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機會|打造家庭友善職場 讓在職人士安心生育
平機會|林美秀
行政長官上周發表的《2026年施政報告》提出多項惠民措施,照顧不同社群的需要,當中包括11項鼓勵生育措施,如延續新生嬰兒獎勵金計劃、引入累進式子女免稅額安排、增設獨立幼兒中心、加強學前兒童課餘託管服務的專業支援及把「在校課後託管服務計劃」恆常化等,以減輕家庭育兒的經濟負擔及營造生育友善環境。平機會歡迎這些措施,為有意生育的家庭提供了實質支援,然而,我們認為職場環境同樣影響在職人士的生育決定。要讓鼓勵生育措施發揮最大成效,需要配合家庭友善的工作環境,包括制定書面的平等機會政策及推行家庭友善僱傭措施,讓僱員在照顧子女的同時,仍能兼顧事業的發展。
法例禁止懷孕及家庭崗位歧視
惟職場成見未除
要營造家庭友善的職場環境,法律保障是基礎。平機會執行的《性別歧視條例》及《家庭崗位歧視條例》為懷孕、餵哺母乳及肩負照顧家庭成員責任的僱員提供法律保障。《性別歧視條例》禁止任何人在僱傭範疇,基於懷孕及餵哺母乳而作出歧視行為。若僱主基於僱員懷孕或餵哺母乳而給予較差對待,均有可能違反法例。
《家庭崗位歧視條例》則禁止任何人或機構在訂明活動範疇內,基於另一人的家庭崗位而作出歧視行為。家庭崗位指負有照顧直系家庭成員的責任,直系家庭成員指因為血緣、婚姻、領養或姻親而與該人有關的任何人,例如父母、兄弟姊妹、兒女、夫妻、家姑、家翁、岳母、岳父等親人。在僱傭範疇內,如僱主因僱員照顧子女的責任而給予該僱員較差的待遇,例如拒絕聘用、不獲晉升或解僱,即屬違法。
然而,法律保障與現實之間仍存在距離。社會對雙職母親及懷孕女性普遍存在一種根深柢固的成見,一些僱主認為生育子女可能削弱女性對工作的投入。早前有學者訪問逾700名香港及深圳的僱主,發現僱主雖認同身兼母職的僱員具足夠能力和責任感,但擔心僱員因照顧孩子而未能應付出差及具挑戰性的工作,從而避免指派相關職務,形成「母職懲罰」。另外,在2023至2025年期間,平機會收到239宗懷孕歧視投訴,佔整體《性別歧視條例》投訴約19%,當中超過九成在僱傭範疇發生,反映在職懷孕婦女仍然面對不少歧視。這些研究及數據說明,職場中的隱性歧視及生育所帶來潛在的「職業代價」,仍可能影響在職人士的生育決定。
平等機會與家庭友善雙管齊下
締造家庭友善職場
因此,平機會認為制定平等機會政策及實施家庭友善僱傭措施是營造生育友善環境的關鍵一環。平機會一直鼓勵僱主採納良好常規,制定平等機會政策,就僱傭範疇內的各個環節,如招聘、晉升、調職、培訓,以及就僱傭條款和條件方面,採用劃一準則,確保懷孕或家庭崗位不會成為考慮因素。僱主亦應以工作能力作為評估標準,讓僱員毋須在事業與生育之間作出非此即彼的選擇,在計劃生育時亦少了一重顧慮。
除了制定平等機會政策外,不同規模的企業均可因應其營運需要,推行不同的家庭友善僱傭措施,如在家工作、彈性上班安排、推行以小時為單位的有薪年假等,進一步支援在職父母,使員工可以因應照顧家庭的需要,作出靈活調配,履行工作和家庭責任。政府作為全港最大僱主,亦在今年的《施政報告》宣布推出優化家庭友善僱傭措施,為政府僱員提供「照顧家庭假」,方便員工照顧家人,例如陪同子女參與學校活動,或陪同家人就診等。此舉發揮帶頭及示範作用,平機會期望更多僱主仿效,實施多元化的家庭友善僱傭措施,共同締造家庭友善的職場環境。
清晰書面政策減在職父母顧慮
各界合作共建育兒友善環境
要讓這些措施真正惠及在職父母,清晰的書面政策亦很重要。平機會去年公布「從人力資源管理人員和在職人士家人的角度理解家庭友善僱傭措施」的研究發現,九成的受訪人力資源管理人員表示其所屬機構並沒有關於家庭友善僱傭措施的指引或規則,僱主一般只是酌情處理。酌情安排雖有彈性,卻難以讓僱員作預先規劃。平機會建議僱主制定家庭友善僱傭措施的書面政策,明文列出僱員可因家庭需要而請假或彈性工作,讓計劃生育的僱員看到可預期的制度保障。這種可預期性,可推動夫婦將生育念頭轉化為實際行動。
建立生育友善的社會,需要政策誘因與職場文化雙軌並行。《施政報告》的鼓勵生育措施為有意生育的家庭提供了實質支援,而家庭友善的職場則進一步協助推動生育率。平機會期望政府、僱主與社會各界通力合作,打造一個育兒友善的職場及社會環境,使生育友善不再只是政策目標,而是每一位在職父母都能切實感受到的日常。
作者林美秀是平等機會委員會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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