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稿|懲教署禁毒片風波——與時俱進誠可嘉,盲目跟風要不得
來稿作者:賴泳恩
近日,懲教署一段由部門多媒體小組自行製作的AI防罪教育宣傳片,在極短時間內兩度下架並公開致歉,成為全城熱話。事件之所以惹來廣泛嘲諷,並不只是因為作品「唔好睇」或「唔夠專業」,而是它同時暴露出特區政府部門在使用人工智能工具、內容審核流程、風險判斷能力,以及公眾溝通意識上的多重問題。一次看似只是宣傳失誤的事故,實際上反映的,卻是公共行政中不應輕視的制度漏洞。
整件事最先引起爭議的,是宣傳片的創作方向。據片段內容可見,製作方以虛擬女團形式包裝毒品主題角色,試圖用年輕化、網絡化、偶像化的方式吸引觀眾注意。從創作原意而言,這種做法未必完全不能理解。在短片盛行的年代,傳統說教式宣傳往往難以觸及年輕受眾,若能以較具話題性的視覺語言切入,理論上有機會提升傳播效果。然而,問題正在於,公共宣傳並非單純追求「吸睛」,更不是只要「有人看」便算成功。當題材本身涉及毒品、罪行與法治教育,任何角色設計、畫面風格與敘事鋪排,都必須高度審慎,避免訊息含混,甚至產生反效果。而這次懲教署宣傳片的最大問題,正是前半段對相關角色的包裝過於鮮明、過於娛樂化,令不少觀眾第一時間感受到的不是警惕,而是某種近乎「美化」的效果。
即使創作者原意是先以亮麗形象吸引注意,再在後半段揭示毒品禍害,問題是觀眾對內容的接收並不一定會依照創作者預設路線進行。在社交媒體環境下,短片經常被截圖、二次剪輯、斷章傳播。一旦最「吸睛」、最具娛樂性的部分被抽離原有脈絡,便很容易由教育短片變成另類宣傳素材。這正是公共傳訊最需要防範的風險:不是你「本意」想說甚麼,而是大眾「實際」接收到甚麼。
更令人譁然的,是首個版本惹火後,署方未有通過更完整、冷靜的檢討程序處理,而是急忙推出所謂「快速現形版」,試圖在極短時間內補救形象。然而,這個補救版本不但未能止血,反而把事件推向更荒謬的層次。由於新增的AI語音旁白出現明顯錯讀,原本意在警告販毒、吸毒屬嚴重罪行的信息,竟被聽成近似「都唔會坐監」的效果,與原意完全相反。若說第一個版本的問題還可歸咎於概念失衡,那麼第二個版本的錯誤,便已經不是創意判斷問題,而是最基本的製作把關失守。
事實上,這類錯誤本來極易避免。無論是AI生成畫面、AI配音,還是後期字幕整理,只要有最基本的人手覆核程序,例如由第三者完整觀看一次、核對字幕與旁白是否一致、確認語音咬字是否清晰準確,這種級別的失誤都不應公然流出。尤其宣傳片涉及刑事罪行與法律後果,更不可能容許任何表述含糊,更遑論傳達出近乎相反的訊息。換言之,真正出問題的,從來不只是AI,而是使用AI的人,以及背後整套審批文化。
官方其後強調,涉事宣傳片屬內部製作,不涉及額外公帑開支。這種說法表面上似乎是在回應公眾對資源浪費的質疑,但實際上並未觸及問題核心。因為公眾真正關心的,並不只是有沒有額外花錢,而是公職部門是否以應有的專業標準處理公共訊息。即使不涉額外撥款,部門人員的工時、行政資源、官方平台公信力,以至特區政府整體形象,本身就是公共資產。若作品粗疏失準,甚至連番出錯,那麼損耗的並不只是製作成本,而是市民對特區政府宣傳能力與管治質素的信任。
這場風波也帶出一個更值得深思的議題:特區政府部門在擁抱AI技術時,究竟抱持的是提升效率的思維,還是追趕潮流的衝動?AI確實能降低製作門檻,節省時間與人力,令視覺包裝更快速成形。但它始終只是工具,不能取代內容判斷、倫理意識與風險管理。若管理層誤以為「有AI就代表創新」、「夠新潮就等於有效果」,結果往往是技術感有餘,專業度不足,最後弄巧成拙,甚至自毀公信。
政策宣傳從來不是一般商業廣告,它背負的是公共教育責任。尤其涉及禁毒、防罪、法律等敏感議題,更要在創意與嚴謹之間取得平衡。可以創新,但不能失真;可以貼近網絡語境,但不能模糊是非。可以善用AI,但必須建立清晰的人手審核機制。從腳本、畫面、配音到最終發布,每一步都應有明確問責與覆核安排,而不是「做好就出街,出事再補鑊」。
懲教署這次AI宣傳片風波之所以成為「公關災難」,正因為它不是單一失誤,而是一連串錯判累積出來的結果:概念失衡、審核粗疏、補救倉卒、回應失焦。但對特區政府而言,若只把它當成一次網絡事件,而不正視背後暴露的制度問題,下一次類似事故只會再次發生。真正需要「快速現形」的,或許不是片中的角色,而是公共宣傳流程中那些一直被忽略的管理漏洞。
作者賴泳恩是一名香港執業律師,華人永遠墳場管理委員會委員及上訴委員會(房屋)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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