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稿|流動圖書館不只是補位服務 而是城市「閱讀公平」的試金石
來稿作者:盧施予
8月6日,申訴專員宣布主動調查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的流動圖書館、「喜」動圖書館及自助圖書站服務。新聞稿提到,香港現有71間固定圖書館、12間以圖書車形式運作的流動圖書館,服務112個服務站;另有兩間「喜」動圖書館,以外展活動模式走訪不同地區及學校,以及三個自助圖書站,分布於港島、九龍及新界。2025年,這些流動和自助服務合共錄得約57.5萬到訪人次,借出的圖書館資料約39.7萬項。單看數字,這不是一個很小的服務。但正因為它不小,才值得認真檢視。
培養閱讀關乎如何分配文化資源
香港談閱讀,往往很快走向兩種語言。一種是大型活動式的語言,講書展、講閱讀月、講打卡、講親子共讀;另一種是教育式的語言,講學生語文能力、閱讀報告、考試表現、終身學習。這些都重要,但仍未觸及一個更基本的問題:閱讀首先是一種可及的日常生活。如果一個孩子住在離圖書館很遠的公共屋邨,如果父母沒有時間帶他跨區借書,如果學校圖書館資源有限,如果家中沒有穩定的閱讀空間,那麼「培養閱讀習慣」四個字,對他來說就不只是個人選擇,而是一個城市如何分配文化資源的問題。
這正是流動圖書館和自助圖書站的意義。
它們不應只是固定圖書館網絡之外的補位服務,不應只是「附近沒有圖書館,所以派一架車去」的行政安排。好的流動圖書館,是公共文化服務主動走向市民;好的自助圖書站,是把閱讀嵌入人的生活路線。它們服務的,不只是已經愛書的人,而是那些未必會特意走進圖書館、但可能因為書就在樓下、就在商場、就在學校門口,而多拿起一本書的人。
流動圖書館服務到誰?
申訴專員公署指出,流動圖書館不時暫停服務,服務站使用人次亦相當參差。位處不同公共屋邨的服務站,每年到訪人次可由數十至數千不等,反映選址有改善空間;「喜」動圖書館的到校活動次數亦偏低。這些觀察其實很實在。公共服務最怕的不是人手不足或資源有限,因為任何制度都有約束;最怕的是服務多年存在,卻慢慢變成按表辦事,沒有再問:這個站點今天還服務到誰?這個時間表是否配合居民生活?這架車停在這裏,是因為歷史沿用,還是因為數據顯示它真的有需要?
閱讀政策尤其不能只看總使用量。57.5萬到訪人次當然值得肯定,但平均數很容易遮蓋差異。有些地區可能供不應求,有些站點可能長期冷清;有些服務方便長者,卻未必方便放學後的學生;有些位置看似合理,但實際上與居民動線相隔一條馬路、一個天橋、一段難行的路。對行政系統來說,這些可能只是細節;對使用者來說,這些細節決定他會不會再來。
全民閱讀不能限於「推廣閱讀」
如果香港真要推動全民閱讀,第一步不是把口號寫大,而是把服務做細。
所謂做細,不是做小,而是看見具體的人。小學生需要的是放學後可以接觸書本的空間;中學生需要的不只是指定讀物,也需要能讓他們探索身份、社會、科學、藝術和世界的書;幼稚園學生需要親子共讀支持;少數族裔家庭需要語言上更友善的館藏和活動;基層家庭需要的是不用額外付費、不用跨區奔波的文化資源。這些人不會自然出現在同一個政策標籤之下。如果政府只是說「推廣閱讀」,很容易人人都包括,最後人人都不夠精準。
流動圖書館、「喜」動圖書館和自助圖書站,正好可以成為一個更細緻的閱讀公平網絡。康文署可以公開更多服務數據:各站點人次、借閱量、暫停服務次數、到校活動次數、使用者年齡層、預約書籍取件情況。這些數據不一定要用來懲罰低人次站點,而是用來判斷服務是否放在正確位置。低人次可能代表選址錯,也可能代表宣傳不足、時間不合、館藏不對、服務形式太被動。沒有數據,討論只會停留在印象;有了數據,才可以問得更準。
第二,流動圖書館不應只是一個借還書的地方。它可以與學校、社福機構、地區康健中心、青年中心和少數族裔服務單位合作,設計主題式巡迴服務。例如考試季前支援中學生學習資源,暑假期間在屋邨提供兒童閱讀活動,配合社區節慶推介不同語言和文化的書籍。香港不缺活動,但缺少把活動、館藏、地點和使用者真正連起來的公共設計。
第三,自助圖書站可以更大膽。現時全港只有三個自助圖書站,數量明顯有限。自助服務最適合放在人流高、生活節奏快、但距離固定圖書館不近的地方,例如交通交匯點、大型屋邨、商場通道、醫院附近、公共服務大樓,甚至部分校園或青年服務中心旁邊。當市民可以在上班、放學、買餸、覆診途中借書還書,閱讀才真正變成生活的一部分。
流動圖書館的價值是讓更多人讀書
這件事也關乎教育。學校可以教閱讀技巧,可以安排閱讀課,可以要求學生寫閱讀紀錄。但如果城市本身沒有提供足夠容易接觸的閱讀環境,學校再努力,也很難獨力承擔所有文化養成。教育不只發生在課室。孩子在屋邨樓下看見圖書車,在地鐵站旁邊取到預約書,在社區活動中遇見一本與自己生活有關的書,這些經驗未必會即時反映在考試分數上,卻會慢慢改變他與世界相處的方法。
香港近年常說要說好故事。可是,一個城市是否有故事,不只取決於它有沒有大型文化地標,也取決於普通人能否方便地遇見文字、知識和想像。博物館、表演場地、藝術節當然重要;但一架願意開到屋邨和學校門口的圖書車,同樣是文化政策。它安靜,不耀眼,沒有盛大的開幕儀式,卻可能是某個孩子第一次認真讀完一本書的地方。
申訴專員的調查,最好不要只停留在服務效率、維修保養和選址檢討。這些需要做,但還不夠。更值得問的是:香港想建立怎樣的閱讀公共服務?我們是把閱讀視為個人興趣,還是視為城市公平的一部分?我們是等待市民自己走進圖書館,還是願意把文化資源送到最需要它的地方?
流動圖書館的價值,不在於它是否比固定圖書館便宜,也不在於它能否製造漂亮的人次數字。它真正測試的,是香港有沒有耐性把公共文化服務做到貼地、細緻、可持續。全民閱讀不是叫全民去讀書,而是讓更多人真的有機會讀到書。如果一座城市連一本書怎樣走到孩子手上都願意思考,它對人的培養,才不會只停留在口號。
作者盧施予是香港教育及文化工作者,現任國際學校學術主任,長期關注課程發展、青年培育、藝術教育及公共文化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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