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稿|區議會增直選非走回頭路 鞏固完善地區治理正當時

撰文:01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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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稿作者:龔建偉

第八屆區議會選舉預計將於明年年底舉行。每逢新一輪選舉籌備期臨近,社會各界針對選制優化與地區治理的討論便逐漸熱絡。近日有評論文章指出,坊間關於「增加區議會直選議席」的建議屬於「走回頭路」,甚至有「好了傷疤忘了痛」之嫌,主張社會各界應旗幟鮮明地反對。閱讀該文後,筆者深感文中對維護地區治理穩定、防範政治風險的用心值得肯定,但若將「適度調整直選比例」直接等同於「否定新制度成果」或「倒退」,在邏輯與實踐層面恐怕仍有值得商榷之處。新制度的生命力,恰恰在於其具備自我完善與動態調整的能力。

席位微調並非「倒退」

重塑後的區議會制度運作至今,其核心成效很大程度體現在制度化的規範與監督上。該篇評論文章引述了全體區議員會議出席率不得低於八成、上任三個月內成立辦事處,以及每年提交工作報告等「履職監察制度」的客觀成效,以此說明現行制度的優越性。然而,將這些成功經驗作為否定調整直選議席的依據,在邏輯上值得反思。

這些有利於地區治理的監察機制、履職考核與服務標準,本身是針對「全體區議員」的普遍性約束,並不依賴於某種特定選舉方式而存在。假若未來在保持區議會議員總量相對穩定的前提下,適度增加直接選舉席位、相應減少間接選舉席位,上述一系列深受市民認同的履職要求與監察標準依然可以完整保留並持續發揮作用。議席產生方式的比例微調,改變的是選民參與的直接程度,而非管理與監督機關對議員的嚴格要求。因此,只要制度底座與監督架構保持穩定,適度增加直選席位便不意味着「走回頭路」,亦不會引致配套機制推倒重來的風險。

愛國底線已有周全保障

文章憂慮增加直選議席可能重演2019年區議會政治化、極端化及對抗官員等亂象,這種對社區穩定的關切固然可以理解,但忽略了新制度已經建構起的強大安全屏障。現行《區議會條例》及相關選舉機制已從根本上堵塞了過往的漏洞。

在現行制度下,任何擬參與地區直選的人士,除了需要獲得相應選區選民的提名外,還必須取得地區「三會」(分區委員會、防火委員會、撲滅罪行委員會)成員的提名,並通過區議會資格審查委員會(資審會)的嚴格審查。資審會依法就候選人是否符合「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的法定要求進行全面考核,確保不符合條件者被拒之門外。在如此嚴密的制度保障下,如今能夠進入直選候選人名單並最終當選的,均為符合愛國愛港要求的人士。新一屆直選區議員就任以來,履職期間恪盡職守、專注民生,早已證明了制度把關的有效性。在「愛國者治港」原則已得到全面落實與法治保障的今天,直選已被賦予了堅實的制度安全網,各界可以更客觀、自信地看待直選席位的作用。

直選候選人同樣注重專業

評論文章認為現行制度能確保議員具備宏觀視野,並提到委任與間選議員能帶來多元聲音和專業知識,而直選議員可能局限於較小區域利益。這一分析雖然指出了混合產生的制度初衷,但在實際運作中,直選與專業性、地區深耕並非對立關係。

首先,直選候選人同樣具備豐富的界別背景與專業素養。以灣仔選區為例,當選的直選議員既有具備中學教師背景的專業人士,亦有紮根社區多年的資深地區服務者;又如油尖旺南選區,直選當選人既有具備豐富政務經驗者,亦有主打青年活力與社區活化的專業幹事,展現出高度的多元性。其次,直選候選人若要獲得「三會」成員的提名,本身就必須具備紮實的地區服務紀錄與良好的社會聲譽,否則難以獲得跨界別地區領袖的認同。

再者,新制度下區議會選區範圍已大幅擴大,單一直選選區涵蓋的居民人口與地理面積遠超往屆,這客觀上要求直選區議員在處理樓宇維修、交通改善等公共事務時,必須站在整個大區的宏觀角度進行規劃與協調,無法再僅僅局限於單一屋苑或街坊社區。因此,適度增加直選席位,並不會削弱議會的專業性與宏觀視野。

與民意直接聯繫可優中選優

在肯定現行制度運行平穩的同時,亦應客觀看到直接選舉在地區治理中所發揮的獨有作用。直選過程是議員與選民建立深厚信任聯繫的過程,適度增加直選議席,對提升地區治理效能具有多方面的積極影響。

其一,直選議員直接面對廣大選民,在日常社區走訪中能夠更敏銳、更直接地感知市民急難訴求,從而更準確地向政府反映前線民意。據《香港01》統計港九新界11區區議員工作報告,9區均以直選議員上報的個案量最多;以東區為例,直選議員人均處理2,025宗個案,地區委員會議員及委任議員人均分別為793宗及404宗,直選議員人均個案量約為委任議員的五倍。這組數據至少說明,直選議員在處理市民個案、接觸基層訴求方面承擔了更繁重的工作,亦與其直接面向選民、須及時回應社區訴求的角色相符。

其二,適度的直選競爭能夠激發基層社區的參與活力,讓廣大居民在行使投票權的過程中,增強對社區事務的主人翁意識與歸屬感,從而更積極地投身於香港「由治及興」的建設進程。選民透過選票進行「優中選優」,亦能促使競選者不斷提升服務質素,形成良性循環。

綜上所述,探討適度增加區議會直選議席,絕非要否定現行完善地區治理體系的制度設計,亦非無視歷史教訓,而是基於現行制度運作順暢、安全屏障牢固的客觀現實,所提出的進一步完善之舉。

新制度下的區議會,其職能定位始終是《基本法》所規定的「非政權性的區域組織」。適度調整選舉產生方式的結構比例,可依法在現行制度框架內優化。這既不會改變區議會作為政府地區治理夥伴的本質,也不會削弱其諮詢與服務功能,反而有助於廣開言路、凝聚共識,為社區居民提供更加貼心、優質的服務。在由治及興的新階段,我們既要珍惜來之不易的穩定局面,也可以抱持更加自信、開放的態度,在實踐中不斷鞏固和完善地區選制,共同推動香港地區治理邁向更高的台階。

作者龔建偉是澳門城市大學政治學博士候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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