B1-1/016A_R1),獲批 HK$2,305,263——為 B1-1 計劃其他 7 個同類論壇/研討會項目之中位數(HK$522,445)之 4.41 倍、平均值(HK$673,475)之 3.42 倍;接近單一項目資助上限 275 萬之 83.8%;項目為期僅兩日(2026 年 6 月 7–8 日於香港會議展覽中心舉行);按每日金額計算,相當於 HK$1,152,632/日,遠高於同類論壇之單日資助水平。
更值得業界深思之處在於項目主題——「健身氣功」屬國家體育總局健身氣功管理中心轄下之體育項目,與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CMCHK)所監管之中醫執業範疇並不重疊。事實上,CMCHK 在其《進修中醫藥學的要求及進修項目的進修分數評核制度》附錄 D 中已明文列明「太極、八段錦及氣功班」屬「與中醫執業範疇無關之項目」,不可取得註冊中醫之進修分數。
換言之,論壇主題「健身氣功」在香港中醫管理體制下,並非中醫師執業所需之培訓內容,亦不可作為註冊中醫之進修學分。論壇之主辦單位、講者陣容(包括 UCLA 東西醫學中心內科教授、國家體育總局健身氣功課題組組長、媒體文化界司儀等)反映項目之屬性更接近「跨界文化健康交流」,而非 B1-1「中醫藥行業培訓」之原意。
筆者並無意質疑論壇本身之文化價值——傳統養生功法在公眾健康教育中有其位置,但是否應以香港中醫藥行業培訓之專款專項資助之、是否應以同類項目三至四倍之金額資助之、是否應佔該批次 10 個 B1-1 項目總撥款逾 12%——這些是公共經濟學「機會成本」之嚴肅課題。
同樣 230 萬元,若按 B1-1 計劃同類論壇之常規金額計算,足可資助 4 至 6 個同類項目——例如針對中醫骨傷學、中醫內科臨床、中藥藥理學、中西醫協作個案研討、香港註冊中醫 CME 進修體系建設等真正切合本港中醫藥業界發展瓶頸之培訓項目。
四、公共經濟學視角:機會成本與「邊際社會效益」
三宗案例橫跨物流署、民青局/青協、醫衞局/生產力促進局,分屬不同政策範疇及執行機構,但問題本質高度一致:頂層政策目標清晰(節流、培養青年、發展中醫藥),但中段審批環節欠缺「金額合理性」、「內容相關性」、「同類比對」之系統閘門。
任何一筆政府支出都須通過兩條檢驗:第一條檢驗:邊際社會效益(marginal social benefit)是否大於邊際社會成本(marginal social cost)?——即此筆支出帶來的公共福祉,是否大於它的真實機會成本?第二條檢驗:在所有可替代選項中,是否屬於最具成本效益(cost-effectiveness)之安排?——同樣的錢,是否在另一處能換取更大的市民效益?
讓我們把這兩條檢驗套用於上述案例:
• 政府桶裝水 5,535 萬/年——若以辦公室裝設過濾水機系統替代,「01 觀點」估算 2–3 年內可全數回本,之後每年僅需濾芯保養費用。即同樣的水質保證下,節流空間可達每年數千萬元。
• 青年宿舍 73 萬元浴室寶——若以市價(每部 2,300 元)採購,同 78 部僅需約 18 萬元,單一項目可節省 55 萬元——此筆錢若用於增加宿舍床位津貼、降低青年租金,可惠及數十名青年人月租。
• 中醫氣功論壇 230 萬元——若以 B1-1 同類論壇常規金額(HK$52 萬)標準計算,單一項目可節省約 178 萬元,足以另資助 3 至 4 個更切合本港中醫師執業需要之專業培訓項目;或撥入中醫師進修補助、中藥檢測認證標準制定,對中醫藥業界之長遠發展更具實質貢獻。
公共經濟學的鐵律是——每一元公帑都有「沒用在其他更需要地方」之機會成本。當市民每天因「兩蚊兩折」多付數十元車費、長期病患因急症室加價多付 220 元之際,每一筆「遠超合理水平」的個別支出,都會被市民放大檢視。這是人之常情,更是政治經濟學之普世規律。
五、診斷與建議:強化「中段紀律」、堅守「頂層藍圖」
對於以上現象,筆者堅信責任不在特區政府之頂層決策——李家超先生上任以來推動「結果為目標」、「以人為本」、「拼經濟謀發展惠民生」之施政方針極為清晰,2025 年施政報告第五章《融入國家發展大局》提出「全面融入國家發展大局」之高度;陳茂波先生主導之財政改革,以三年提前扭虧為盈之優異成績單,亦是不爭事實。
問題的根源,在於中段執行環節的紀律鬆弛——具體而言,至少包括以下五個結構性缺口:
第一,採購準則僵化於「最低價中標」單一指標——未充分納入供應商過往紀錄、品質風險、製造商授權真實性、合約履行能力等綜合考慮。財庫局成立之「採購機制檢討專責小組」應加快檢討進度,引入「最具經濟效益標」(Most Economically Advantageous Tender, MEAT)原則,並建立全政府統一之供應商盡職審查資料庫。
第二,資助計劃審批未設「同類金額對標」內部閘門——當基金、津貼、補助計劃審批一個項目時,應系統性比對「過往同類項目之中位數金額」,超出 1.5 倍以上者須由評審委員會書面說明特殊理由並上呈主管局長備案。這個改革成本極低、技術上完全可行,但對防止「個別超額」之效益巨大。
第三,委外營運(NGO、半官方機構)之採購監督盲點——青年宿舍事件揭示,當政府以津貼形式委託機構營運公共設施時,採購監督力度顯著弱於政府部門自身。建議制定《政府資助項目採購守則》,要求所有獲政府全資或主要津貼之項目,採購流程應參照政府物流署或工務工程之基本標準,並接受審計署定期抽查。
第四,首長問責的「末端落地」機制——桶裝水事件中,前物流署長被撤回銀紫荊星章、現職人員停止加薪,是首長問責制應用於「日常採購環節」之開創性先例,深得民心。建議將此原則進一步制度化、常規化,明確規定當公帑爭議事件達一定金額門檻或社會關注度時,部門首長以下三級審批人員之問責程序自動啟動,並由公務員事務局統一執行紀律覆檢。
第五,市民「獲得感」之執行端追蹤——財政預算案、施政報告之承諾,最終須由各執行機構落地。建議特首政策組或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設立「民生政策執行追蹤儀表板」,按季度公開各項節流措施之實際節省金額、各項民生承諾之兌現進度,以及若干「異常開支事件」之處理狀態。透明本身就是最強之紀律。
這五項改革,全部屬於「中段環節」之執行優化——它們不會改變頂層之戰略藍圖,但會大幅提升戰略落地之品質、減少「漏氣事件」、強化市民對特區管治整體之信心。
六、結語:從「節流光環」走向「精準善治」
中共二十屆四中全會通過《十五五規劃建議》提出,「投資於物和投資於人緊密結合」、「明顯提升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切實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對於正處於財政改革關鍵期之香港特區政府而言,這份國家戰略指引極具啟示意義:
「節流」是手段,「為民」才是目的。
若行政長官李家超先生及財金團隊在頂層精打細算節下來之 273 億元經常開支,被中段環節以個別案件之「貴价採購」、「冒牌風波」、「超額資助」一點點漏掉,市民「獲得感」就會被「剝奪感」取代——而這正是國家「十五五」民生戰略最不願見之結果。
反之,若能借助桶裝水事件之改革契機、審計署 2026 年第 86 號報告之鞭策,順勢推動上述五項中段紀律改革,將特區政府打造為一個「頂層藍圖清晰、中段執行精準、末端問責到位」之三層整全治理體系,則香港不僅能在 2028/29 年度前實實在在告別財赤,更能向全國示範「一國兩制」下之優質治理樣本,並切實為國家「健康中國 2030」、「十五五」民生戰略之香港落地版本,貢獻具國際視野之制度經驗。
「民生為大」四字,習近平總書記在二十屆四中全會中反覆強調。對特區管治團隊而言,這既是政治承擔,更是日常每一筆撥款、每一份合約、每一個審批簽署的具體紀律。
公帑為民,毫釐必爭——這是特區政府應有之姿態,也是市民最樸實之期盼。
作者筆名畢嗚是公共政策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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