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議會議員.張美雄|宏福苑教訓:嚴謹程序是業主權益的保障

撰文:01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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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稿作者:張美雄

作為區議員及地區大廈管理工作小組委員,筆者曾參與不少業主大會,見證過程序嚴謹如何保障會議有效,也目睹過把關鬆散如何令會議陷入混亂。宏福苑大火發生逾半年後,特別業主大會將於7月19日舉行。這場會議能否真正發揮功能,關鍵不只在議程本身,更在於程序是否嚴謹、流程是否有序。/資料圖片

10月27日,西貢區議員張美雄報名參加第八屆立法會選舉新界東南直選。(夏家朗攝)

管理人權責從何而來

本年初,土地審裁處解散原有管委會,委任合安為管理人,正是基於其專業能力與中立性,確保災後業權混亂、財務複雜的屋苑能夠有序運作。 管理人僅暫代原管委會職能,不代表法團本身消失。根據《建築物管理條例》第32條,管理人在獲委任期間須行使管委會的全部權力及職責。因此合安在會議程序上的每一個安排,都必須在法律框架內進行,否則整場會議的合法性便會受到挑戰。

而及後土地審裁處在審理合安相關申請時,亦曾表示可考慮以分場直播模式舉行會議。這項裁決本身,正正體現了嚴謹管理安排對災後屋苑的重要性;大會既然已按要求召開,重點應放在確保程序嚴謹,讓會議真正發揮功能。

過往教訓與其他屋苑的警示

宏福苑過往的業主大會,並非沒有前車之鑑。過往大會曾因授權書真偽、法定人數等問題出現爭議。前管理公司職員亦承認,過往大會授權票往往達二、三百張,而公司不會主動抽查核實。

近期其他屋苑的經驗同樣值得警惕。 西貢有大型屋苑就電動車充電樁工程召開業主大會 ,議程捆綁多項議決。有業主事後反映,簽署授權時未完全掌握相關資料,根本不知道自己的票被用作反對。在資訊不清的情況下,議案雖以過半數通過,短期內卻被另一場大會以超過八成半贊成票推翻,工程進度受阻,業主也擔心需要集體承擔後續的法律責任。

這些事件的共通點不在議題本身,而在於決策可以在短期內被反覆改變,最終付出時間與金錢代價的是全體業主。當業主在不完全掌握資訊的情況下投票,或簽署授權票時被誤導,會議結果便容易被質疑、被推翻。

嚴謹程序可保障業主真正意願

從法律層面看,根據建管條例第14條,法團會議的決議一旦通過對全體業主均具法律約束力。正因如此,身份核實、授權書真偽、法定通知期限等程序問題必須把關嚴謹。若這些基礎程序存在缺陷,會議結果便可能被質疑甚至推翻,最終耽誤的是善後工作的整體進度。

宏福苑居民已四散至全港,部分業主更需透過「一戶一社工」機制才被重新聯絡上。這種前所未有的情況,一方面令嚴謹的身份核實和授權書處理變得更加必要,以確保每張票都真實反映業主意願。另一方面,大會安排四地同步,也方便散居各區的業主就近出席。

根據個人經驗,一般業主大會出席人數並不多,因出席人數不足而導致流會的情況時有發生。但這次宏福苑的情況前所未有,預期出席的人數眾多,並非平時一般的場地可以容納。因此分場同步舉辦,也能容納更多業主親身開會。每個場地各有人數限制,因應場地人數限制採用抽籤分配,也能確保每位業主都有公平的參與機會。即使業主抽籤後未必能確保在心儀的場地出席,也可安排業主在另一場地出席會議,不會因而失去親身出席的機會。

另外,開會程序嚴謹能最大程度保障業主參與的會議具代表性。業主對議案有不同意見,完全可以理解,亦應透過出席會議、發表意見、行使投票權來理性表達。相反,若以阻礙會議進行、干擾法定程序的方式來表達立場,受損害的不僅是管理人,更是其他希望透過合法會議表達意見、推動善後的業主。

宏福苑大火奪走了生命,也讓無數家庭失去安穩。災後治理千頭萬緒,一場有效的業主大會,必須在程序嚴謹的基礎上才能產生具約束力的決議。嚴謹程序不是障礙,而是對每位業主權益的保障。期盼各方共同協力,避免口號式的宣洩,而是理性討論符合業主大會規程、實際與法團相關的事宜,讓會議在有序的氛圍下進行,真正發揮凝聚共識的功能。

作者張美雄是西貢區議員、西貢區大廈管理工作小組委員、清華大學公共管理碩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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