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稿|一國兩制台灣方案再被討論 談判籌碼不會越拒絕就越多
來稿作者:楊華勇
8月底以來,台灣彰化師範大學副教授李其澤在微信公眾號「正當石」連發三文,系統推演「一國兩制台灣方案」,隨後被台灣媒體轉載報道,國台辦發言人陳斌華、朱鳳蓮先後表態「樂見討論」,台灣「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則冷言「中共一條都不會同意」。9月12日,內地學者又在香港大學北京中心座談會上提出12點共識,包括主張必要時「准軍事管治」、駐軍、解散台現武裝、追責「台獨」、愛國者治台。一時間,近乎禁忌的「一國兩制」制度設計,又被擺到兩岸輿論的桌面上。
李其澤方案重在台灣自治
這件事的價值,不在某一份方案能被立刻接受,而在於它把長期停留在口號層的統一論述,拉進主權、法域、駐軍、司法、貨幣、外交、修改門檻這些具體齒輪裏。無論立場如何,討論本身已經破冰。
李其澤方案在於用「條件式壓力測試」換取最大自治。李其澤第一文《兩制方案,台灣該要求什麼》把前提壓得很清楚:接受「一個中國、由中央統一行使國家主權」。在這個前提下,他提出「一國一主權、兩制兩法域」,並把可爭取清單拆成六組權力。
第一,民主制度不變,行政首長與立法機關繼續由台灣居民直選,多黨競爭保留。第二,司法在台終審,發生在台灣的案件由台灣法院審,不把居民送大陸。第三,基本權利設「不退步地板」,把現有自由權利寫入法律並給司法救濟。第四,前期不駐軍,但台灣保「區域防衛能力」,不加入外國軍事同盟,保留本地防衛隊。第五,新台幣、獨立稅制、外匯存底、人口准入不都被大陸吸收,大陸居民赴台定居由台灣法律管。第六,外交歸中央,但海外經貿文化辦事處保留,以適當形式參與國際組織。
為防止中央事後單方面收權,他再加「四道法律鎖」:《和平統一與台灣高度自治協議》+憲法台灣專章+全國人大制定《台灣基本法》+台灣自定《自治憲章》並經公投;重大減損事項須台灣立法絕對多數、台灣複決、全國人大批准「三把鑰匙」。
這個設計明顯不是「降旗式統一」,而是把台灣能要的自治邊界一次推到極限。它近似香港基本法模式的放大版,又試圖用「未列舉權力歸台灣」來避免中央兜底擴權。也正因如此,第二文裏他已自我修正:承認中國是單一制,高度自治來自憲法和全國人大授權,不是與中央並列的原生權。這一改,說明他清楚「聯邦式分權」在大陸法理裏走不通,只能走「授權式高度自治」。
內地學者座談會重在安全
學者12點共識在於,另一端的「安全優先」與「全面管治」。與李其澤的「台灣要價」相比,9月12日內地學者座談會提出的12點共識幾乎是反向樣本。它強調無論和平或非和平統一都實行「一國兩制」;若非和平,可設3至5年「准軍事管治」;中央在台駐軍,解散台灣現有武裝,裝備收歸中央;對激進「台獨」頭目、迫害統一人士、勾連外部勢力者刑事追責;將國安機制單列進《台灣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落實「愛國者治台」;改行政區劃,取消直轄市或重劃六大區;改政黨與選舉制度;教材改愛國主義與法治教育。
這套設想與1980年代葉九條、鄧六條差別很大。葉劍英1981年提台灣可作為特別行政區、保留軍隊、中央不干預地方;鄧小平1983年對楊力宇講「台灣可有自己的軍隊,只要不威脅大陸,大陸不派人駐台」。當時面對的是國民黨執政、兩岸尚能秘密接觸、軍事互信成本較低的局面。如今學者版把「保留軍隊」改成「中央駐軍、解散原武裝」,把「不派人」改成「准軍管+愛國者治台」,顯然吸收了香港2019年後國安思路:先控安全,再談自治。
兩套方案一鬆一緊,恰好構成當前大陸涉台學界的兩條線:一端是「爭取民心版」,用高度自治換台灣精英願意坐下來;一端是「風險管控版」,用駐軍、國安、追責應對「非和平情景」。國台辦公開表態並不會把後者說成定案,也不會把前者全部認領,而是把它們都放進「討論池」。
國台辦與陸委會態度截然相反
陳斌華於9月9日記者會上的措辭很穩: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是最佳方式,有分歧有爭鳴正常,統一不是選答題而是必答題。朱鳳蓮於9月16日進一步說,台灣同胞越早越多討論兩制方案,越能為自身帶來機遇與好處,並批民進黨設障礙。兩套表態的共同邏輯是不綁定某份學者稿,但把「有人認真提方案」視為正向信號,藉此削弱「統一等於吞併」的島內恐慌。
梁文傑的回應則是另一端。他抓李其澤三個點——司法終審、不駐軍且保留自衛、重大改動過立院絕對多數加公投——斷言中共都不會同意。這個判斷半對半錯。司法終審、不駐軍、公投鎖權,在內地主流法理裏確實難全收;但「台灣保留某些終審範圍」「以特別行政區法院處理本地民事刑事」並非完全沒有談判空間,只是不能寫成「中央無權介入任何案件」。不駐軍更難,尤其若方案預設非和平背景,大陸不可能接受台灣另設一國中之軍。至於修法改自治須經台灣復決,這涉及「誰批准誰」的主權順序,大陸可接受程序性協商,但不會接受台灣否決全國人大授權。因此梁文傑的話更像政治定性:把對岸任何方案先判死,以鞏固「民進黨不談統一」的選民基本盤。問題在於,這種「一條都不談」的姿態,長期會讓島內失去議價能力——真到局勢變化再談,籌碼只會更少,而不是更多。
底線、協商、高難三層次看問題
真正可談的是什麼,真正難談的又是什麼?把三批材料合起來看,可以把議題分成三層。
底線層是一個中國、國家主權、國防外交總體歸屬中央、反對「台獨」分裂、國安紅線。這部分大陸不會開放再辯論。李其澤也接受「中央統一行使主權」,並未碰這條線;學者12點更把它硬化為駐軍與追責。
可協商層是台灣本地民主體制形式、立法與行政選舉具體設計、司法終審案件範圍、新台幣與稅制的過渡期、外匯與貿易安排、大陸人士赴台居留規則、海外經貿文化辦事處名稱與功能、國際組織參與形式。這裏不是「全給」或「全不給」,而是可按年份、按清單、按對等監督機制細談。李其澤的「六組權力」大部分落在這裏,只是他要價偏高;若改成「過渡期+定期評估+例外收回」,兩岸並非無交集。
高難層是駐軍與否、原台灣武裝如何處理、可否保留「自衛軍」、重大修法是否經台灣公投、對「台獨」人士是否刑事追責、教科書與愛國教育、政黨制度是否改造。這些涉及統治合法性與安全恐懼,是最容易談崩的部分。學者12點把高難層直接按「非和平」場景硬化;李其澤則幾乎把高難層按「和平、互信、長期」軟化。現實方案大概率落在中間:和平情形下少量中央象徵性駐軍或與台灣防衛隊並存,原武裝改組而非簡單解散;追責限定「涉嫌分裂國家、勾連外力、暴力迫害」的個案,而非全員清算;教育可設「兩岸歷史共同編寫機制」,不強制單向愛國主義。
「台灣方案」已走進草稿階段
破冰的意義不在「通過」,而在把算計攤開。過去島內談「一國兩制」,常被兩極消費:統派說「回去就好」,獨派說「滅亡無異」,中間選民聽不進制度細節。李其澤三文的價值,是把「如果真談,台灣該列什麼單、可能碰什麼壁」寫出來;學者12點的價值,是把「如果和平失敗,對岸學界準備怎麼接管」寫出來。兩相比較,社會才能看到議價區間,而不是只看到口號。
對大陸而言,鼓勵討論可化解「一國兩制失敗」的聯想,也能用台灣方案檢驗港澳模式哪些可複製、哪些必須改。對台灣而言,越早把內部可接受的自治清單具體化,越能在不同情景下保住社會治理、法律與人財物制度;越把所有方案一律打成「統戰」,越會在未來被動接受更緊版本。
當然,任何方案都不能只由學者或副教授定調。真正進入談判,需要兩岸執政層授權、需要立法與公投程序、需要處理第三方美國與區域安全預期。當前國台辦「樂見討論」是低成本的軟姿態,「陸委會」全不同意是低成本的硬姿態,學者12點是研究圈的嚴情景。三者同台,反而說明「台灣方案」已從海報走進白皮書式的草稿階段。
下一步值得看的,不是某篇公眾號文章是否被點讚,而是大陸是否會把分散學者意見整合為更權威的「討論稿」,台灣是否有非零統派、學界、法務、財經專家拿出對案。若只有國台辦鼓勵、陸委會拒絕,討論會停在輿論秀;若有台灣多方學者把「不要什麼、可接受什麼、過渡幾年、由誰仲裁」寫成第二版、第三版,「一國兩制」台灣方案才真正從名詞變成制度工程。
統一問題終究不是「贊不贊成」的情緒題。它是一組主權、法律、軍隊、貨幣、司法、教育的工程題。李其澤把門推開一條縫,學者座談會把另一側門也推開一條縫,剩下的,是兩岸是否有人願意在縫裏繼續談,而不是把門重新關上。
作者楊華勇是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常委,香港中華總商會副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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