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來稿.方國珊|釐清「行政主導」真義 共繪香港治理新篇

撰文:01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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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稿作者:方國珊議員

近期,「行政主導」一詞在香港政壇與輿論場頻繁出現。無論是中央官員的明確表態、特區政府的一連串施政動作,還是立法會的相關回應,都指向同一趨勢:一套契合香港現實、充分釋放「一國兩制」優勢的治理邏輯,正逐步成型。

作者方國珊是第八屆立法會地方選區(新界東南)議員。(湯致遠攝)

釐清權責跳出獨斷迷思

不少人誤將「行政主導」等同於行政機關「說了算」,這其實是誤讀。正如年初在全國港澳研究會的研討會上,中央港澳辦主任夏寶龍指出,「行政主導」是《基本法》的重要原則,根據在《憲法》中符合中國特色香港資本主義,本質是一種權責清晰、分工協作的制度安排:行政、立法、司法均須依《憲法》與《基本法》釐定職能邊界,既不越位、也不缺位,最終共同服務於維護香港整體利益的目標。

所謂「主導」,絕非「獨斷」。行政長官作為特區首要主導地位,特首是第一責任人,既要敢於決策謀劃,也要善於凝聚共識、統籌不同聲音。正如如本月特首李家超率團訪問中亞便釋放出明確信號:特區政府主動為經濟拓展空間、為發展尋找出路。本次訪問共匯聚75位來自香港及內地的企業和專業服務界代表,全程共促成96份合作文件,其中涉及實質投資金額的項目總值超過16.5億美元等多個領域,其中哈薩克斯坦61份,烏茲別克斯坦35份,充分體現香港連接內地與中亞市場的橋樑角色。這種「走出去」的主動姿態,正是行政團隊在戰略層面發揮牽引作用的具象體現。

各司其職司法守住壓艙石

完善選舉制度後的立法會,行政與立法的互動邏輯也悄然調整。雙方不再是對立陣營,而是同舟共濟的治理夥伴。正如前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喬曉陽所言,特區行政、立法、司法機關應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協作配合。公屋輪候時間回落至4.7年,看似是數據改善,實則是行政部門壓縮流程、立法會在撥款與監督環節同步配合的成果。議員將社區訴求帶入議事廳、立法會優化申訴機制吸納民意,都是將社會壓力轉化為實質政策成效的具體實踐。

司法機關依法審判、守住法治底線,則是整個制度平穩運行的壓艙石。正如中央港澳辦、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夏寶龍所強調,立法會議員應以立法會工作為優先,全心全意履職,必要時不惜犧牲部分個人或團體利益,達至民有所呼、我有所應,方能啃下房屋、產業升級轉型這類「硬骨頭」。

展望未來,香港要在複雜環境中講好治理故事,關鍵就在於把「行政主導」做實做細:既要錨定方向不動搖,也要敢於革新思維、打破利益固化,將民意真正轉化為可落地的政策,推動「一國兩制」行穩致遠。

作者方國珊是第八屆立法會地方選區(新界東南)議員,工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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