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稿|監管部門過度信任行業自管 誰來維護工程安全最後防線?
來稿作者:辛廣仁
7月17日,宏福苑大火獨立委員會聽證會上,政府代表律師表示「政府在大火中主要承擔監管責任」,以此闡述當局在事件中的角色定位。對此,委員會資深大律師杜淦堃提出了值得深思的觀察:現行制度較為講求「信任」工程行業自管,一旦遇上未能恪守法規的情況,整個機制便容易出現漏洞。
這種以信任為基礎的運作模式的確值得進一步探討。杜大律師總結指出,制度內的信任鏈相當廣泛:房屋局獨立調查組(ICU)信任註冊檢驗人員、消防處信任消防承辦商、勞工處與ICU信任證書。然而,當遇上缺乏誠信的持份者時,這套制度的防線便顯得相對脆弱。這情況難免令人對機制的穩健性產生疑慮。對於肩負監管職責的公職人員而言,在審核過程中或許需要提高警覺,增添防微杜漸的意識,以確保承辦商提供的資料真確無誤。
宏福苑五級大火造成168人喪生,是本港近年極為沉痛的火災悲劇。引發這場意外的或許是一枚小小的煙頭,但導致後果如此嚴重的深層原因,相信與工程環節中的違規行為,以及現行監管機制過度依賴對工程專業人員的「信任」,息息相關。
這宗涉及三億多元的大維修工程,反映出工程界部分環節的誠信問題。業主聘請顧問原意是為了獲得專業的監管,但過程中卻出現了把關上的疏漏。承建商使用了非阻燃棚網及發泡膠板,而持牌把關人亦未能充分履行核實責任,導致申報資料出現嚴重偏差。一般市民缺乏工程專業知識,只能倚賴官方機構作為最後防線。若監管部門主要依賴書面文件進行審核,而未有配合足夠的實地核證,這種基於「防君子不防小人」的監管模式,恐難以對公眾安全提供最周全的保障。
事實上,這種過度依賴承辦商自我申報機制而造成的隱憂,並非毫無根據。2015年的屋邨鉛水事件,調查報告指出相關部門與承建商在把關上存在不足,監管流於形式;2022年MIRROR紅館演唱會事故,反映部門對承辦商申報數據的過度依賴;2022年安達臣道地盤天秤倒塌案,涉事承建商在發生嚴重工傷後,仍能承接公營建造項目。這些事件在在顯示,現行「自我申報」制度仍有不少需要檢討與完善的空間。
從過去的意外到今日宏福苑的悲劇,這些沉痛的經歷提醒當局:單靠文件審批的監管模式有必要與時並進。政府若能建立更嚴謹的把關意識,考慮全面落實第三方獨立抽查,並加強官員與承建商雙方面的責任釐清,將能大幅提升審核的實質成效。減少對單向信任的過度依賴,轉為實施更主動的監察機制,方能有效防範未來可能出現的安全隱患,重建公眾對制度的信心。
作者筆名辛廣仁,一名香港土生土長「牛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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